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開縣法院審委會委員、刑庭庭長龔少英在工作中認真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堅持重案要案親自審理,以出色的業務水平辦結了一大批有影響的案件。
在2007年2月發生的開縣鯉魚塘水庫工程堵工事件中,她主動承辦,及時審理,依法對此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案件從重從快進行了判處,挽回經濟損失數萬元,保障了重點工程的正常施工,維護了一方穩定。她在承辦被告人陳超軍交通肇事一案中了解到被告人家庭特別困難,她耐心藝術性地做好原被告雙方疏通調解工作,使被告人的妻子步行到萬州向被害人親屬賠禮道歉,被害人的親屬深受感動,主動放棄了民事賠償的訴求,並請求法庭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該案宣判後,中央電視台予以專題報導,認為該案的宣判充分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堪稱寬嚴相濟促和諧的典範。近三年來,她共成功撤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50餘件,調撤率達80%,為被害人兌現賠償130餘萬元,給人民民眾交了一份滿意的答卷。
曾先後被市委市府、市高級人民法院及縣委縣府評為“嚴打整治鬥爭先進個人”;被市第二中級法院評為“優秀審判長”、記“三等功”;被縣委縣府評為“十佳政法幹警”;多次被縣委表彰為“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