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T-6

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就是根據這一規定而設計的。 64.5 150

CET-6就是College English Test Band 6的縮寫,翻譯成中文就是大學英語6級考試的意思。大學英語考試是教育部主管的一項全國性的教學考試,其目的是對大學生的實際英語能力進行客觀、準確的測量,為大學英語教學提供服務。

考試性質

全國大學英語考試是根據理工科本科和文理科本科用的兩個《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由教育部(原國家教育委員會)高等教育司組織的全國統一的單科性標準化教學考試,分大學英語四級考試(CET-4)和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兩種。考試合格者發給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考試合格證書,成績優秀者註明“優秀”字樣。 教育部在 1985 年批轉《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的通知中指出:“《大綱》確定的教學目的和教學要求反映了當前國家對高等專業人才外語方面的要求,是我委今後檢查大學英語教學質量的依據”,通知還指出:“重點院校一般應達到基礎階段四級教學要求,非重點院校應達到的級別由各校自定”。“凡執行本大綱的學校,教育部將……對結束四、六級學習的學生進行統一的標準測試”。 大學英語四級和六級考試就是根據上述規定設計的,目的是測量考生是否達到了《教學大綱》中規定的大學英語四級和六級的教學要求,促進和檢查《教學大綱》的貫徹執行,從而提高大學英語教學的水平。

考試日期

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每年舉行兩次,1 月、6 月各一次,四級和六級同時進行

報名資格

全國大學英語四級和六級考試的主要對象分別是高等學校修完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的本科生; 同等程度的大專生或碩士研究生經所在學校同意,可在本校報名參加考試; 同等程度的夜大或函授大學學生經所在學校同意,可在本校報名參加考試; 凡已取得 CET-4 合格證書者不能再參加 CET-4 考試;凡已取得 CET-6 合格證書者不能再參加 CET-6 考試。但參加過 CET-4 或 CET-6 考試未及格者,可以再次報名參加考試; 1987 年後畢業需要補考的大學本科畢業生。 註: 1. 本校已設考點的在校學生不得跨校參加考試,一經查出,取消考試成績; 2. 對第 5 條中規定的考生,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總主考委託一、二所大學設定專門考點。

報名方法

以學校為單位自願參加,集體報名; 考試日若考生在外地實習,仍應在所在學校報名; 報名截止後,不再接受報名。

考試說明

國家教委在批轉理工科本科和文理科本科用的兩份《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的通知中規定:對結束四、六級學習的學生進行統一的標準考試。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就是根據這一規定而設計的。考試的目的在於全面考核已修完大學英語六級的學生是否達到教學大綱所確定的各項目標。這種考試屬於尺度相關常模參照性考試(criterion-related norm-referenced test),即以教學大綱為考試的依據,但同時又反映考生總體的常態分配情況。
教學大綱指出:大學英語教學的目的是培養學生具有較強的閱讀能力、一定的聽的能力(理工科適用的大綱還規定一定的譯的能力)以及初步的寫和說的能力,使學生能以英語為工具,獲取專業所需要的信息,並為進一步提高英語水平打下較好的基礎。為此,本考試主要考核學生運用語言的能力,同時也考核學生對詞語用法和語法結構的掌握程度。
鑒於兩份《大學英語教學大綱》“是平行的,兩者在教學目的、教學要求、教學安排等主要方面基本相同”,為了使考試便於實施,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採用一個考試大綱的統一的試卷,考試內容包括兩個教學大綱中的共同部分。
本考試是一種標準化考試。由於目前尚不具備口試的條件,暫時只進行筆試。考試範圍主要是教學大綱所規定的基礎階段(較高要求)的全部內容(說與譯的內容除外)。
為保證試卷的信度,大部分試題都採用客觀性的多項選擇題形式。但是,為了較好地考核學生運用語言的能力,提高試卷的效度,試卷中還包含綜合該錯合短文寫作兩部分。
本考試於學期結束前定期舉行,由大學英語四、六級標準考試設計組負責和實施。

計分方法

平均級點分

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目的是考核學生的英語能力是否達到了大學英語教學大綱規定的要求,主要是對考生個體英語能力作出評價,但同時也折射出各校、各省、市及全國對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的執行情況。迄今為止,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有效地促進了全國大學英語教學的改革和發展。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成績也因而常被用作對學校教學情況進行評價的依據,但利用的往往只是累計通過率這一項指標。

考試委員會認為,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成績能夠說明某個學生群體(班級、年級、學校、省、全國)的英語水平,但不能簡單地用累計通過率來評價該群體的大學英語教學情況。在說明某個學生群體的英語水平時,累計通過率只能反映出有多少學生達到了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的及格線,而不能反映這些學生在什麼層次上達到了教學大綱相應級別的要求,因為 60 分是及格,80 分也是及格。為了較全面地說明某個學生群體的英語水平,考試委員會向各校提供平均級點分這一數據。平均級點分既考慮到累計通過率,也考慮到及格學生考試成績的高低。

平均級點分的計算公式為:

G = ( S G i / N ) × 50 + 100

其中: G 平均級點分

G i 第 i 個考生的級點,其計算方法為:

0 - 59.5 0

60 - 64.5 3

65 - 74.5 4

75 - 84.5 5

85 - 94.5 6

95 - 100 7

N 該群體(學校、省、全國)在校修讀大學英語課程的總人數

平均級點分能更好、更準確地描寫一個考生群體的實際情況。採用平均級點分是為了鼓勵各校全面提高學生運用英語的實際水平,不簡單地滿足於勉強及格,同時也便於有關教育行政部門對不同層次的學校實施分類指導。

平均級點分在 100-400 分之間,凡平均級點分在 300 分以上的學校,考生總體英語能力非常好;250-300 分考生總體英語能力很好;200-250 分,一般;150-200 分,較差;低於 150 分為很差。

考試時間

英語六級筆試在每年6月和12月各一次,口試在筆試前進行,每年5月和11月各一次.

查分網站

http://cet.99sush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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