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際關係

黨際關係和諧,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在共產黨和民主黨派之間以及各民主黨派之間關係上的要求和體現。 社會主義和諧黨際關係的構建,如果說要到共產黨和民主黨派自然消亡的時候才不復存在,那么這將是一個很長的歷史過程。 社會主義和諧黨際關係的構建是共產黨和民主黨派的共同的權利和義務,而不僅僅是共產黨的事情。

概述

當今世界絕大多數國家都實行民主政治,而通過政黨執掌、參與或干預國家政權,又是各國政治生活中的一種常態現象。黨際關係,顧名思義,就是政黨之間的相互關係,包括國際黨際關係和國內黨際關係兩種類型,本文指的是後一種類型。實行一黨制的國家,單一的執政黨掌控國家政權,統制整個社會,不允許多黨並存,因而不存在黨際關係問題(當然,政黨內部可能會有派系鬥爭);實行多黨輪替制的資本主義國家,各政黨為謀取執政地位而展開激烈競爭,黨際關係表現出明顯的排他性和攻訐性,但各政黨仍非常注意彼此之間關係的調節和處理,因為這對一個國家政局的穩定深具意義。

社會主義和諧黨際關係

和諧社會的要求

新中國成立前夕,中國共產黨突破史達林關於社會主義社會“只有共產黨存在的基礎”的論斷,有意識地留下民主黨派,實行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逐步形成了“共產黨領導、多黨派合作;共產黨執政、多黨派參政”的政黨政治格局。中國黨際關係就是在這一制度和格局的基礎上形成和發展起來的。中國黨際關係的特點,一是在性質上是社會主義的,在風格上具有中國特色;二是多重關係並存,既包括共產黨和民主黨派之間的相互關係,也包括各民主黨派之間的相互關係,其中,前者是主體,後者雖是補充卻不應被忽視;三是民主黨派在政治上接受共產黨的領導,黨際關係的整體統一於共產黨的最高權威,因而它是一種相對穩定的層級結構而非複雜易變的網路結構。
近年來,一些學者鮮明地提出,“當代中國政黨制度建設主要應突出政黨與政黨之間的關係”。胡錦濤在第二十次全國統戰工作會議的重要講話中指出,政黨關係、民族關係、宗教關係、階層關係、海內外同胞關係是我國政治領域和社會領域中涉及黨和國家工作的全局的重大關係;正確處理政黨關係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內容,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發展我國多黨合作政治格局的關鍵所在。我們理解“正確處理政黨關係”,就是要求形成和諧的黨際關係,正如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所指出的那樣,促進政黨關係的和諧,是激發社會活力,增進社會團結和睦的一項重要內容;加強各黨派的團結和諧,是鞏固和壯大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的必然要求。黨際關係和諧,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在共產黨和民主黨派之間以及各民主黨派之間關係上的要求和體現。在現代漢語中,“和”、“諧”兩個字都帶有“相處得來、配合得好”的含義,“和諧”則體現了構成某一共同體的各種要素處於相互依存、相互協調、相互促進的狀態,從這個意義上講,社會主義和諧黨際關係旨在強調中國的各政黨,不論是作為執政黨的共產黨還是作為參政黨的民主黨派,都能夠視彼此為友黨、摯黨、諍黨,互相尊重、互相幫助、和衷共濟,不斷提升彼此相處、配合及協調的能力,努力完成各自所肩負的歷史使命。黨際關係和諧能夠促進國家與社會的全面、協調、克持續發展,同時也能夠保持和促進各政黨配合得當、優勢互補,實現政黨政治功能的最佳化與合理化;反之,黨際關係和諧遭到破壞,就會增加內耗、加大政治衝突、造成社會資本的流失,同時也必然會影響政黨自身的發展。

