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首[中國戰國時期和秦代對百姓的稱呼]

黔首[中國戰國時期和秦代對百姓的稱呼]
黔首[中國戰國時期和秦代對百姓的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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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首”(qián shǒu)是中國戰國時期和秦代對百姓的稱呼。秦始皇時期開始使用。“分天下以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監。更名民曰‘黔首’”(《史記·秦始皇本紀》),含義與當時常見的民、庶民同。 黔,黎也。上古傳說,炎帝被蚩尤所逐逃到涿鹿,求助於軒轅黃帝、並結成聯盟共同攻打蚩尤之時,戰敗被俘的九黎人,被稱作“黎民”,和“百姓”相區別。黔首在當時有戰俘奴隸的含義。

基本涵義

黔首(qián shǒu)黔字從黑,今聲。《說文解字》:“黔,黎也。從黑,今聲。”

引申含義

黔首是秦代對百姓的稱謂。秦始皇自以為得水德,衣服旄旌節旗皆尚黑。平民以黑巾裹頭,故名。本業為農業與小手工業,末業是小商賈等各種不事生產的人。

因黔與黎同義,故秦始皇二十八年泰山刻石用黎民、三十二年碣石石刻也用黎庶稱謂百姓。秦始皇三十一年,發布“使 黔首自實田”的律令。占有土地的地主和自耕農,按照當時實際占有的田數,向封建政府呈報,即可取得國家的承認。從此,原秦國的一套封建土地制度和法令就在全國範圍內施行。

歷史記載

《呂氏春秋·慎人》:“事利 黔首,水潦山澤之湛滯壅塞可通者,禹盡為之。”

漢賈誼《新書·過秦論上》:“焚百家之言,以愚 黔首。”

《史記·秦始皇本紀》:“[二十六年],更民曰 黔首。”參閱《禮記·祭義》:“明命鬼神,以為 黔首則”孔穎達疏。

《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下令“更名民曰‘ 黔首’”。這是秦統一中國後更定名物制度的內容之一。黔,黑色。

《說文解字·黑部》:“黔,黎也。從黑今聲。秦謂民為 黔首,謂黑色也。”秦詔令稱百姓為“ 黔首”,是由於秦為水德,水德尚黑。

《資治通鑑·安祿山之亂》中 “……若景命已移,謳歌所系,即當長驅岐、雍,飲馬渭河, 黔首歸命,孰有出鉞下之右者!祿山大悅,加杲卿章服,仍舊常山太守,並五軍團練使,鎮井陘口。……”

《書·堯典》云:“黎民於變時雍。”蔡沈集傳:“黎,黑也,民首皆黑,故曰黎民。”這裡所說的“民首皆黑”,即是“墨面”、“黔首”之意。不過,這裡應當指出:黎民可以被稱作人鬲、“民首皆黑”的人,但人鬲和“民首皆黑”的人卻並不等於黎民,因為,“百姓”也有犯法而淪為奴隸地位的,而奴隸中的黎民,或也會有因立功而改變地位為“百姓”的。隨著時間的推移,歷史的演變,百姓和黎民的差別越來越小,都成為被統治的平民。於是,終至將“黎民”與“百姓”聯在一起,統作普通人民的一種稱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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