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陝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願投檔錄取辦法

2.一次投檔。 模擬投檔過程中,給院校提供投檔比例、投檔人數、最高分數、最低分數。 徵集志願不進行模擬投檔,按照院校計畫缺額數的1︰1投檔。

按照教育部要求,省招生委員會決定從2010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實施,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實施普通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穩妥推進投檔錄取方式改革,降低考生填報志願風險,提高考生對招生錄取工作的滿意度。

二、概念及實施範圍

“平行志願”是指在規定的錄取批次中,考生可以填報若干個院校志願,無論哪一志願錄取,對錄取院校均為第一志願。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一本、二本、三本和高職(專科)4個批次錄取前填報志願和錄取過程中徵集志願實行平行志願。提前批次、特殊類型招生、單招不實行平行志願和徵集志願。

三、志願設定和填報

平行志願設定為:一本、二本、三本各4所院校,排列順序為A、B、C、D,每所院校6個專業;高職(專科)6所院校,排列順序為A、B、C、D、E、F,每所院校6個專業。平行志願各批次不設定“願錄取到其他院校”的服從調劑表態欄目,院校專業設“願錄取到其他專業”的調劑表態欄目。提前批次、單招志願欄目設定不變。
省招辦公布考生文化課分數、所在科類(文史類包含藝術文,理工類包含藝術理和體育)位次以及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考生位次按照文化課總分由高到低排列,總分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外語的單科分數由高到低依次排列,總分與單科分數全部相同的,屬並列位次。考生登錄“陝西招生考試信息網”填報志願。其中提前批次、一本、二本志願在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24∶00填報;三本、高職(專科)志願在二本錄取結束後填報。

四、投檔原則

1.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分科類將所有考生按照投檔分數(文化課分數加政策照顧分數)從高到低排列,投檔分數相同時比較單科分數,順序依次為:語文、數學、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外語。按照從高到低的排列次序和每個考生志願的先後順序依次檢索志願,被檢索的志願中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如果考生所填志願均無法投出,則該生只能參加徵集志願或下一批次錄取。院校投檔比例內末位並列考生全部投檔。
2.一次投檔。平行志願實行一次投檔。因報考人數不足或報考滿額但因院校退檔而造成的計畫缺額,採取徵集志願投檔錄取。其中,報考人數不足而造成的計畫缺額,徵集志願投檔分數不得低於院校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報考滿額但因院校退檔而造成的計畫缺額,徵集志願投檔分數不得低於該院校投檔最低分數。

五、投檔程式

1.模擬投檔。正式投檔前進行三次模擬投檔。
第一次模擬投檔:院校招生計畫與投檔數量的比例原則上設定為:在陝高校1︰1.05,省外高校1︰1.1。
第二次模擬投檔:院校根據第一次模擬投檔生源情況,確定是否調整投檔比例和增加計畫,省招辦同意後進行第二次模擬投檔,並將投檔後形成的投檔比例反饋各院校。
第三次模擬投檔:院校對省招辦第二次模擬投檔比例進行確認或提出調整意見,省招辦同意後進行第三次模擬投檔,形成各院校正式投檔比例和投檔人數。正式投檔比例和投檔人數確定後不得調整。
模擬投檔過程中,給院校提供投檔比例、投檔人數、最高分數、最低分數。
投檔比例按照四捨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投檔人數按照進一法取整計算。
院校必須於正式投檔前完成增加計畫工作。
2.正式投檔。省招辦根據第三次模擬投檔確定的各院校投檔比例和投檔人數進行正式投檔。
省招辦在“陝西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布相應批次各招生院校投檔人數、最高分數和最低分數及其位次、考生檔案最終投放情況。通過簡訊平台告知考生錄取結果。
3.徵集志願。在正式投檔錄取結束後,省招辦公布徵集志願信息,包括:院校名稱、專業名稱和計畫缺額數,院校徵集志願投檔最低分數、位次。
徵集志願不進行模擬投檔,按照院校計畫缺額數的1︰1投檔。
一本、二本、三本和高職(專科)各徵集一次志願。

六、特殊類型招生錄取辦法

1.自主選拔、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錄取:在院校所在批次志願欄目之前設定1個院校志願,僅供已公示並符合條件的考生在填報該批次志願時同時填報,第一次模擬投檔後錄取。省招辦根據院校第一次模擬投檔分數線,按照降分政策將符合條件的考生全部投檔。院校必須在投檔後6小時工作時間內使用預留計畫錄取結束。
2.定向就業、少數民族班、少數民族預科、華僑大學預科、四川大學預科錄取:在院校所在批次志願欄目之後分別設定志願,順序為:①定向就業志願,②少數民族班志願,③少數民族預科志願,④華僑大學預科志願,⑤四川大學預科志願,其中定向就業、少數民族班、少數民族預科各設2個院校志願,華僑大學預科、四川大學預科各設1個院校志願。符合條件的考生在填報該批次志願時同時填報,徵集志願期間錄取。省招辦根據院校正式投檔分數線,按照降分政策分別投檔,投檔順序為上述①至⑤的第1志願,投檔比例為招生計畫數的1︰1。投檔未滿額的院校再投第2志願。已填報定向就業、民族班、預科志願的考生可以填報該批次的徵集志願,但被上述志願錄取後不得參加徵集志願錄取。

七、本辦法由省招辦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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