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蔬菜是不可或缺的生活必需品。大力發展蔬菜產業,是關係城鄉居民生活和農民增收致富的民生工程,也是改造傳統農業和發展現代農業的內在要求,更是推動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和建設和諧社會的戰略舉措。豐富“菜籃子”關鍵在於抓好“菜園子”。為發揮我省農業資源富集、生態環境良好的優勢,做大蔬菜產業,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統籌推進新一輪“菜籃子”工程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0〕18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具體內容
一、明確發展目標,確立蔬菜產業發展方向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調整產業結構、增加農民收入和保障市場有效供給為目標,統籌推進新一輪“菜籃子”工程建設,依靠科技進步,最佳化品種結構,努力提高蔬菜生產區域化、規模化、標準化和產業化水平,構建現代蔬菜產業體系,促進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
(二)發展定位。依據我省生產蔬菜的資源、生態、基礎、區位等優勢,面向省內、國內、國外三個市場,突出優質和特色,強化設施蔬菜生產,大力發展無公害、綠色和有機蔬菜;立足方便、即食,精細、高檔、多樣蔬菜產品加工,壯大龍頭企業,提高加工、貯藏和市場開拓能力,推進蔬菜產業快速發展。
(三)主要目標。到2015年,全省蔬菜種植面積發展到700萬畝,比2010年增加100萬畝,增長16.7%,其中設施蔬菜面積發展到100萬畝,增長1.5倍,蔬菜總產達到2000萬噸;常年地產蔬菜自給率提高到85%,旺季自給有餘,淡季自給率達到65%;年外銷量達到300萬噸,其中出口量達到100萬噸;農民人均蔬菜收入達到500元以上,占全省種植業人均收入的10%以上。
二、強化基地建設,提升綜合生產能力
(四)最佳化區域布局。立足各地區位優勢和消費特點,突出發展“四型”蔬菜生產基地。城郊型:以哈爾濱、齊齊哈爾、牡丹江、佳木斯、大慶等大中城市為主,重點發展冬春鮮銷精細設施蔬菜。出口型:以黑河、綏芬河、虎林、撫遠、嘉蔭等14個邊境市、縣為主,重點發展番茄、甘藍、胡蘿蔔、圓蔥、黃瓜等適於對俄羅斯出口的蔬菜。外銷型:以雙城、阿城、北林、安達、海林、林甸、富拉爾基等基礎設施較好的縣(市、區)為主,重點發展油豆角、秋番茄、大白菜、甜玉米、胡蘿蔔等優質南銷蔬菜。特色型:以哈爾濱、齊齊哈爾、綏化、伊春、大興安嶺、農墾、森工等具有產業基礎的市(地、局)為主,重點發展油豆角、大青椒、紫長茄、甜瓜、甜菇娘、黑木耳、猴頭、山野菜等地產特色名優蔬菜。
(五)擴大基地規模。堅持“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引導農民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經營權,推進蔬菜規模經營。鼓勵各類生產經營主體採取直接投資、股份合作、訂單農業等形式發展蔬菜生產。各市地要按照城鎮居民人均最低菜田的標準,建設反季節蔬菜、精細蔬菜和外銷出口加工蔬菜基地。支持蔬菜生產基地水、電、路、田等綜合基礎設施配套建設,改善生產條件,提高綜合生產能力。到2015年,全省新建標準蔬菜生產基地200個,發展專業鄉(鎮)100個、專業村1000個、蔬菜生產大戶5000戶。
(六)發展設施蔬菜。加大以節能、低碳、高效、簡易、實用為核心的生產技術攻關,利用光能、地熱、熱電餘熱、生物發酵等熱量資源和新能源,積極發展設施蔬菜生產。套用新材料、新結構的棚室,提高設施蔬菜標準,最大限度利用熱能。重點扶持大中城市、油煤礦區和地熱資源豐富的地區發展設施蔬菜。
(七)推進標準園建設。支持標準化蔬菜園建設,在全省創建100個露地蔬菜千畝成方、設施蔬菜200畝連片的蔬菜標準園,全面帶動蔬菜基地建設向規模化、標準化、專業化方向發展。
(八)強化科技支撐。鼓勵農業院校和科研院所聯合攻關,開發、引進、培育耐弱光、耐低溫和適應市場需求的蔬菜新品種,研究綜合配套先進技術,加快科技創新。鼓勵推廣套用新品種、新技術、新材料、新機械,提高單位資源產出率。加強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完善和健全基層科技服務隊伍。加大科技培訓力度,提高蔬菜種植水平。
三、壯大龍頭企業,健全加工貯藏體系
(九)發展蔬菜加工。鼓勵各地通過招商引資、改組改造、聯營聯合等形式,培育和壯大貯藏保鮮、冷凍脫水、淨菜包裝、乾制醃製、粉汁飲料等加工龍頭企業群體。支持加工龍頭企業建立創新中心,研發新產品,延長產業鏈條。到2015年,培育和壯大規模以上蔬菜產業化龍頭企業80家以上,年蔬菜加工量達到100萬噸,特色禮品菜占蔬菜加工量的20%。
(十)完善貯藏設施。按照“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要求,根據消費需求和季節變化,建立冬春淡季蔬菜儲備制度,增強城市蔬菜應急保供能力建設。重點支持哈爾濱、齊齊哈爾、牡丹江、佳木斯、大慶、綏化等大中城市和蔬菜生產縣,依託企業和專業合作社,建立大型冷庫和貯菜窖,提高秋冬季蔬菜貯藏能力。鼓勵蔬菜流通企業、蔬菜生產合作社和農民建設蔬菜貯藏設施。扶持加工企業改造和更新設備,建立蔬菜氣調保鮮庫,發展冷藏運輸機械,完善蔬菜產、貯、銷冷藏鏈,提高淡季蔬菜總體供應水平。到2015年,全省新建保鮮氣調庫20個,大型冷藏庫50個,標準菜窖100萬平方米,秋冬儲菜能力增加75萬噸。
四、加大行銷力度,努力拓展市場空間
(十一)改造和建設蔬菜市場。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重點支持12個省轄中心城市蔬菜批發市場進行標準化改造,進一步擴大規模,完善市場基礎設施,增強服務功能。分期分批對66個縣(市、區)中心農貿市場進行升級改造,推進標準化菜市場示範工程和城市社區蔬菜零售網點建設,逐步形成層次分明、功能齊備、流通順暢的市場體系。支持蔬菜主產區和集散地建立產地蔬菜批發市場,種植規模在5萬畝以上的,建立1處蔬菜產地批發市場或專業蔬菜批發市場。到2015年,全省改造大中型蔬菜批發市場12個,新建蔬菜產地批發市場30個,年交易量達到1300萬噸,交易額達到250億元。
