FI風險控制機制

“F1”風險控制機制是指當大宗商品交易市場價格出現的行情,導致某些交易商無履約能力時對市場中獲利最多的對應電子契約實現解除契約的一種風險控制機制。 “F1”制度:參與大宗商品交易市場的交易商授權交易市場根據市場F1信息資料,在對應的電子契約中選擇獲利最多的對應電子契約,按照市場實時價格轉讓給無履約能力的交易商實現解除契約的機制。 轉讓數量(噸)“F1”機制啟動:交易市場對應集中交收的電子契約中,出現無履約能力的交易商時,啟動“F1”風險控制機制。

“F1”風險控制機制是指當大宗商品交易市場價格出現的行情,導致某些交易商無履約能力時對市場中獲利最多的對應電子契約實現解除契約的一種風險控制機制。
“F1”風險:指市場上出現無履約能力的交易商,以擔保金作為履約保證的交易商,未按照交易市場的《交易管理辦法》規定的保證金分期付款額度和分期付款時間及時補足差價,補差額接近其訂貨契約支付擔保金總額,導致其訂立的契約完全喪失履約保障,確認為該交易商無履約能力。
“F1”信息:本市場適時公布各個集中交收月份訂貨的買賣最高價位的連續五個價格和最低價位連續五個價格以及對應的訂貨量。“F1”制度將按照本信息公布的數據對應執行。“F1”制度:參與大宗商品交易市場的交易商授權交易市場根據市場F1信息資料,在對應的電子契約中選擇獲利最多的對應電子契約,按照市場實時價格轉讓給無履約能力的交易商實現解除契約的機制。轉讓產生的差價按照如下方式計算執行:
買方應取得或支付的價差為: (轉讓訂貨價 - 買方訂貨價)× 轉讓數量(噸)賣方應取得或支付的價差為:(賣方訂貨價 - 轉讓訂貨價 × 轉讓數量(噸)“F1”機制啟動:交易市場對應集中交收的電子契約中,出現無履約能力的交易商時,啟動“F1”風險控制機制。
為什麼叫做“F 1”風險控制機制呢?F1風險控制機制是大宗商品交易市場在中遠期交易中的創造。其命名主要是參照F1賽車對跑在前面的先行清零的制度,形象生動便於記憶。對市場上無履約能力的交易商,其之所以虧損,就是因為與其對應的電子契約中的獲利者掙了他的錢。將與其對應電子契約中的獲利者排序,選擇最多的獲利交易商轉讓解除契約。這種機制與F1賽車對跑在前面的先行清零的制度十分相似,所以就叫做“F1”風險控制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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