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崗區發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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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簡介

龍崗區發展和改革局是區政府研究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與發展政策,進行總量平衡,指導全區體制改革的巨觀調控和綜合協調部門,為區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國民經濟、社會及城市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區國民經濟、社會和城市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調控措施建議;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監控,提出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的措施建議,負責有關信息發布;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2、制定我區產業發展政策,研究提出我區基礎產業、支柱產業、第三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專項發展規劃,協調、銜接和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及提出相關的措施。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
3、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市化發展情況,組織擬訂區域經濟協調發展規劃,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與城市化發展戰略和重大建議措施。
4、負責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以及全區社會資金等重要經濟總量及資源的平衡、整合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工作。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以及其它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負責提出全區資金平衡建議;組織規劃全區生產力布局,協調資源開發,引導、促進全區經濟結構合理化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綜合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促進經濟與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研究提出運用經濟槓桿實施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措施建議。
5、研究體制改革問題,擬訂本區體制改革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綜合改革計畫;擬訂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建議措施和方案;提出和實施投融資體制改革計畫;協調有關專項體制改革方案;研究對外開放中涉及的全局性、政策性、體制性問題,推進和完善開放體制;組織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理論,跟蹤研究國際國內經濟體制改革和發展動態,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
6、編制本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畫、建設資金年度總計畫;參與編制年度的土地利用計畫;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上報屬於市審批許可權的建設項目,安排區級財政性投資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政府建設資金年度總規模,牽頭組織編制和實施政府投資(包括區本級預算內資金、土地開發基金以及其他財政性資金)項目年度投資計畫;負責審批政府投資項目開工報告;組織和管理政府投資項目稽察和後評價的有關工作。依法指導和協調招標投標活動,對重大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7、研究提出社會事業發展布局,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制定全社會事業發展評價指標體系;組織制定全區人口發展政策,編制組織實施全區人口中、長期發展規劃和人口增長年度計畫。
8、參與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9、組織研究提出糧食總量平衡、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監測分析糧食供求形勢,提出確保糧食安全應急的措施。
10、承擔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有關國民經濟動員工作;負責組織糧食、石油、豬肉、藥品及醫療器械等重要物資的儲備工作。
11、承擔區委、區政府和市發展和改革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職能: 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接待、財務、固定資產管理、重要文稿起草、黨務、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社會保險、工青婦、計畫生育、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綜合規劃科
職能: 組織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協調各專項產業規劃和區域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發展戰略以及中長期發展目標、速度、比例、結構和生產力布局等建議;編制年度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結果調整的目標和措施,定期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報告;建立巨觀經濟監測、預測、預警信息系統,研究分析巨觀經濟形勢,針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及時提出綜合調控的措施建議。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報告;承辦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投資計畫科
職能: 研究全區固定資產投資政策,匯總、平衡編制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監測固定資產投資的運行;組織提出本級政府投資(包括區本級財政預算內資金、土地開發基金及其他財政性資金)計畫,開展有關建設項目立項管理及投資安排;按許可權承擔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備案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投資項目計畫執行情況的跟蹤管理。
社會發展科
職能: 研究提出社會發展戰略及布局,銜接平衡社會發展規劃,協調社會發展領域中的人研究提出社會發展戰略及布局,銜接平衡社會發展規劃,綜合協調社會發展領域各專項政策措施;匯總編制社會事業發展年度計畫和年度報告;擬定戶籍人口發展和管理政策、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對計畫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物資調控科
職能: 研究提出重要商品、戰略物資的調控、儲備計畫;組織研究提出糧食等物資總量平衡、糧食等物資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協同有關部門監測分析糧食等物資供求形勢,提出確保糧食安全應急的措施。
價格管理科
職能: 承擔價格綜合管理工作;銜接轄區價格綜合管理與價格監督執法工作;負責轄區行政事業性收費、商品和服務價格管理工作;負責轄區民辦學歷教育收費、大巴及中小巴票價、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遊覽參觀點門票價格等的制定工作;其他有關商品價格、服務收費的備案登記及管理工作
體制改革科
職能: 負責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問題,擬訂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協調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擬訂經濟體制改革工作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投融資體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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