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學會

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學會

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學會經黑龍江省民政廳、黑龍江省科學技術協會批准成立以黑龍江省設計師及設計機構為主體的專業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黑社證字第1200號)。英文名稱是Heilongjiang Institute of Interior Design(縮寫HIID)

學會簡介

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學會 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學會

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學會經黑龍江省民政廳、黑龍江省科學技術協會批准成立以黑龍江省設計師及設計機構為主體的專業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黑社證字第1200號)。英文名稱是Heilongjiang Institute of Interior Design(縮寫HIID)


學會成立的目的和意義:目前,雖然我省從事室內設計人員較多、家居行業有一定的發展,但相對國內情況來看,我省至今仍沒有一個團結我省內從事室內設計工作者的社會團體,室內設計一直在探索中前行,設計師之間的交流相對封閉,技術水平較低、行業發展仍然滯後。為了適應時代的發展,搭建我省室內設計的展示與交流平台,提高我省室內設計科學研究水平,推動我省室內設計領域的學術交流,發展我省室內設計科學事業,哈爾濱師範大學美術學院副院長張紅松教授等人牽頭組織哈工大、哈理工、東北林大等大專院校教授、建築裝飾公司專業人才發起並申請成立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學會。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學會一定可以把我省室內設計事業又好又快的發展起來,使我省室內設計的發展成為我省科技領域的一大亮點,讓我省的研究逐步走向全國,讓室內設計脫離國界、種族、宗教等差異,真正成為人類的寶貴財富。
學會的宗旨和業務範圍: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學會是黑龍江省是室內設計企事業單位及具有室內設計師資格的專業人員組成的學術性民眾團體。學會的主要任務是:開展學術交流和科學考察,對室內設計的科學技術問題發揮諮詢作用,維護會員權益和反映會員意見、呼聲,開展學術交流舉辦或協助舉辦各種培訓班、進修班以提高會員學術水平,普及室內設計科學技術知識,傳播先進經驗。
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學會會員分為:資深室內設計師、傑出室內設計師、精英室內設計師、設計師、見習設計師。在室內設計專業領域具有較高造詣業績和影響力的會員,經學會理事會通過,可晉級為資深室內設計師;在本學會之業務領域作出突出學術成就或重大貢獻的會員,經學會理事會通過,可授予傑出室內設計師稱號。申請入會須具有相關資質證明,並經學會理事會審查通過。
黑龍江省經濟繁榮,並具有獨特的地緣優勢,力爭在第一時間讓黑龍江地區的會員及時了解行業前沿資訊和動態。學會一直致力於為室內設計業的同仁們創造一個展示才華、資源共享、合作共贏的學術舞台,我們期待您的加入!

學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學會英文名稱是Heilongjiang Institute of Interior Design(縮寫HIID)。
第二條 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學會(以下簡稱本會)是由黑龍江省從事室內設計工作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工作者,自願組成的專業性學術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本會嚴格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倡導社會職業道德;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開展學術上的交流,促進學術繁榮,弘揚中華傳統設計文化;發揮橋樑與紐帶作用,充分發揮學會在黑龍江地域的專業作用,讓黑龍江了解自己的設計,讓人民享受設計的價值。為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做出貢獻。
依託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學會的行業媒介優勢和我省各大高校的學術科研優勢,全面發掘黑龍江省室內設計領域的精英人才和優秀設計機構,通過設計大賽,學術論壇等方式,憑藉各大媒體的相關報導和出版優秀作品集等途徑,多角度全方位向社會推介並展示他們的業績和經典作品,並將這些經典作品推薦到國際和國家級展覽。同時也將全面展示我省各大高校中青年教師優秀的科研和教學成果,更好地拉動在“校企聯盟”的教育改革模式下,高等學校為社會培養高水平專業人才的社會實踐進程,從而全面推動我省室內設計整體水平快速提高,擴大我省室內設計師、設計機構的行業影響力。
第四條 本學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黑龍江省科學技術協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黑龍江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的地址:哈爾濱市松北高新區科技創新城秀月街178號科技創新城20號樓A104-2室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開展以下活動:
(一)開展學術交流和理論研討;
(二)普及室內設計有關知識,推廣先進技術;
(三)依法開展民間國際學術交流,促進科技合作及友好交往;
(四)依法舉辦科技講座、專業展覽等活動;
(五)接受政府相關部門安排及委託,承擔項目設計、成果鑑定、科技文獻整編與技術標準的編審等工作;
(六)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室內設計工作者的意見和要求,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團體的會員種類: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三)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室內設計行業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 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屆4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理事人數較多時,可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 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團體的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團體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團體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4年。正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或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團體副理事長(副會長) 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團體理事長(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九條,本團體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 捐贈;
(二)政府資助;
(三)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 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團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二條 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三條 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四條 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 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五條 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六條 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條 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八條 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九條 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條 本團體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一條 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二條 本團體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三條 本團體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四條 本團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經2015年1月21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學會領導

