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7月23日

大事記1963年7月2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衛生部、商業部《關於中西藥品、醫療器械經營管理體制的報告》。 決定中、西藥品的經營管理實行由商業部、衛生部共管,衛生部門要充實和加強藥政機構,作好藥政管理工作。 確定分別成立中國藥材公司和中國醫藥公司,由商業部門與衛生部門共同領導,歸商業部門統一經營。

大事記

1963年7月2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衛生部、商業部《關於中西藥品、醫療器械經營管理體制的報告》。決定中、西藥品的經營管理實行由商業部、衛生部共管,衛生部門要充實和加強藥政機構,作好藥政管理工作。確定分別成立中國藥材公司和中國醫藥公司,由商業部門與衛生部門共同領導,歸商業部門統一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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