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期限由招生單位規定)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五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二)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五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三)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和項目管理[代碼為125602]、旅遊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五條中第(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第十五條中第(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二)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招生單位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等限定單獨考試生源範圍,也不得設定其他歧視性報考條件。
推薦免試資格考生須知
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志願並參加複試。截止規定日期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推免生推薦和接收辦法由推薦學校和接收單位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製定並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據招生政策自主選擇報考招生單位和專業的權利,推薦學校所有推免名額(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專項計畫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單位推薦。凡按規定可接受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
報名要求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併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單獨考試考生應選擇招生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網上報名技術服務工作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現場確認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相關報考點進行。
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有考生偽造證件時,應通知公安機關並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畫餘額等信息,並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願。
4.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招生單位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7.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8.“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畫”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
9.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畫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徵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畫,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10.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當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當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繫。
11.考生應當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2.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現場確認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現場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畫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列印准考證
考生應當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列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複試。
考試初試
初試時間
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3日進行(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
考試時間以台北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初試科目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國語
12月22日上午業務課一
12月22日下午業務課二
12月23日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建築設計等特殊科目考試時間最長不超過6小時。
詳細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有關要求等請見《准考證》及考點和招生單位公告。
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一般設定四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學、歷史學、醫學門類初試設定三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基礎綜合,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300分。
體育、套用心理、文物與博物館、藥學、中藥學、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公共衛生、護理等專業學位碩士初試設定三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基礎綜合,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300分。
會計、圖書情報、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和審計等專業學位碩士初試設定兩個單元考試科目,即外國語、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滿分分別為100分、200分。
金融、套用統計、稅務、國際商務、保險、資產評估等專業學位碩士初試第三單元業務課一設定經濟類綜合能力考試科目,供試點學校選考,滿分為150分。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全國統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基礎、臨床醫學綜合能力(中醫)、臨床醫學綜合能力(西醫);全國聯考科目為數學(農)、化學(農)、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法碩聯考綜合(法學)。其中,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基礎、數學(農)、化學(農)、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試題由招生單位自主選擇使用;口腔醫學專業學位既可選用統一命題的臨床醫學綜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單位自主命題。
醫學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業務課科目由招生單位按一級學科自主命題。
考試複試
複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成績使用辦法、組織管理等由招生單位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自主確定。複試辦法和程式由招生單位公布。全部複試工作一般應在錄取當年4月底前完成。
教育部按照一區、二區制定並公布參加全國統考和聯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陝西等21省(市);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
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後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專業調劑
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一)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二)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願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三)調入專業與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四)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
(五)第一志願報考照顧專業(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及中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願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與中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六)第一志願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第一志願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七)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畫”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畫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畫錄取。
(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畫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畫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畫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畫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畫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畫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畫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九)相關招生單位自主確定並公布本單位接受報考其他單位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調劑的成績要求。教育部劃定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作為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調劑到其他專業的基本成績要求。
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十)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畫、援藏計畫)的考生不得調劑。
(十一)符合調劑條件的國防生考生,可在允許招收國防生碩士研究生的招生單位間相互調劑。
(十二)自劃線高校校內調劑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確定。
考生申請調劑前,應充分了解招生單位(含各院、系、所)的調劑工作辦法,以及相關專業不同學習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養、獎助、就業等相關政策。招生單位也要積極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工作。
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招生單位要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後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由招生單位決定是否予以錄取。
考生錄取
招生單位要嚴格按照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畫(含各專項計畫)及相關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單位招生計畫。
各招生單位破格複試錄取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本單位碩士生招生計畫的3%。
單獨考試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教育部下達的單獨考試招生限額,且錄取要符合有關要求。
在本招生單位內,學術型招生計畫可調整到專業學位使用,但專業學位招生計畫不得調整到學術型專業使用。全日制招生計畫與非全日制招生計畫不得相互調整使用。
信息公開
招生單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門應當統一公示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並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招生單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註冊。
公示期間,招生單位應將擬錄取名單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進行政策審核,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應將審核意見及時反饋招生單位。
公示結束後,招生單位應按要求將錄取名單報“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台”。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註冊均以招生單位上報平台的信息為準。
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其他
招生考試其他有關事項,請參見《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或登錄“研招網”瀏覽查詢報考須知和各相關單位網上公告。
為幫助考生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單位將於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網”上開展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宣傳諮詢周活動,屆時有關研究生招生單位將線上回答廣大考生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