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11月7日


1912年11月7日,《俄蒙協約》簽訂之事引起全國輿論大嘩,各地一致指責袁政府應付無方,堅主不予承認。孫中山分電袁世凱和參議院,說“此事關係民國存亡”,須堅決“否認”。各地紛紛成立“救蒙會”、“抵制團”等,抵制俄貨,不為俄人服務,並索兌俄幣,以致華俄道勝銀行紙幣不能流通市面。
北京政府令駐俄公使劉鏡人聲明:“蒙古為中國領土,現雖地方不靖,萬無與各外國訂立條約之資格,茲特正式聲明,無論貴國與蒙古訂立何種條款,中國政府概不承認。”
次日,俄公使訪外交總長梁如浩,聲稱“俄國政府與之訂立條約,惟措詞甚慎,始終並未提及蒙古脫離中國之語”。又強調訂約目的是“中國在外蒙不殖民,不駐兵,不派官是也”。梁答:“中華民國繼承前清之權力,外蒙古仍為中國之一部分,不能擅與外國訂約”,“外蒙之事,全屬內政問題。中國自有相當之辦法,決不受第三者干涉”。繼而,梁如浩在輿論壓力下辭職,陸徵祥繼任外交部長,並開始與俄駐華公使庫朋斯基會談外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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