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起因
1979《選舉法》掀起學生競選人大代表風潮
(1)舉法規定“可以用各種形式宣傳代表候選人”
這個版本的選舉法有五項關鍵性的內容:
1、區縣級人大代表直接選舉;
2、選民(有三人以上附議)可以提出代表候選人;
3、代表候選人人數較多時通過預選決定正式候選人;
4、正式候選人差額選舉,候選人的名額多於應選人的名額。
5、各黨派、團體和選民,都可以用各種形式宣傳代表候選人。
對於長期遭到破壞的選舉制度來說,選舉法確立的這幾條內容都是有著深遠意義的,尤其是“各黨派、團體和選民,都可以用各種形式宣傳代表候選人”這一條,讓廣大通過剛恢復的高考進入高校校園的學生,有了極大的興趣。
(2) 于光遠 :市政問題要通過城市人民代表大會解決
在1980年8月底至9月上旬召開的全國五屆人大三次會議期間,《人民日報》首次刊登了部分全國人大代表的發言摘要,表達了對基層人大選舉要發揮積極作用的態度。上海代表、著名經濟學家于光遠說:“各省、市、縣解決了自己能夠解決的問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常務委員會就可以更集中討論全國性的問題。特別是在城市中居住集中,文化程度高,全市居民共同關心的問題很多,市政問題的解決更要通過人民代表大會來解決。因此城市人民代表大會更要走在前面,取得成功的經驗。”
這些發言正值各省市正在或即將開展基層人民代表選舉,給了廣大盼望參政議政的高校學生很大的鼓勵。一時間,全國多所高校開始了醞釀這場“大學生競選運動”,用北京首位學生競選者李盛平的話來說,他們的目標是“回響全國人大代表號召,讓人民代表大會成為真正的權力機關。”
事件過程
通過實踐中來學習如何運用自己的權利
(1)上海青年:人民代表不為人民辦事,下台回家!
高校競選運動最先源於上海,因為全國各省市自治區開展基層人民代表選舉的時間有先後,上海的選舉安排在1980年5、6月份,早於北京五個月。以同濟大學為例,我們可以看看大學生競選活動是如何展開的。
同濟大學教職工三千多人組成一個選區,產生人民代表三名,學生三千多人組成一個選區,產生人民代表一名。選舉活動開始前,學校成立了選舉工作小組,負責選民資格審查,指導、組織選舉活動開展,選舉工作小組只有建議權沒有決定權。5月中,校選舉工作小組主持召開學生候選人與全體選民見面大會。一位候選人在會上提出了具體的改進學校工作的建議,並作了如下陳述,受到了極大歡迎: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權力機關。但人民代表除在口頭上和書面上提出自己的提案外,還有什麼實際權力?我認為:1.政府機構應由人民大會決定。2.政府公職應由人民代表推薦或由人民代表擔任。3.政府公職應允許競選。……人民代表任期四年,擔任公職者不為人民辦事或辦事不得力者,下台回家,金飯碗、鐵飯碗必須打碎!世襲或變相世襲的幹部制度,必須徹底掃蕩。”
相對來講,上海高校此時的競選還比較簡陋,候選人較少,競選手段也主要是在大會上演講。同時,其他各地如西安、重慶、成都、長沙的大學生競選活動也紛紛展開。然而,湖南師範學院校方在選舉中欽定候選人的做法卻觸怒了所有學生,不滿的情緒開始醞釀,數天之後,北京開始選舉區縣人大,而學生已經開始準備好了他們的聯合競選行動。
(2)北京青年:競選是為了讓民眾在實踐中學會如何運用自己的權利
作為全國的政治中心,教育中心,文化中心,北京地區高校的學生對此次大學生競選人大代表的運動是尤為積極的。不僅參與競選的人數眾多,關心的人數也多,競選的具體形式也多種多樣。例如北京師範學院是師生混合競選,教師與學生之間要競爭;清華大學則是人民代表與學生會主席同時進行競選——藉助競選人大的時機,學生提出“學生會要具有獨立性”。
更重要的是,這次學生們充分參與的競選活動強調讓候選人充分表達意見,並鼓勵競選者之間進行辯論。各個學校中,以北京大學的競選最為激烈,競選過程最充分,在長達2個月的競選周期中,競選者候選人達18人之多,展開了極有聲勢與活力的競選活動:除張貼宣言、大字報外,還組織選民見面會,答辯會,舉行民意測驗,出版《競選短波》等中立刊物。答辯、測驗的話題交織著理想與現實,他們關心的內容也遠遠超出了校園,投向整個社會都關心的領域,發出了許多在今日看來仍然極為“解放思想”的言論。
在談及知識分子為什麼要進行權利訴求時,一篇文章提到,“馬克思、恩格斯早就指出任何國家政權都有擺脫人民的監督控制,由人民公僕變為人民主人的趨勢”。由這樣的“規律”,應該引出的結論只能是一個:必須用廣泛而有效的人民民主權利來制約國家、政權的權力。也就是說,要在人民“自治”與政府“權威”之間形成一種張力:“凡是需要權威的地方,必然需要一種對這種權威的制約;凡是需要權力集中與強制的地方,必然需要一種相應的牽制與平衡。”