價值追求

社會主義和諧黨際關係的價值追求,旨在從最深層面回答“什麼是社會主義和諧黨際關係”及其同其他類型的黨際關係的根本區別,它包括:
1.共存共榮。“沒有中國共產黨,就沒有社會主義的新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和諧黨際關係的性質所寄、關鍵所系;民主黨派是舊社會遺留和“移植”給新社會的寶貴財富,是中國革命、建設、改革進程中的一支重要政治力量,民主黨派的合作、參與,是社會主義和諧黨際關係的宗旨所託、運行所求;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在總體上保持協調發展,防範出現“此消彼長”或個別黨派的“生存危機”,是社會主義和諧黨際關係的規律所在、穩定所依。共產黨和民主黨派長期共存,榮辱與共,致力於建設一個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才能贏得人民對多黨合作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信賴與支持。
2.和而不同。馬克思指出:“人們奮鬥所爭取的一切,都同他們的利益有關。”政黨的功能之一,就是麥可·羅斯金所說的“利益的聚合”,在這方面,共產黨以“始終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取向,民主黨派則“負有更多地反映和代表他們所聯繫的各部分民眾的具體利益與要求的責任”。共產黨和民主黨派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但當特定階層和群體的具體利益、局部利益同根本利益發生衝突時,或者不同具體利益、局部利益之間發生摩擦時,或者上述二者兼而有之時,黨際之間就可能因具體主張、見解、方案的不同而產生矛盾。社會主義和諧黨際關係不能因為追求“和諧”而否認或迴避矛盾,試圖搞什麼“清一色”或“一個聲音”;也不能因為存在矛盾、差別而放棄對“和諧”的追求,更不能人為激化矛盾。
3.民主法制。共產黨“歷來以實現和發展人民民主為己任”,民主黨派的政治生命也是同爭取民主、促進民主分不開的,這就決定了共產黨和民主黨派在處理黨際關係時必須遵循民主的原則和精神,崇尚黨際民主。共產黨和民主黨派都是受憲法承認和保護的合法政黨,享有憲法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範圍內的政治自由、組織獨立、法律地位平等,在依法治國條件下,共產黨必須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民主黨派則必須依法參政,只有共產黨和民主黨派都嚴格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踐行法治,社會主義和諧黨際關係才不會因為領導人的變更、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轉移而時斷時續。
4、協商合作。社會主義和諧黨際關係固然不排斥政黨成員通過選舉、投票的形式行使民主權利或通過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機制獲得選拔任用,但共產黨和民主黨派自1949年通過政治協商共同締造新中國起,即形成了在重大決策之前進行充分協商,儘可能就共同性問題取得一致意見的優良傳統。這一做法有利於避免多黨傾軋和一黨專制的種種弊端,“這種協商過程保證協商結果不僅能夠聚合現存的各種願望,而且還反映了更高程度的集體知識和相互的道德責任”。它展示了中國特色的文化底蘊和政治智慧,也體現了20世紀90年代以來世界政治文明發展中所倡導的以協商民主彌補選舉民主的不足這樣一種趨勢,因而值得共產黨和民主黨派發揚光大。
5、互督互勉。鄧小平說過,共產黨要“怕民主黨派”,“怕”,關鍵在於民主對權力的約束。民主黨派對共產黨提出意見、批評、建議,同共產黨唱“對台戲”,雖屬“柔性”的民主監督而不具有“剛性”的法律效力,但逆耳忠言能夠督促共產黨更加謹慎地治國理政,防範長期執政所帶來的平庸、懈怠或腐敗。這種建立在政治命運共同體基礎上的黨際監督,飽含著民主黨派對共產黨在政治上、道義上的支持和期待,是一種嚴格的同志式的關心愛護。共產黨則將支持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和發揮參政黨作用當作自己的一項重要政治責任,幫助民主黨派把握正確方向,鼓勵它們建言獻策,積極開展各種活動。這種互督互勉,在競爭性政黨看來是不可思議的,但卻是社會主義和諧黨際的優越性所在。
總的來說,社會主義和諧黨際,共存共榮是前提和根本目標,和而不同是思維方式和處事之道,黨際民主和依法辦事是核心,協商合作是主要途徑和方式,互督互勉是智質動力和支持。這些崇高價值追求,體現了共產黨和民主黨派對中國黨際關係之根本屬性的功能和意義的認同。

