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基本內容是:
①憲法規定,議會是立法機關,由上院(參議院)和下院(眾議院)組成。兩院都有立法權和行政監督權。
②憲法規定,總統是國家元首,由參、眾兩院聯席會議選出,任期7年,連選連任。
③憲法規定法國實行責任內閣制。內閣是國家的最高管理機關,它由議會多數黨組成,內閣成員單由總理提出,以總統的名義任命,但是對議會負責。總統的命令須經各部部長副署。
④憲法還肯定了拿破崙一世創立的參事院這一國家機構。它既是咨議機關,對立法和行政方面的事務進行諮詢,同時又是法國最高行政法院,是行政訴訟案件的終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