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12月17日

1952年12月17日,星期六。 1952年12月17日,政務院發布《關於防止瀝青中毒事故的指示》。 1952年12月17日,政務院發布命令,將南京市改為江蘇省人民政府直轄市。

1952年12月17日,星期六。

大事記

1952年12月17日,政務院發布《關於防止瀝青中毒事故的指示》。
1952年12月17日,政務院發布命令,將南京市改為江蘇省人民政府直轄市。

1952年12月17日,丹麥領事館首任名譽領事趙亨生(周杭遜)奉命離青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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