構建原則

社會主義和諧黨際關係不是隨著多黨合作制度的確立而與生俱來的,它的形成和發展,重在構建,並需要遵循如下原則:
1.長期性和階段性相統一的原則。“和諧”是一種理想狀態,程度有高低之差,層次有深淺之差別;和諧的實現,總的來說是一個從低級向中級、高級循序遞進的過程。社會主義和諧黨際關係的構建,如果說要到共產黨和民主黨派自然消亡的時候才不復存在,那么這將是一個很長的歷史過程。因此,共產黨和民主黨派既要立足國情、黨情,根據已經具備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條件,發揮主觀能動性,積極主動地構建和諧黨際關係,又要堅持著眼長遠、面向未來,做好長期努力的準備。在這一進程中,無所作為不可取,急於求成也無濟於事。
2.“破”“立”結合、以“立”為主的原則。社會主義和諧黨際關係的構建是“破”和“立”的統一,既是對原先那些妨礙和諧黨際關係形成的不和諧因素的“破”,又是對促進和諧黨際關係之發育、發展和發達的理論和實踐的“立”。 “破”需要勇氣和智慧,必須將政治承受力、政治改革和政治建設統一起來,扎紮實實地做好各項工作;“立”必須一切從實際出發,充分考慮各種有利條件和制約因素,而且要講求可持續性,力求不同時期的構建活動能夠相互銜接、有機統一,不斷朝著更加“和諧”的目標邁進。總之,社會主義和諧黨際關係的構建應該堅持“破”“立”結合,“破”中有“立”,“立”中有“破”,以“立”為主。
3.制度體系開發的原則。制度體系是對基本制度及其實現形式——體制和運行機制的總稱。制度體系開發,是指在保持基本制度穩定的前提下,通過改革、創新原有的體制和運行機制,有效開發、挖掘整個制度體系的內在的或潛在的功能,使之形成同內外環境、條件變化相適應的新的工作機能。社會主義和諧黨際關係構建的著眼點,決不能以損害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為代價,而是要根據“和諧”的要求,與時俱進地對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各種現行體制、運行機制和相關政策規定進行完善、最佳化,做到有堅持有變動,有棄舊有添新,實現多黨合作之政治資源的深度開發和整合,使社會主義和諧黨際關係的構建獲得強有力的制度體系支撐。
4.內生性和借鑑他人有益成果相統一的原則。從本質上講,政黨制度和黨際關係屬於一國的民主政治建設問題,各國的民主是由內部生成的,而不是由外力強加的,具有內生性特點,所以社會主義和諧黨際關係的構建,首先要堅持“中國特色”,總結自己的實踐經驗,珍重自己的實踐成果,走自己的路而決不能照辦照套別人的模式。另一方面,民主又是人類政治文明發展的產物,民主的具體實現形式是豐富多彩的,不同的國度之間可以相互學習和借鑑某些具有普適性的做法,因而社會主義和諧黨際關係的構建又必須大膽吸收和借鑑世界各種類型的政黨在處理黨際關係方面所積累的有益經驗和成果,做到“以我為主,為我所用”。
5.共產黨和民主黨派互動的原則。社會主義和諧黨際關係的構建是共產黨和民主黨派的共同的權利和義務,而不僅僅是共產黨的事情。雖然共產黨的領導核心和長期執政地位決定了它在構建活動中起著主導作用,但如果沒有民主黨派的支持、參與和配合,共產黨的良好初衷也會成為孤鴻哀鳴。所以,只有在共產黨和民主黨派之間,以及各民主黨派相互之間造成一種相互信任、良性互動、肝膽相照、生動活潑政黨政治局面,社會主義和諧黨際關係的構建才能“眾人拾柴火焰高”,並真正取得實效。

