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諒

諒承檄往捕,設方略募壯士捕之,悉伏於法。 諒命卷旗息鼓,堅壁不動,潛遣矯捷者伏賊寨之左右。 賊出斗,諒命揚旗鳴鼓,伏兵四起,賊不能支,斬獲千餘人,直搗其寨。

黎諒(約1452年前後在世)字公允,號東園。永樂癸卯(1423)鄉薦,正統戊午(1438)授浙江處州府推官,讞獄多平反。屬邑銀穴素封閉,賊竊發。諒承檄往捕,設方略募壯士捕之,悉伏於法。郡民富者多詭寄丁糧,而貧者代差納,往往破家,諒造冊悉釐正之。朝廷行備荒之政,諒勸諭富民輸羨餘於官凡一十七萬。暇則循行田裡,興水利,築坡堰,修城東橋,以便往來。麗水妖人陳鑑湖、陶得二假立名號,殺擄居民。大司馬孫元貞拔諒領民兵六千剿捕。諒度地建營,賊遣渠魁王勝一來戰。諒命卷旗息鼓,堅壁不動,潛遣矯捷者伏賊寨之左右。賊出斗,諒命揚旗鳴鼓,伏兵四起,賊不能支,斬獲千餘人,直搗其寨。取所擄婦女幼弱悉召親戚認還之,收金帛、器械籍送於官。捷聞,孫元貞喜曰: “不意功出儒生!”景泰三年(1452),詔擢諒承直郎通判處州府,復以平賊功進奉議大夫正五品俸。未幾升廣東瓊州府,未蒞任卒。校著《流芳集》一卷、《葉水心文集》四十卷、《蘇平仲文集》二十九卷並行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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