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具體承擔我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業務,負責上述各類保險的參保登記,繳費核定;
(二)負責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待遇審核和支付;依法開展社會保險費繳納,待遇享受情況稽核;對全市鄉鎮(街道)保障所的業務指導。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共設五個職能科室。
(一)綜合信息科(綜合、信息)
1、承辦中心事務活動事宜,協調中心日常工作;
2、負責中心事務運轉、公文審核、印章管理、文電信息處理、檔案管理和中心決定事項的督辦落實等行政管理工作;
3、負責會議組織、接待聯絡、辦公用品採購、固定資產管理等後勤保障工作;
4、負責中心的計算機軟硬體的維護、升級和保養;負責計算機日常套用和操作業務指導;負責計算機系統軟體和數據的安全保障工作;負責電腦機房的維護和管理工作;
5、負責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養老保險科
1、負責養老保險申報登記及擴面工作;
2、負責全市參保單位離退休人員、供養直系親屬每月基本養老金、撫恤金及待遇變更人員養老金的審核和發放工作;
3、負責每年全市參保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正常調整和參保企業離休幹部、軍轉幹部等特殊人員離退休金正常調整和特殊待遇調整工作;
4、負責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相關工作;
5、負責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相關工作;
6、負責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醫療保險科
1、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救助、公務員醫療補助等工作;
2、負責確定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協助有關部門對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藥店的基本醫療保險服務情況及收費標準、藥品價格進行監督檢查;
3、承擔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配套服務工作;
4、協助工傷認定工作;
5、負責辦理工傷、生育保險待遇的審核;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財務統計科
1、建立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項目,編制各項基金與行政經費的收支預算和決算報告;
2、負責中心各項行政經費和社會保險基金的支付管理工作,核算、管理和控制中心行政經費及固定資產開支;
3、審核收付台賬並支付有關社會保險基金;
4、負責各種賬目、票據的記錄、裝訂、存檔和管理;
5、負責基金財務和行政經費財務的內部審計監督;
6、配合稽核科做好相關社會保險稽核工作;
7、負責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審計稽核科
1、根據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制定全市社會保險稽核工作規章制度、業務流程和實施辦法,完善社會保險稽核業務規程;
2、負責社會保險稽核工作,會同相關科室,配合行政主管部門全面加強社會保險稽核;
3、與本市公安、定點醫療機構、民政等部門單位交換死亡人員信息,建立防範虛報、冒領社會保險待遇制度,做好居住本市離退休人員生存狀況的調查工作;
4、負責與異地有關部門定期聯繫,對長期居住異地的離退休人員和撫恤金領取人員開展現場資格認定工作;
5、建立社會保險業務經辦內控制度,規範內控流程,配合相關科室對業務經辦工作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並提出督促和完善意見;
6、負責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辦事大廳
辦事大廳設社會保險登記、機關事業養老保險、企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生育保險視窗。
社會保險登記視窗負責參保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驗證和補證等工作;機關事業、企業養老保險視窗負責參保單位參保人員增減人數,核發參保單位《職工養老保險手冊》,負責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等事項;醫療工傷生育保險視窗負責核發《醫療保險病歷》和IC卡,負責參保單位參保人員增減人數,負責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等事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