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史志辦公室

黔西南州史志辦公室,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負責全州黨史和地方志資料的徵集、整理、歸類、存檔,為編纂黨史專題和黨史叢書以及黨史研究提供翔實的資料;向省地方志和有關部門提供翔實的地情資料。

根據《中共黔西南州委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州委〔2010〕15號)、黔西南州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州直各部門“三定”工作的實施意見》(州機編字〔2010〕1號)和中共黔西南州委組織部《關於黔西南州史志辦公室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範圍的通知》(州組通〔2008〕31號)檔案精神,州史志辦公室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如下:

一、主要職責

(一)根據黨和政府對黨史、地方志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原則和方法,組織、領導、管理督促、協調全州黨史、地方志工作,發揮黨史、地方志工作在社會主義新時期的功能,以史資政,以史育人。
(二)負責全州黨史和地方志資料的徵集、整理、歸類、存檔,為編纂黨史專題和黨史叢書以及黨史研究提供翔實的資料;向省地方志和有關部門提供翔實的地情資料。
(三)組織本州進行黨史(主要是本州中共黨史)、地方志編修的學術研討活動,培訓各縣市及部門的黨史,地方志業務骨幹。同時參加上級及有關部門組織黨史、國史、革命史、地方志編修的研討活動,認真總結歷史經驗、教訓,為現實工作提供借鑑。
(四)編纂黨史專題資料及黨史叢書,配合有關部門進行黨史、革命史的宣傳教育活動。
(五)負責指導和審定各縣(市)、州直各部門專志的編修和審稿工作。組織編寫《黔西南州年鑑》。組織開展讀志、用志活動。
(六)承辦州委、州人民政府有關黨史、地方志工作方面的工作。完成省委黨研室、省地方志辦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內設科室

(一)綜合科
協助辦領導規劃黨史、地方志工作。負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作;承辦文電、秘書、會議、信訪、檔案等工作;負責財務、公產、行政事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後勤服務管理等工作;負責了解、反映各縣市、各部門黨史、方誌工作情況,進行本單位的半年、年度工作總結。負責搞好接待工作,協調本辦內各科室之間的關係,安排調研活動。
(二)黨史業務科
負責徵集全州黨史資料,科學歸類、建檔,為黨史研究、編撰提供資料;對黨史(主要是地方黨史)進行深入的研究,積極參加上級及有關部門組織的黨史、國史、革命史研討活動;編纂黨史資料及黨史叢書,力求探索黨的建設和發展的規律、經驗、教訓,為現實黨的建設和經濟建設提供借鑑,發揮資政育人的功能;根據全州的實際,進行深入調查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研究課題,供全州進行深入的黨史研究。
(三)方誌業務科
負責指導各縣(市)、州直各部門專志的設計、規劃、協調、檢查和督促工作,對各縣(市)和部門專志進行初稿評審;承擔州志總概述、大事記、附錄的編寫和送審出版等工作;組織開展讀志、用志活動,開展編修的學術研討活動。
(四)年鑑編纂科
負責編輯出版發行《黔西南州年鑑》,黔西南州年鑑主要反映當年黔西南州社會經濟發展、精神文明建設和民主法制建設的情況;收錄州委、州人大、州政府本年度的主要文獻及重要資料;收錄有關經濟建設方面的專題文章等。

三、人員編制

州史志辦公室參公事業編制13名,工勤編制1名,列入州級財政全額預算。
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1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職數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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