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通信行業行風建設工作要點

2006年度通信行業行風建設工作要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原則,以人為本,監管為民,把解決涉及人民民眾切身利益問題放在突出位置,建設安全暢通網路,倡導誠信服務,為“十一五”時期建設和諧通信業創造一個良好的開局。

2006-04-29

《2006年度通信行業行風建設工作要點》經信息產業部通信行業行風建設工作會議討論,並經部行風建設指導小組全體成員審議通過,近日正式發布。

2006年度,通信行業行風建設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原則,以人為本,監管為民,把解決涉及人民民眾切身利益問題放在突出位置,建設安全暢通網路,倡導誠信服務,為“十一五”時期建設和諧通信業創造一個良好的開局。

一、2006年度通信行業行風建設主要任務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社會責任感,努力縮小數字鴻溝,促進行業發展,推動建設社會主義和諧

社會通信行業的行業風氣、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涉及廣大人民民眾的切身利益,影響到黨和政府在人民民眾心目中的形象。全行業要充分認識到不正之風對先進生產力的阻礙性,對先進文化的侵蝕性和對人民民眾根本利益的損害性。站在促進改革、發展、穩定的高度,結合監管和通信服務工作實際,堅持標本兼治,從根本上維護好廣大人民民眾的利益,為行業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通過行風建設工作,進一步深化“政府監管、企業自律、社會監督”的工作機制,不斷改善服務質量,提升服務水平,為社會各界和人民民眾提供優質、高效、便捷、滿意的通信服務;著力實施村通工程,推動農村信息化建設,使通信業在經濟建設、和諧社會建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二)鞏固2005年“讓用戶滿意”專項活動成果,提高郵政服務質量
2006年,郵政服務要在“提高服務質量,讓用戶滿意”專項活動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基礎上,鞏固專項活動成果,防止服務問題反彈。力爭實現城市郵政管理規範網點達到95%以上,縣以上投遞規範服務率達95%,用戶滿意度達到85分。為此,要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1)強化基礎管理,加強員工業務技能培訓,狠抓制度落實,著力推進營業網點的標準化和經營服務的規範化;
(2)採取有效措施規範經營秩序,加強“兩低一跨”違規經營行為的治理,加大監督檢查和處罰力度;
(3)最佳化網點布局,樹立對外服務形象。通過進一步調整和最佳化投遞網,實現班組管理規範化、制度化、標準化。
(4)在全國創建和推廣城市郵政營業、投遞管理規範示範點,起到以點帶面,整體推動的效果;
(5)增強服務能力,提高“三農”服務水平。完善郵政連鎖配送服務體系,深入開展農資配送服務;進一步完善農村郵政金融服務,加大郵儲資金支農的力度;
(6)開展郵件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摸清郵件安全管理情況,發現問題,查明原因,整改隱患,嚴格落實規章制度,嚴格郵件收寄、分揀、運輸、投遞各環節的監督檢查,強化內部安全管理,嚴厲查處郵件內盜案件,嚴格責任追究制度。
(三)組織開展“陽光·綠色網路工程”系列活動,加強不良信息治理,倡導網路文明,構建和諧網路環境
2006年2月起,組織開展為期一年的“陽光·綠色網路工程” 系列活動,倡導綠色文明的網路行為,增強電信業務經營者的信息安全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動員社會各界共同參與有害信息治理,引導和幫助廣大網民特別是青少年培養健康上網的習慣。
圍繞“清除垃圾電子信息,暢享清潔網路空間”、“治理違法不良信息,倡導綠色手機文化”、“讓全球網路更安全”、 “打擊非法網上服務,引導綠色上網行為” 四個主題,深入推進“陽光·綠色網路工程”相關工作,進一步探索信息安全管理的有效途徑,完善網際網路管理的長效機制,積極創建和諧的、健康向上的網際網路行業新風。
(四)堅持監管為民,治理社會反映突出的服務問題,全面貫徹《電信服務規範》,營造放心的通信消費環境
1、大力治理信息服務陷阱
針對信息服務市場存在的收費欠透明、誘騙性業務宣傳、業務流程不規範等問題,對蓄意侵害用戶權利的信息服務業務及其經營主體進行綜合治理。
加大政府直接監管信息服務提供商的力度和深度,強化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合作管理的責任,充分發揮廣大用戶、行業自律組織、社會團體、新聞媒體和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利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管理和輿論等多種手段,促進增值服務領域“規範經營,誠信服務”風氣的形成。
2、繼續加強各類電信服務協定清理整治,鞏固電信卡管理治理成果,與時俱進,認真解決民眾反映突出的、新的熱點問題
進一步落實《關於治理當前電信服務熱點問題的指導意見》(信部電[2005]54號)和《關於規範電信服務協定有關問題的通知》(信部電[2004]381號),全面貫徹《電信服務規範》,堅持標本兼治,切實維護人民民眾根本利益。
(1)各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要對包括增值電信業務在內的各類在用電信服務協定進行全面清查,不留死角;在全國推廣使用各電信業務經營者組織擬訂的、統一的電信服務格式契約範本;理順各類電信服務協定制訂流程,研究建立電信服務新協定啟用推廣機制。
(2)推動各電信業務經營者電信卡餘額問題解決措施在各地得以切實執行;鼓勵各電信業務經營者根據社會新的需求,研究推出新的措施,給人民民眾帶來實實在在的便利。
(3)各電信業務經營者要全面貫徹落實《電信服務規範》,密切關注社會關於電信服務的改進需求,研究可能出現的新的熱點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措施,有針對性地推動相關問題的解決;對因政策或技術等因素一時無法徹底改進的問題,要不斷研究對策,耐心做好解釋工作,取得民眾的理解與支持。
3、推動通信詳細清單全面提供進程
(1)各通信管理局要在對當地各類通信詳細清單查詢、提供狀況進行全面摸底的基礎上,採取措施,推動各電信業務經營者儘快實現全面提供各類通信詳細清單查詢服務,滿足廣大電信用戶“明明白白消費”的願望。
(2)各相關電信業務經營者要按照《電信服務規範》的要求,對移動通信業務(含預付費)和長途電話業務全面提供通信詳細清單查詢服務;用戶要求提供信息服務收費清單的,電信業務經營者應免費提供;對固定電話本地通話業務,在現有提供詳細清單試點的基礎上,繼續擴大試點地域,有條件的企業、地區開展全面提供市話清單查詢工作,暫時不具備條件的,要擬訂出明確的時間表報當地通信管理局。
4、推動114代查服務全面實現
在2005年工作的基礎上,相關通信管理局和電信業務經營者要加大工作力度,推動在全國範圍內全面實現114代查服務。各電信業務經營者以《114電話查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發布為契機,理順查號服務流程,統一查號服務標準,進一步提升114代查服務水平。
5、規範電信業務推廣和服務宣傳行為
各電信業務經營者要進一步貫徹落實《關於規範電信業務推廣和服務宣傳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信部電【2004】382號),在業務推廣和服務宣傳中自覺增強法律意識,嚴格規範電信業務宣傳工作的渠道、方式和宣傳用語,加強代經銷商管理。
各通信管理局要加強對電信業務推廣和服務宣傳行為的監督管理,依法嚴肅查處當地電信業務經營者及其授權的代經銷商主要存在的以下違規行為:
(1)通過電話或簡訊方式強行向用戶推薦某項電信業務或通過不正當手段拉攏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用戶;
(2)通過貶低競爭對手類似業務而突顯自身業務的相對優勢,詆毀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的企業形象、商業信譽和業務品牌;
(3)對上門服務不實行預約制度或假冒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名義推銷自身業務;
(4)在對電信業務具體收費情況和服務義務向用戶進行說明時,進行虛假宣傳或故意以含糊其詞等方式誤導用戶。
(五)繼續開展“評優幫差”活動,推動行業形成電信服務工作學先進、爭先進的風氣
1、各相關單位要嚴格考查推薦制度,做好2006年“全國用戶滿意電信服務明星”和“全國用戶滿意電信服務明星班組”的考察、推薦和審查工作,確保評優質量;
2、各通信管理局、各電信業務經營者要加強對先進典型的表彰、宣傳和學習,要充分發揮他們的先鋒模範帶頭作用,推動行業形成比學趕幫超的良好風氣;
3、對被通信管理局確認為電信服務“需警示”、“需幫扶”的基層組織,各電信業務經營者要加強幫扶力度,明確改進目標,務求實效;各通信管理局要加強針對性指導,以幫促改,並對改進情況進行考核驗收。
(六)貫徹落實上級領導部門相關要求
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行業風氣建設的精神,落實國務院糾風辦關於進一步加強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的任務和要求,落實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辦公室關於市場整規的要求。