(十二)加快蔬菜物流體系建設。扶持工商企業及社會力量從事蔬菜物流配送、連鎖經營、電子商務、蔬菜拍賣業務,鼓勵現有運輸、聯運、快遞企業拓展服務項目,引進建立大型蔬菜物流企業。支持有條件的蔬菜合作社與城市大型連鎖企業開展“農超對接”,組織引導大型零售企業、學校、酒店、廠礦等用菜大戶與產地蔬菜生產合作社、龍頭企業開展直供直銷,實現生產與流通有效對接,減少流通環節,降低蔬菜交易成本,提高菜農收入。開通蔬菜運輸“綠色通道”,對於出省和進入我省的蔬菜運輸車輛全部免徵道路通行費,減少運輸成本,保證蔬菜運輸暢通。
(十三)培育蔬菜生產合作社。成立省蔬菜產業聯合會,組織、支持和發展各類蔬菜合作社和經紀人隊伍,提高蔬菜產業的規模化和組織化程度。推進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提升產業集中度。到2015年,新建蔬菜專業合作社500個以上,蔬菜合作社基本覆蓋專業村和專業鄉(鎮)。
(十四)打造蔬菜品牌。通過展覽展銷以及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各類媒介,廣泛宣傳我省的無公害、綠色和有機蔬菜,提高知名度。鼓勵扶持生產經營主體積極註冊商標,申報使用地理標誌,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蔬菜品牌,爭創中國名牌產品和馳名商標。
五、完善監管制度,保證蔬菜產品質量安全
(十五)實行生產準出制度。對生產出的蔬菜進行產地檢驗檢測,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不準銷售,全面提升蔬菜生產質量安全水平。鼓勵企業、合作社和生產經營大戶開展GAP、ISO9001、ISO14000、無公害、綠色和有機產品認證和產地認證。到2015年,全省蔬菜實現無公害化生產,產品完全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綠色(有機)蔬菜面積達到100萬畝以上。
(十六)實行市場準入制度。加強蔬菜市場的監督管理,在蔬菜批發市場、大型超市設立農藥殘留檢驗檢測機構,開展質量安全檢測工作,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蔬菜方可允許進入市場,對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蔬菜嚴禁入市,並予以銷毀處理。建立和完善蔬菜產品生產經營企業自檢、委託檢驗和執法監督檢測體系,特別要在蔬菜主產區和生產基地建立蔬菜質量檢驗檢測機構,配備檢測人員和設備,增強檢測能力。
(十七)實行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追溯制度。在全省建立蔬菜生產銷售檔案登記制度,對蔬菜生產者實行生產銷售全過程檔案登記管理,形成產地有準出制度、銷地有準入制度、產品有標識和身份證明的全程質量追溯體系。
(十八)實行質量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建立完善蔬菜質量安全風險預警信息平台,定期發布蔬菜質量信息,督促生產經營者提高質量安全意識,加強質量安全管理,並使消費者享有知情權,推進蔬菜質量安全工作走上規範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軌道。
六、強化組織保障,促進產業健康發展
(十九)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省政府成立由分管領導為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蔬菜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負責蔬菜產業發展推進工作。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把蔬菜產業發展列入市縣領導班子考核體系。實行獎懲制度,鼓勵各地發展蔬菜產業。各相關部門要結合職能實際,全力為蔬菜產業發展提供支持,創造條件,形成整體推進合力。農業部門要推行蔬菜質量安全生產技術規程,做好產地蔬菜質量認證,推廣套用優良品種和種植技術;發改部門要制定“菜籃子”發展規劃,把設施蔬菜建設列入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統籌推進;商務部門要制定蔬菜市場建設發展規劃,完善蔬菜流通體系,保障蔬菜市場供應;財政部門要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支持蔬菜產業發展;國土資源部門要協助做好城市蔬菜基地選址工作,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科學進行選址,儘量避免所選土地在今後經濟社會發展中被征占;科技部門要加大科技推廣和培訓力度;環保部門要依法加強蔬菜基地環境保護工作,防止蔬菜基地面源污染;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要開闢蔬菜運輸“綠色通道”,保證蔬菜運輸暢通;質監部門要加大加工企業監管力度,保證蔬菜產品質量;工商、農業等部門要加強蔬菜市場的監督檢查,保證城鄉居民吃上“放心菜”;物價監管部門要運用價格調節基金適時平抑市場價格,穩定城鎮居民生活水平;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和農村信用社要積極調整信貸結構,通過信用擔保和農戶聯保等多種有效形式,積極為蔬菜生產戶提供貸款,並適當延長貸款期限;保險部門要拓展服務範圍,開展與蔬菜產業相關的保險服務。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