這些來自社會底層的競選者們還都極為關心“人民權利”。 一位競選者警告:“很多人忘記了還有工人,農民,部隊。”;抨擊“二十多年的高度集中、統制(計畫)的經濟結構,造成勞動者的人身半依半附狀態。領導者對被領導者,在能否就業、經濟收入、工作性質、人事調動,甚至婚喪嫁娶方面都握有極大的權力”。
另一位則甚至拿出了維護工人權利的政綱:“企業的自主權應該由企業的職工代表大會掌握。職工代表大會有包括決定任免工廠主要負責人及主要技術人員在內的職權”;“制定合理的工會法,工會應是與工廠黨和行政部門相獨立的工人組織,其職責是維護工人的各項基本權利,並促使工人的利益的實現”;“制定合理的勞動保護法,以保障工人的工作環境和勞動條件的不斷好轉”;“制定合理的失業保險和救濟制度,國家有責任為失業者提供失業保險和救濟,並積極創造條件幫助失業人員找到職業”。 類似的話題還有很多。
競選者們甚至還必須接受一個關於毛澤東的民意測驗,對於經歷了文革的那代人來說,如何評價毛澤東是一個繞不過的問題。16位競選者的調查中,談到對毛澤東的評價,除一人表示“待研究”外,其餘15人都認為毛澤東是一個“偉大”的人物,即使“犯有嚴重錯誤”也不失其“偉大”。另一方面,在被問及“你最敬佩誰”時,只有一人回答:“還是毛澤東”,其餘都另有選擇,其中有5人選擇了周恩來,還有一人選彭德懷,一人選陳雲。
一位競選人總結了為什麼選舉需要這樣進行,“是人民民眾打破原來舊的選舉形式而力圖創造一種新形式的一次嘗試”。他這樣看待競選的意義:“競選可以造成一個民眾性的運動,使民眾在實踐中學會如何運用自己的民主權利。而且他們將在不受任何操縱的情況下,學會如何辨別是非,區分真假。他們將用自己的頭腦進行獨立的分析、思考、判斷,並且用自己手中的票進行裁決。”
事件結果
被遺忘的1980年大學生競選風潮
(1)北京地區11名學生成功當選人大代表
北京地區大學生競選區人大的這次運動總體上是順利的,在這次競選活動中,北京共有17所高校近百名學生參加競選,其中北京大學18人、清華大學13人、中國人民大學6人、北京師範大學14人、師範學院7人、民族學院5人、北大一分校2人、鋼鐵學院4人、經濟學院3人、北京醫學院1人、北京商學院3人、北京航空學院6人、人大一分校3人。除此之外,還有郵電學院、北方交通大學、人大二分校若干人。競選的結果則是一共有11名學生當選為區人民代表。平均每位代表獲得了約數千張選票。
但在競選過程中,難免也會出現不諧之音。《中國青年報》記者曾報導,北京地區第一個參選的學生李盛平在競選過程發出的一些言論讓校方覺得太過出格,違反四項原則,學校組織一些教師寫了“據理駁斥”李的三篇大字報並貼了出來,署名均為“部分選民”。然而李盛平在校園召集開會要求“部分選民”站出來,指出他在哪兒講過那些大字報所引用的話時,同學們等了十多分鐘,卻沒人站出來。另外還有部分學校在競選期間臨時要求黨團員不得繼續參與競選,導致部分已經參選的黨團員進退兩難。
(2)1983蛇口管委會直選
1980年以後,由於各種原因,“大學生競選人大代表”再未以運動的形式在各高校全面展開。但類似的試驗在中國不會完結。
1983年4月,蛇口工業區首先在國營直屬公司副經理以上的行政幹部和助理工程師以上的技術幹部約130人中,進行民意測驗,由他們在沒有指定候選人的情況下,自行推選管委會成員。這次民意測驗實質上是蛇口工業區第一次成功的民主選舉。讓民眾投票,選出自己信任的好乾部,使蛇口工業區的領導班子向革命化、年輕化、專業化、知識化前進了一大步。這是改革開放歷史上一個著名的案例。
2004年,選舉法經歷多次修訂後,恢復了直接選舉中的預選,明確規定“選舉委員會可以組織代表候選人與選民見面,回答選民的問題”。與1979年選舉法已經相當接近,隨著民主法制的不斷推進,或許大學生競選人大代表的情景會重現吧。
事件結語
“在歷史關頭舉起過‘五四’大旗的北大,為什麼在‘真理標準大討論’的歷史時刻,你就沒有登高一呼的再度輝煌?你是沒有準備好,還是最為珍貴的傳統已經‘流失’得太多?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思想解放運動,為什麼你一次又一次地錯過了表現自己的機會?被北大人一再提起的輝煌為什麼總是集中在蔡元培時代的北大?”——當錢理群教授看到這段針對北大的批評時,他感到十分無奈。然而無奈過後,錢理群說他當時也沒想起1980年的選舉運動,這種遺忘恐怕是嚴重的。值得民族珍視的歷史,需要被反覆提起。
其他信息
騰訊歷史頻道做過一期專題《1980年大學生“競選風潮”》,羅立為先生作為當年的參選人、親歷者,特意撥冗來信《一位1980年大學生人大代表——對“騰訊歷史”的補正》 ,細談當年大學生競選風潮種種細節。騰訊歷史編輯認為:這是一份極具價值的史料,特整理刊發,並附上羅先生2003年刊發於《南方周末》的一篇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