二、2006年度行風建設工作相關要求

(一)充分發揮部省兩級的積極性,調動企業各級組織的主動性,政企協調、上下互動
1、部行風辦、相關司局、國家郵政局要統一策劃、研究部署行風建設工作任務,跟蹤掌握各地動態,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
2、各通信管理局要結合省情,制定各地工作實施方案,把政風行風建設納入監管工作通盤考慮,積極主動、創造性地開展工作,並加強與部溝通和互動,定期向部行風辦報告當地行風建設工作開展情況,為全行業行風建設工作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
3、國家郵政局、各電信業務經營者要結合本企業實際,結合主營業務特點,加強領導,加強對基層行風建設工作的監督,明確責任,逐級落實,形成條塊結合、常抓不懈的工作格局;同時,要切實對代經銷商經營服務行為負起委託管理責任,全程監控,對增值業務合作商加強引導和管理。
(二)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參與,充分發揮社會團體的作用
通信行業行風建設工作要依靠社會監督,開門納諫,通過多種形式,虛心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
1、部行風辦要與中央文明辦、國糾辦、中國消費者協會等機構加強聯繫、溝通,聽取他們對通信行業的意見並向企業轉告、督促改進;
2、各通信管理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主動接受當地的文明辦、糾風辦的工作指導,積極與當地消協等社團組織聯繫,加強溝通協調和工作配合;
3、充分發揮各級通信企業協會、電信用戶委員會、電信用戶申訴中心、各通信服務專業委員會等組織和社會監督員在行風建設中的監督作用,各通信企業要主動聽取他們對通信服務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並引導他們開展一些有影響力的活動,推動通信行業行風建設工作得到社會的支持。
(三)紮實的日常工作與集中宣傳展示活動相結合,為行業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在日常工作中,不斷增強社會責任感,結合通信服務工作實際,把著力解決影響民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作為堅持黨的民眾路線的具體行動,大處著眼、細處著手,實事實辦。
利用好兩會、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國際電信日、傳統節假日等時期,採用各種方式展示行業整體形象,集中和系統地宣傳電信行業所取得的成績,爭取社會對我部工作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讓人民民眾和社會各界真正的了解和認可通信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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