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黨員教育聯繫會議(以下簡稱聯繫會議)是組織、協調、檢查、指導黨員教育工作的議事機構。聯繫會議成員單醫院各黨支部、醫院黨辦、財務科、宣傳科組成。第二條
聯繫會議的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黨員教育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研究制定黨員經常性教育的政策措施、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2、對黨員經常性教育工作進行調研指導和督促檢查;
3、聽取黨員教育階段性工作情況匯報,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有關問題;
4、研究黨員教育經費的使用;
5、研究部署黨員黨性分析評議活動。
第三條
聯繫會議成員單位要積極發揮本部門在黨員經常性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切實履行職責,分工協作,形成合力,共同抓好黨員經常性教育工作。
1、醫院黨委辦負責全院黨員教育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民主評議黨員和黨員黨性分析評議工作、素質培訓工作等;會同各支部提出黨員教育經費使用的意見。
2、醫院黨委牽頭負責對黨員的黨風廉政教育工作,組織宣傳黨風黨紀、反腐敗鬥爭和黨風廉政建設成果,評選表彰勤政廉政黨員典型;負責組織開展反腐倡廉主題教育活動;組織編寫黨風廉政教育材料。
3、院宣傳科負責採訪、宣傳、報導全院黨員黨課教育以及先進典型等工作。
4、醫院財務科負責將黨員教育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對黨員教育經費的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為黨員教育的重大活動提供保障等。
第四條
聯繫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會議一般由聯繫會議成員單位負責人參加,交換意見,溝通信息,統一認識,研究工作。聯繫會議醫院黨委負責召開。
第五條
聯繫會議的議題,應在每次會議前的一個月由醫院黨委辦會同各成員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共同商議確定。各成員單位要做好充分準備,拿出具體意見和建議。
第六條
聯繫會議議定的事項要形成會議紀要。各成員單位要認真落實會議確定的事項,醫院黨辦負責督促檢查。落實情況在下一次聯繫會議上予以通報,或通過其它形式予以反饋。
第七條
聯繫會議日常工作由醫院黨委辦公室負責,各聯繫會議成員單位要確定一個會議聯絡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