張紅松,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學會會長。現任哈爾濱師範大學美術學院副院長、教授、碩士生導師,哈師大美術學院學術委員會委員、藝術設計專業學科帶頭人、哈爾濱師範大學教學名師。中國室內裝飾協會設計專業委員會副秘書長、黑龍江省美術家協會環境設計藝委會秘書長、哈爾濱市戶外廣告裝飾藝術協會副會長。
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學會會長 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學會會長
馬本和,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學會副會長,民進會員,1978年9月考入哈爾濱師範大學、1982年7月畢業哈爾濱師範大學藝術系美術學專業,畢業後一直從事美術基礎教學、環境藝術設計理論及實踐教學等工作。現任齊齊哈爾大學美術與藝術設計學院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環境設計系主任,環境藝術設計二級學科帶頭人,環境設計專業帶頭。
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學會副會長 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學會副會長
孫大力,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學會副會長,1990年畢業於哈爾濱師範大學藝術學院、美術本科。現任大慶師範學院 美術與設計學院院長。黑龍江省藝術設計協會會員、常務理事、副秘書長;大慶市藝術設計協會會長。
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學會副會長 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學會副會長
孫朋久,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學會秘書長、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學會設計研究中心主任、中國室內裝飾協會設計專業委員會委員、黑龍江省美術家協會環境設計藝術委員會委員、 黑龍江境朗環境藝術設計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註冊高級室內建築師、中國註冊高級景觀設計師、哈爾濱工業大學客座教授、哈爾濱理工大學客座教授、東北林業大學客座教授、哈爾濱師範大學客座教授、中國現代水彩畫協會會員、中國硬筆書法家協會會員。
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學會秘書長 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學會秘書長
王嚴鈞,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學會副秘書長、黑龍江省佳木斯市豪思環境藝術顧問設計公司/設計總監、大連市豪思環境藝術裝飾設計機構/總設計師、國家註冊高級室內設計師、室內建築師、中國室內裝飾協會理事、中國室內裝飾協會設計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國建築學會室內設計分會資深會員 、IFI ( 國際室內建築師/室內設計師聯盟 )會員、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專業委員會理事、黑龍江省藝術設計協會副秘書長、黑龍江省藝術設計協會常務理事、環境藝術設計專業委員會副秘書長、佳木斯市環境藝術設計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
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學會副秘書長 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學會副秘書長
范宏偉,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學會副秘書長。中國建築裝飾協會高級室內建築師,全國資深室內建築師,中國建築學會室內設計分會會員,中國飯店協會設計裝飾專業委員會委員,全國十佳酒店室內設計師。黑龍江國光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設計院院長、高級工程師。
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學會副秘書長 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學會副秘書長

“鑽木空間”孵化器簡介

一、孵化器命名:

“鑽木空間”孵化器 “鑽木空間”孵化器

孵化器以鑽木為名,取遠古人鑽木取火創新之精神,繼往開來,開創龍江創意設計行業創新、創意新文明 。以孵化器為木,以新思想、新理念為鑽,以堅韌自強為指引,以創新、創業為導向,鑽燃活躍耀眼的火光,照亮前行的遠方。

二、孵化器的基本思路

把優秀的大學畢業生培育成具有實踐經驗的獨立室內設計師,由不同專業特長的設計師組成設計工作室,將設計工作室的帶頭人培養成優秀的企業家,竭力把“鑽木空間”孵化器打造成培養具有專業化、精品化、國際化水平的設計師的搖籃,培育一批高水平設計公司的孵化器。

三、孵化器的運營

依託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學會的專業學會背景,由黑龍江境朗環境藝術設計有限公司負責孵化器的具體管理運營工作。

孵化器運營依託網際網路,採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為孵化對象提供一定的物理環境(1000㎡左右)作為交流、培訓、項目推薦以及公司註冊地址等事項的場所。

孵化器地址選擇在科技創新城創新創業廣場。

四、孵化器的背景資源

“鑽木空間”孵化器主要依託於黑龍江省室內設計學會,省內二十六所大專院校,二十餘家優秀設計公司,幾百名知名一線設計師,室內設計行業的權威及省內各高校設計學科帶頭人。以學會強有力的師資力量能為“鑽木空間”孵化器提供豐富的社會資源。同時各高校學科帶頭人、一線室內設計師、各公司設計總監成為“鑽木空間”孵化器的輔導教師團,來輔導孵化器的大學生,讓學生們設計水平經驗快速的積累和提升,短時間內達到獨立設計師的水平。

五、孵化器的功能

(一)、孵化對象:

應往屆畢業的大學生、在校實習生,獨立室內設計師、設計工作室。

(二)、孵化平台服務

1、商務辦公平台

1)、免費的提供辦公場所(辦公室及桌椅等)

2)、免費的提供辦公設備(電腦、印表機、10M光纖網路等)

3)、建設先進的後期製作中心(出圖、曬圖等專業配套設備),提供共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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