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年6月7日


1922年6月,《婦女雜誌》第八卷第六號發表署名瑟廬的文章《產兒限制與中國》,討論在我國實行計畫生育的必要性問題。
他說:“我們如果要謀增高中國的文化程度,救濟目前饑饉、災荒、戰爭、疾並癘疫等苦痛起見,實在不可不提倡產兒限制,而與婦女解放的前途,更有非常重大的關係。”
他又說:“我國的婦女,真可說是低微已極了。現在有許多高呼婦女解放的人,都主張婦女教育的增高,經濟的獨立,更有一派倒因為果的人,以為婦女的被束縛,是無教育、經濟依賴男子及不能替社會服務等應有的結果。然而我們試想,現在中國的婦女,果然有受教育的機會,經濟獨立的可能,服務社會的餘裕嗎?一般的女子,在及笄之年——正當男子或別國女子受教育最緊要的年齡——就由專制的父母作主,強迫她和從未見面、毫無愛情的男子成婚,立時負了做母親的義務。於是第一個小孩還沒有斷乳,第二個早已受孕了。這樣繼續著,直到為母的生理作用停止時為止。中間除了妊娠、分娩、保抱、提攜、乳哺、衣食種種的麻煩以外,還有疾病的憂愁,夭殤的悲戚,不但受盡了身體上無限的辛勤,更受盡了種種精神上說不盡的苦痛,這不是我國社會上普遍的現象嗎?”
他解釋說,所謂產兒限制,不過用科學的方法,使做母親的有決定產生子女數的自由,不必再用那墮胎、棄兒、殺嬰等殘酷的非人道的手段,而得免於饑饉、災荒、戰爭、疾並癘疫的苦痛,也不會發生賣淫、煩悶、犯罪、疾病等弊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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