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檢查督促市政府 各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和領導的重要批示;督促市政府各部門執行市人大決議;辦理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提案;協助組織實施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專題會議等市政府研究決定事項。
(二)負責市政府會議的籌備和會務工作;協助組織市政府主辦、承辦的重要活動,協助安排市政府牽頭的政務活動;負責市政府後勤接待工作。
(三)辦理上級黨委、政府及部門發市政府的文、電、函;辦理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門向市政府的請示、報告,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負責政府文書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
(四)協助市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市政府名義發布或與市政府工作相關的公文文稿;協助起草市政府領導個人或代表市政府組織的各類文稿;負責市政府領導參加的各類信息資料的收集、編輯、報送;負責政府公眾信息的建設和管理。組織開展經濟社會發展課題調研,為市政府領導提供決策參謀服務。
(五)負責市政府日常值班工作,上傳下達並協調處理各方面反映的情況、問題,協助市政府領導處理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事故。
(六)根據市政府領導批示,協調處理政府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有爭議的問題研究並提出處理建議意見,報市政府領導決定。
(七)負責經濟技術協作和山海協作(不含市委農辦承擔的對應省委農辦的山海協作)的組織開展工作;負責市政府駐外辦事處的聯絡、管理工作。
(八)負責市行政服務中心的管理、協調,管理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和市法制辦。
(九)負責政府系統辦公室的行政效能建設,組織開展業務學習培訓,加強隊伍建設。
(十)負責本機關的行政事務工作,為市政府領導和機關工作正常開展,為老幹部及離退休幹部做好服務。
(十一)承辦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
內設機構
人事秘書科、綜合科、教科文衛科、工業科、外經內貿科、農業政法科、計畫財稅科、建設科、經濟科、信息值班科、行政接待科、政研室。
掛靠單位
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