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4年

254年,姜維攻魏隴西,張嶷戰死,司馬師殺李豐等。

概述

公元254年,農曆甲戌年,嘉平六年,正元元年,延熙十七年,五鳳元年。

歷史紀事

魏廢皇后張氏

魏嘉平六年(254)三月,以皇后父光祿大夫張緝被誅殺,廢皇后張氏。

姜維攻魏隴西

蜀延熙十七年、魏嘉平六年(254),四月,魏狄道(今甘肅臨洮南)長李簡密書降蜀。六月,姜維率軍攻魏隴西(今甘肅隴西東南)。十月,自狄道攻占河關(今青海同仁北),臨洮(今甘肅岷縣)。魏將余質與蜀軍戰,敗退,然殺蜀蕩寇將軍張嶷。蜀軍拔三縣民還。

張嶷戰死

蜀延熙十七年(254)十月,蜀蕩寇將軍張嶷隨衛將軍姜維攻魏隴西,戰死。張嶷(?――254),字伯岐,巴郡南充國(今四川南部)人。初為縣功曹、州從事,蜀建興五年(227)以都尉鎮壓張慕起事,後除越�(今四川西昌東南)太守。在郡十五年,恩威並施,民夷率服,並開通旄牛古道,千里清肅。加撫戎將軍。蜀延熙十七年還朝,百姓流淚相送,各族首領隨嶷朝貢者百餘人。拜蕩寇將軍。卒後,越�民為立廟祭祀。

文化紀事

夏侯玄死

魏嘉平六年(254)二月,太常夏侯玄與中書令李豐謀殺司馬師,事泄被族誅。夏侯玄(209――254),字太初,譙人,夏侯尚子,曹爽之姑子。少有重名,與諸葛誕等互相表題,被稱為“四聰”之一。初為散騎黃門侍郎,魏明帝毛後弟毛曾與之並坐,玄感到恥辱,不悅形之於色。明帝恨之,左遷玄為羽林監。魏正始(240――249)初,累遷散騎常侍,假節都督雍、涼諸軍事。曾與曹爽共同攻蜀,敗還。曹爽被殺後,征玄入朝為大鴻臚,徙太常。及下獄,遷尉鍾毓以玄為名士,自為玄作供狀,流涕示玄。臨斬,顏色不變,舉動自若。玄精玄理,善清談,為早期玄學領袖之一。其文辭旨通遠,當時頗流傳。曾撰《夏侯子》,已佚。著有《樂毅論》、《張良論》、《本無肉刑論》等。今存《答司馬宣王書》、《時事議》、《皇胤賦》、《樂毅論》等文。原有集三卷,已佚。

司馬師殺李豐等

魏中書令李豐與張皇后父張緝、太常夏侯玄親善,又常與魏帝曹芳單獨密談,司馬師知其議己,於魏嘉平六年(254)二月召豐詰問,豐不以實告。師怒,以刀環捶殺之,送屍廷尉。以大逆不道罪夷三族。夏侯玄、張緝、黃門監功鑠、永寧署令樂敦冗從僕射劉賢等皆下廷尉,夷三族。李豐(?――254),字安國,馮翊(今陝西大荔)人。善於品鑑人物,為魏之名士。子韜,尚曹睿女。豐歷仕黃門郎、騎都尉、給事中,魏正始(240――249)中,遷侍中尚書僕射,依違於曹爽與司馬懿之間,時人謂:“曹爽之勢熱如湯,太傅父子冷如漿,李豐兄弟如游光。”魏嘉平四年補中書令。豐雖宿為司馬師所親待,然真心仍在夏侯玄,謀欲以玄輔政,卒被殺。李豐歷仕二朝,不以家計為意,唯仰傣祿而已。子雖尚公主,豐常約束不得有所侵取。死後,有司籍其家,無餘積。 豐為魏晉玄學家之一,在才性論辨的四派(同、異、離、合)中,持才性異的觀點,認為才能與德行的關係既一致,又不一致,一切皆因人而異。其文已均佚。

出生逝世

田豫,字國讓,漁陽雍奴(今天津武清東北)人,約後於東漢靈帝建寧(168――172)末。初自托於劉備,後隨公孫瓚,瓚敗後勸鮮于輔降曹操。隨曹彰平代郡胡,還遷南陽太守。黃初(220――226)初,鮮卑強盛,乃使田豫持節護烏桓校尉。豫用分化離間等策,使鮮卑各部自相攻戰,豫則乘機摧抑兼併。為校尉九年,事未畢,遇譖轉為汝南太守,加殄夷將軍。魏正始(240――249)初,遷使持節護匈奴中郎將,加振威將軍,領并州刺史。在他治下,州界寧肅,百姓懷之。後征為衛尉。豫稱疾固請遜位,拜太中大夫,食卿祿。田豫為官清廉,賞賜皆散與將士,家常貧匱。鮮卑素利數送豫牛馬,豫均送官;鮮卑以為牛馬顯露,乃密懷金三十斤,請豫退左右然後跪上,田豫以袖受之,鮮卑去後,豫將金皆付外。詔賜絹五百匹。豫待鮮卑復來,以絹之半之。卒後,汝南民為之畫像立碑銘,魏嘉平六年(254),下詔褒揚,賜其家錢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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