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同城快遞業務中50克以下的業務,在民營快遞公司的同城全部收入中占比近85%,異地快遞業務中100克以下的占比30%~50%。 更重要的是,這部分業務幾乎是民營快遞公司全部的利潤來源。50克禁令,實際上討論的是民營快遞公司快遞業務經營範圍的問題,其內容是:同城快遞100克以下和異地快遞150克以下由郵政專營。
快遞業務一般分為兩類,一類是信件,一類是包裹。其中信件的利潤是包裹的1~3倍。信件運輸便捷,不論是汽車運輸還是航空運輸,都不占倉位,耗費的物力人力少,利潤率很高,尤其是同城快遞。2008年工商局統計的快遞商務客戶已經達到了950多萬。而包裹業務利潤很低,快遞企業通常都是通過信件業務來平衡利潤。
從1999年,國家郵政局開始著手修法,到2009年4月24日通過,《郵政法》的修改走過了10個年頭,爭論的焦點始終圍繞郵政專營範圍問題。然而,新《郵政法》中僅對此作出了原則性規定。相關表述為第五條“國務院規定範圍內的信件寄遞業務,由郵政企業專營”,以及第五十五條“快遞企業不得經營由郵政企業專營的信件寄遞業務,不得寄遞國家機關公文”。國家郵政局之所以要設定郵政專營範圍,是為了保證一定的信息安全。
意見
國家郵政局就《國務院關於郵政企業專營業務範圍的規定》向中國快遞協會徵求意見。2009年8月7日,中國快遞協會召開部分快遞企業座談會,向快遞企業徵求意見。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相關代表,國家郵政局政策法規司、市場監管司、綜合司相關人員出席座談會,聽取企業意見。多家快遞企業代表稱,會上提出的郵政專營範圍又降低到“同城快遞50克以下、異地快遞100克以下由郵政專營”,不過,依然有民營快遞企業認為所受影響沒有太大變化。
2009年10月1日,歷經數十次修訂的新《郵政法》將開始實施,關於郵政專營範圍的意見最遲8月底或9月初出台。郵政專營範圍的意見徵求歷經多輪磋商,中國快遞協會召集快遞企業召開了兩次會議,第一次形成的意見是:同城快遞100克以下和異地快遞150克以下由郵政專營,第二次調整為同城快遞50克以下和異地快遞100克以下由郵政專營。這個看似“通融”的方案,依然不能為民營快遞企業接受。
影響
在新《郵政法》正式實施前夕,與《郵政法》配套的郵政專營範圍目前定義為“同城快遞50克以下、異地快遞100克以下由郵政專營”,並很可能成為最終的標準,而這將使民營快遞企業喪失至多達85%的業務量,甚至導致部分民營快遞企業倒閉。
如果同城“50克禁令”實施,大批民營快遞企業將會因業務量大幅縮水破產。對於民營快遞企業,這等於是搶了他們的飯碗,切斷了他們的活路。商務信件中的匯票等信件如果由郵政專營可能是更合適的,但是如果法律規定民營公司不能涉足任何性質的同城50克以下信件,作為民營快遞公司,也只有接受的份。被郵政企業和民營快遞企業爭論了多年的郵政專營範圍,有望被最終確定,而時至今日,雙方的矛盾依然巨大。
分析
新《郵政法》規定“同城快遞50克以下、異地快遞100克以下由郵政專營”。這種行政壟斷經營無疑與市場精神背道而馳,甚至也不符合建設和諧社會的宗旨。無疑,新郵政規則的實施,將使相應的民營企業陷入困境或絕境。新《郵政法》的出台理由之一是信息安全問題。這個理由在技術上站不住腳。現代化信息偷竊,已經很少會用這種落後的郵遞傳送技術。很難想像一個還用傳統郵遞方式的老土“間諜”,能在我們國家獲得成功。這無異於拿著一把生鏽的獵槍就敢向我們叫板。何況,無資料證明,國有郵政防信息泄露技術,就比民營郵遞防信息泄露技術好;更何況,技術問題完全可以通過培訓來改善,而不是禁止進入行業。
觀點
申通快遞市場總監夏祖彬表示:2009年8月7日形成的同城50克以下、異地100克以下郵政專營的只是內部的一個討論提案,並沒有最終定下來,如果一旦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意味著申通只能放棄這塊業務。如果放棄此類業務,對公司的利潤是肯定有傷害的,但具體傷害多大,現在誰也估計不出來。如果法令定下來了,我們會尊重法律的安排,至於利潤,我們只有通過改變經營策略和整體的行銷方案來解決。如果必須放棄這塊領地,我們以後的發展方向將主攻電子商務,B2C和C2C。
天天快遞董事長詹際盛表示:公司遞送的50克以下的快遞占據了20%左右,100克以下的占據38%~39%,而越是規模小,越是聚焦於同城業務的快遞公司,受到的影響就會更大。
中國快遞諮詢網首席顧問徐勇表示:100克信件重量相當於A4列印紙20張,目前民營快遞企業遞送的主要就是100克以下的快遞,其中同城快遞中50克以下的就占了50%~60%,100克以下的業務更是占據85%左右,如果郵政專營的範圍被確定為“同城快遞50克以下、異地快遞100克以下”,部分民營快遞企業將面臨經營困難或倒閉,進而造成部分人員失業。與黨政軍相關的檔案確實應該郵政專營,但是商務信件及普通的同城信件也由郵政專營,就讓人想不通了。
言論
整個二十世紀世界各國都在不斷地進行是否應該對郵政進行專營的官民拉鋸戰。各種各樣貌似合理的理由被各國政府拿來抵擋民營化的滾滾浪潮。這些藉口從市場失靈到信息安全到國家利益,不一而足。經過那么多包括諾貝爾獎得主在內的經濟學家嚴密的理論分析之後,再從經濟學角度深入探討就顯得有點矯揉造作了。跟所有的改革一樣,郵政改革也是在不斷面臨新的壓力下一點一點前進的。從官營郵政的完全壟斷到允許一小部分邊緣化的業務由民營快遞公司來運營,完全是效率方面逼迫出來的無奈之舉。民營快遞公司的出現,就是因為存在著官營系統根本無法承擔的有著極高時效要求的新型快遞業務需求。
因為這種快速高效成本低廉的快遞很好地滿足了新的需要,於是就有了要寫進郵政法的術語“郵政專營範圍”。這個郵政專營範圍的玄機就是重量。所有的郵遞業務中,若以重量來分級,各個級別間的業務量差別是巨大的。傳統的郵件——普通信件和商業信函無疑占了全部郵遞業務中的絕大部分。“同城50克,異地100克”,這個標準是很值得玩味的。只要獨占這樣一塊最大的蛋糕,官營郵政還是可以繼續生存下去。這個做法已經暴露出來堅持維護“郵政專營範圍”的人很心虛,等於承認自己成本高效率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