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記
1980年4月16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同意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修改憲法第四十五條的建議:為了充分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維護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建議將憲法第四十五條“公民有言論、通信、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罷工的自由,有運用‘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的權利。”修改為“公民有言論、通信、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罷工的自由。”取消原第四十五條中“有運用‘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的權利”的規定。決定提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審議決定。
1980年4月16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1980年4月16日,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景德鎮市鵝湖區、蛟潭區。
1980年4月16日美國第九十六屆國會第二次會議以第2567號參議院法案通過了《1980年聯邦股東權益保護法(試行)》,該法將適用於“有影響的公司”,例如,從事州與州間貿易的公司、擁有500或更多股東和固定資產、或總收入或銷售額為100,000,000美元、或總資產在1,000,000,000美元的公司。
1980年4月16日石家莊經濟學院招生的地震班30名學生轉入物探系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