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記
詔減田租
熹平四年(175)六月,靈帝下詔,令郡國受災者,免收一半田租;其受害十分之四以上者,免收全部田租。
漢輔立西域拘彌王
熹平四年(175),西域于闐國王安國進攻拘彌國,大敗之,殺拘彌王。於是漢戊巳校尉、西域長史分別發兵,輔立拘彌侍子定興為拘彌王。
蔡邕請除“三互法”
熹平四年(175)三月,議郎蔡邕上疏,請求廢除限制士人為官的“三互法”。“三互法” 規定:凡婚姻親家及二州士人之間不得互動為官。於是因避“三互法”,幽州(今北京西南)、冀州(今河北臨漳西南)二地刺史久缺不補。蔡邑認為“三互法”妨礙朝廷選拔賢才,有害無益,請求廢除,朝廷不許。
文化紀事
熹平石經開始篆刻
漢朝博士傳經,各依家法師法,章句互有異同,再加以年深月久,輾轉傳抄,文字多訛,引起各家在文字上的歧異和爭吵。熹平四年(175),蔡邕和楊賜等人上書奏求正經文字,得漢靈帝允許,遂將儒家經典刻於石上。
熹平石經亦稱漢石經或一字石經。由蔡邕等參校各家諸體文字的經書,用朱筆以隸書體,將《魯詩》、《尚書》、《儀禮》、《周易》、《春秋》5經和《公羊》、《論語》兩傳寫於46塊石碑上,經工匠雕刻,樹立於太學門外,成為我國最早的官定儒家經本。後人稱之為熹平石經。因經文全部用隸書體書寫,又稱為一字石經。官立石經有極高的權威性,一時每天前往觀看和摹寫者將街巷都塞滿,各家對文字的爭吵也平息。“熹平石經”對統一書籍文字和思想有重要意義。而在摹寫過程中,誘發起以後的捶拓複製、雕版印刷。南北朝至隋唐時期,石經曾幾次搬遷,損耗殆盡。宋代以來在東漢太學遺址屢有殘石出土。近人馬衡匯集為《漢石經集存》一書。
盧植解經
盧植字子乾,涿郡(今河北涿州)人,少與鄭玄同從師馬融,兼通今古文之學,好作精研而不拘守章句。學成歸里,閉門教授。靈帝建寧(168—171)中征為博士。熹於四年(175)拜九江太守,以疾去官,家居著書,先後成《尚書章名》、《儀禮解詁》、《周官禮注》、《禮記解詁》。上書稱家貧無力繕寫,願行能書生二人,共赴東觀,修訂謄錄。並請重立《毛詩》、《左氏春秋》、《周禮》於學官。
《資治通鑑》記載
孝靈皇帝上之下熹平四年(乙卯,公元一七五年)
春,三月,詔諸儒正《五經》文字,命議郎蔡邕為古文、篆、隸三體書之,刻石,立於太學門外,使後儒晚學鹹取正焉。碑始立,其觀視及摹寫者車乘日千餘兩,填塞街陌。
初,朝議以州郡相黨,人情比周,乃制昏姻之家及兩州人士不得對相監臨,至是復有三互法,禁忌轉密,選用艱難,幽、冀二州久缺不補。蔡邕上疏曰:“伏見幽、冀舊壤,鎧、馬所出,比年兵飢,漸至空耗。今者闕職經時,吏民延屬,而三府選舉,逾月不定。臣怪問其故,雲避三互。十一月有禁,當取二州而已。又,二州之士或復限以歲月,狐疑遲淹,兩州懸空,萬里蕭條,無所管系。愚以為三互之禁,禁之薄者。今但申以威靈,明其憲令,對相部主,尚畏懼不敢營私;況乃三互,何足為嫌!昔韓安國起自徒中,朱買臣出於幽賤,並以才宜,還守本邦,豈復顧循三互,系以末制乎!臣願陛下上則先帝,蠲除近禁,其諸州刺史器用可換者,無拘日月、三互,以差厥中。”朝廷不從。
臣光曰:叔向有言:“國將亡,必多制。”明王之政,謹擇忠賢而任之,凡中外之臣,有功則賞,有罪則誅,無所阿私,法制不煩而天下大治。所以然者何哉?執其本故也。及其衰也,百官之任不能擇人,而禁令益多,防閒益密,有功者以閡文不賞,為奸者以巧法免誅,上下勞擾而天下大亂。所以然者何哉?逐其末故也。孝靈之時,刺史、二千石貪如豺虎,暴殄烝民,而朝廷方守三互之禁。以令視之,豈不適足為笑而深可為戒哉!
封河間王建孫佗為任城王。
夏,四月,郡、國七大水。
五月,丁卯,赦天下。
延陵園災。
鮮卑寇幽州。
六月,弘農、三輔螟。
於窴王安國攻拘彌,大破之,殺其王。戊己校尉、西域長史各發兵輔立拘彌侍子定興為王,人眾裁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