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時晴天工作日的內容
航次租船契約中計算裝卸時間的術語。根據《1993年航次租船契約裝卸時間懈釋規則>.指連續24小時的工作日,但天氣妨礙裝貨或卸貨的時間或者裝貨或卸貨作業已經進行而天氣妨礙作業的時間除外。即除去星期天、節假日、天氣不良影響裝卸作業的工作日或工作小時後。其餘所有時間連續計算以24小時為一日的表示裝卸時間的方法.其含義與晴天工作日”、“連續24小時晴天工作日”相同。
這是不考慮港口規定的工作時間是多少小時,以累計港口晴天工作24小時作為一晴天工作日的表示裝卸時間的方法。如果港口的工作時間規定為每天8小時,那么,一個24小時晴天工作日就相當於三個正常工作日,即三個港口晴天工作日才等於租船契約規定的一個工作日,這種規定對出租人是極為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