構建之思考

21世紀之初,社會主義和諧黨際關係的構建必須考慮到:第一,中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是共產黨和民主黨派的一切活動所必須考慮的最大實際;第二,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已經成為各族人民的共識和行動;第三,中共中央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這項制度在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總體布局中的價值越發顯著,但一些人對統一戰線、多黨合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仍然認識不足以至持懷疑態度;第四,政黨制度和黨際關係問題仍然是外界對我實施“西化”、“分化”圖謀的一個焦點。在機遇和挑戰並存的條件下,如何推進社會主義和諧黨際關係的構建,是一個重大的理論和實踐課題。限於篇幅,筆者擬就以下幾個問題談談自己的認識:
1.適度加快政治建設和政治體制改革的步伐。建國後,中國的政治體制沿襲革命戰爭年代的慣性而又深受蘇聯模式的影響,弊端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都是針對執政的共產黨而言的:一是權力過分集中,二是黨政職能不分、以黨代政,對此,鄧小平在改革開放初期就深刻察覺並提出相應的改革任務,強調“我們所有的改革最終能不能成功,還是決定於政治體制的改革”。二十多年來,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有了很大的進展,但政治體制改革的複雜性、艱巨性和風險性又使得它很大程度上滯後於經濟體制改革,上述兩個弊端也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權力的運作問題和黨政關係問題,首先是共產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問題,但卻同民主黨派能否發揮作用密切相關。如果權力配置不科學,一切權力都集中於共產黨,如果共產黨的組織和國家機關及社會組織的職能不分,直接處在執行者的地位,那么民主黨派的參政議政事實上就會成為一種點綴和擺設,在這種情況下運作的黨際關係,是難以達到“和諧”境界的,而且反過來會損害共產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因此,當前要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適度加快政治建設和政治體制改革的步伐,興利除弊,這樣才能為社會主義和諧黨際關係的構建提供一個良好的政治文明環境。
2.黨內民主、黨際民主和人民民主的發展及其相互促進。黨際民主生成的思想基礎、組織基礎和作風基礎,是建立在政黨黨內民主的發展程度上的。如果共產黨和民主黨派的黨內民主不受重視甚至遭到破壞,那么黨際民主的實現就會喪失根本。在中國,共產黨是整個社會的表率,共產黨黨內民主的實質性突破和進展,能夠對民主黨派黨內民主的發展產生深刻的觸動和榜樣作用。如果共產黨和民主黨派的黨內民主都搞好了,黨員的民主權利得到充分保障,黨組織和黨員的意願得到充分反映,那么它們參與黨內事務和多黨合作事業的積極性主動性也將隨之提高,並進而促進黨際民主的發展。又由於政黨是民眾參與政治的工具,一頭連著國家公共權力,一頭連著民眾,因此共產黨和民主黨派的黨內民主和黨際民主的發展、完善,還將對國家、社會生活中的人民民主產生重要的示範和帶動作用。所以,社會主義和諧黨際關係的構建,一個行之有效的途徑就是以共產黨黨內民主的發展帶動黨際民主和人民民主的發展,反過來又通過黨際民主和人民民主的發展推動共產黨黨內民主的發展,如此循環,相互促進,使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充滿生機活力。
3.中共必須協助各民主黨派必須認真抓好組織發展工作。建國初期,中共黨員有500多萬,民主黨派成員僅有1.1萬人,二者的比值為454.5:1,周恩來認為在中國這樣一個大國和共產黨這樣一個大黨的旁邊,“各個民主黨派的成員太少了,就很不相稱203”,所以當時中共確定了積極協助各民主黨派發展新成員的方針,後由於“左”禍的干擾而不了了之。這個“很不相稱”的問題至今依然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目前中共黨員已達7000多萬,民主黨派成員為60多萬,這個政治“基尼係數”變為116.7:1,差距不是縮小了,而是擴大了。雖然我們無法簡單地用黨派成員數量的多少來說明它的政治影響力,因為黨派成員的質量要遠比它的數量重要得多,“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歷來是一個負責任的政黨在吸納新成員時所必須遵循的,但質量、數量的關係卻是辯證統一的,沒有一定的“數量”為基礎,“質量”就立不起來,顯不出來。我們在一次調研中發現,H高校的八個民主黨派組織中,絕大多數組織60歲以上的成員所占的比例均達到30%以上,最高者為45%;2005年以來,有不少民主黨派組織甚至沒有發展一名成員,有的僅發展1-2名,即便從“年增5%”的角度看也沒有達到,而高校作為知識分子集中的地方,顯然在這方面是應當做得更好些的。我們認為,中共有責任、有義務從“講政治”的高度,協助各民主黨派加強組織建設,壯大民主黨派的隊伍,民主黨派興旺發達,參政議政的能力不斷提高,這對共產黨來說不但不是什麼“你死我活”、“此消彼長”,而是加強執政能力建設、實現長期、安全、穩定、有效執政的重要保證。如果不是這樣,社會主義和諧黨際關係又怎么構建得起來呢?
4.各民主黨派必須增強政黨意識。政黨意識是一個政黨生存和發展的精神導向,其強弱關係一個政黨的凝聚力、戰鬥力、號召力及其介入國家政治生活的水準。長期以來,民主黨派政黨意識的不足導致它們的政黨形象相當隱晦,以至它們算不算政黨都曾引起人們的爭論。在中國,民主黨派不是在野黨、反對黨,不以執掌國家政權為目標,而是傾注心血於輔佐共產黨執政興國,但它們的政黨地位卻是不應當被否定的。民主黨派增強政黨意識,就是要增強作為參政黨的光榮感、責任感和使命感,密切同對應階層、群體的聯繫,增強利益表達和代表的功能,在進步性的基礎上體現更為廣泛的包容性;同時,要克服明哲保身、歌功頌德、凡事“擁護”、“照辦”等積弊,敢於直言進諫,勇于堅持正確意見,善於唱“對台戲”,從而樹立嶄新的政黨風貌,提升自己在黨際關係互動中的分量和能力,因為這是社會主義和諧黨際關係的構建所不可或缺的。
5.推進政黨政治法制化工作。二戰以來,世界上有越來越多的國家通過各種形式的政黨政治法制化建設,將政黨政治納入法制軌道,以規範政黨活動,調節黨際關係。近年來我國多黨合作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有了顯著的進步,但在很大程度上它仍舊是通過執政黨的政策和多年來所形成的政治慣例來運作的。1993年,憲法將“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載入序言,這是一個進步,但僅屬於一種原則性、宣示性的規定,要真正將其落到實處,則有必要進一步推進我國的政黨政治法制化工作,通過法律的形式,對共產黨和民主黨派的組織、活動、職責許可權以及它們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與作用作出明確規定,使共產黨的領導、執政和多黨派的合作、參政建立在法制化的基礎上,這是社會主義和諧黨際關係的構建對立法的要求。其意義,一是依法治黨,它本是依法治國的題中之義;二是實現共產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從依靠政策、以黨代政到依靠法律、依法執政的根本轉變;三是發揮民主黨派的作用和多黨合作制度的特點、優勢,抵制西方多黨輪替制對我的負面影響;五是向世界提供一種新型、高效、民主的政黨政治運作模式。因此,從長計議,這項工作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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