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法律法規彙編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圖書信息

出版社: 世界知識出版社; 第1版 (2009年5月1日)
叢書名: 新起點七書戰司考系列叢書
平裝: 1031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16
ISBN: 9787501232932
條形碼: 9787501232932
尺寸: 25.6 x 18.2 x 4 cm
重量: 1.4 Kg

作者簡介

新起點國家司法考試命題研究組,“七節戰司考”系列叢書的作者與編輯團隊非常強大。作者均是活躍在司考第一線的輔導名師,如:楊艷霞,汪海燕,席志田,侍東波.楊帆.李毅.司艷麗,吳鵬.張合功等.編輯團隊全是經過司法考試考場的洗禮.並且順利通過了司法考試的法學碩士,如汪艷琴、王林.秦雪娜,周浩昊,李吳,何瓊佩、金競,康俊、楊書。鍾林,李惠等。他們從考生的角度對“七書戰司考”系列的七本書進行“偏董實戰’方面的編輯、整理、使得本套書使用起來更加方便、省力。

內容簡介

《2009年法律法規彙編》以司法考試大綱的範圍為依據,將司考所涉及的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全部收錄其中,並且對其中的必考法條鄧以解讀,《2009年法律法規彙編》編排科學合理,是考生複習備考、查閱研讀必不可少的工具。司考江湖傳言:欲過司考,必備三寶!這個三寶,實際上是指:教材、真題、法條。
教材:由3本書構成。不是指大學傳統的教科書,而是指專門為司法考試卷一、卷二、卷三考試的內容而編寫的輔導教材。一般由多年從事司法考試輔導的老師,以自己的授課講義為基礎編寫而成。
真題:1本書。歷年真題的匯總,包括詳細解析。司法考試7年來最顯著的一個特徵就是“重者恆重!”,許多的知識點在重複考,認真研究、多遍習練歷年真題是所有考生的必做功課。
法條:2本書。涵蓋司法考試大綱規定的所有法律所構成的“法律法規彙編”以及以這些法規彙編為基礎所精選的“必考法條”。司法考試80%的考點是以法條為基礎形成的,這也是充分體現司法考試務實性的一個表現。
而“七書戰司考”系列叢書下是按照教材、真題、法條以及論述題模板法答題技巧這四種標準本置,經過四年的摸索,科學組合而成的七本書。七本戰司考,一本不能少。

媒體評論

備戰司法考試所有有用的輔導書籍總字數能達到1200萬字之多,著實嚇倒了很多的考生:這么多書如何看!其實,這本160萬字的法律法規就是司法考試的全部內容。教材,真題、重點法條都是這些法律法則的“重複”和“擴充”,徹底理解,弄懂了這些大綱規定必考的法律法規。
——張合功
考司法考試而手頭沒有一本大綱規定的法律法則是一件很不可思議的事情。無論是平時做練習,還是看教材,就是聽課的時候,法律法規是應該放在手邊的。有的同學動不動就愛問老師問題,更不惜花錢費時勞神發簡訊提問,發了簡訊後就進入了六神不寧的焦急等待,豈不知,80%的問題翻翻法律法規就能解決的。
——張合功

目錄

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82年12月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公布施行
根據1988年4月1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1988年4月12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公布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1993年3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1993年3月29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公布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1999年3月15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公布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2004年3月1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公布施行反分裂國家法
2005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2005年3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4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2000年3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1號公布
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若干規定的決議)第一次修正
根據1986年12月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1995年2月2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根據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第四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
1989年10月31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1989年10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0號公布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82年12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令第14號公布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82年12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令第14號公布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的若干規定的決議》第一次修正
根據1986年12月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1995年2月2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根據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第四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屆全HA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1年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
2001年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6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1990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1990年4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6號公布
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1993年3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號公布
自1999年12月20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1998年11月4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訂通過:1998年11月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9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2006年8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3號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經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2007年8月3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8號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1993年9月2日笫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1993年9月2日中華人
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0號公布自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1993年10月31日中
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1號公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1993年2月2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根據2000年7月10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2000年7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3號公布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1995年5月10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根據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根據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根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瓦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03年10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9號公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1992年9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1995年2月2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
理法>的決定》修正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修訂
2001年4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9號公布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2002年9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62號發布自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根據1993年lO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1999年8月3。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根據2005年1O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
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第三次修正根據2007年6月29曰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第四次修正根據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
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第五次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07年3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1994年8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合第九次會議通過根據2006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1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1994年7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8號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
1993年6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17號發布自1993年8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2007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5號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國際公法
國際私法
國際經濟法
司法制度與職業道德
邢法
邢事訴訟法
行政法
行政訴訟法
民法
商法
民事訴訟法與仲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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