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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讞獄詔
獄,人之大命,死者不可復生。 有罪者不伏罪,奸法為暴,甚亡謂也。 諸獄疑,若雖文致於法,而於人心不厭者,輒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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讞
讞(繁體字:讞 yàn),音同雁,有審判定罪的意思。
基本詞義 詳細註解 詞性變化 古籍解釋 相關詞語 -
疑獄讞報
疑獄讞報 “讞”音“yàn” 創設於秦代。 指地方官吏將疑難案件逐級上報,直至報送至廷尉處理,廷尉不能決斷的疑難案件,還要奏請皇帝召集大臣集議裁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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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讞
2.刑獄議罪的法令。
解釋 -
《為御史銜命出關讞獄,道中看華山有詩》
韓常侍 野麋蒙象暫如犀,心不驚鷗角駭雞。 一路好山無伴看,斷腸煙景寄猿啼。
作者 詩詞正文 注釋 -
春秋讞
於《公羊》、《穀梁》多所駁詰。 《左傳》闕九十條,《公羊》闕六十五條,《穀梁》闕八十四條,蓋已非完帙。 謹依類排次,釐為《左傳讞》十卷、《公羊、穀梁讞》各六卷。
古籍簡介 四庫提要 -
讞鼠
還而鼠盜肉�o其父怒�o笞湯。 湯掘窟得盜鼠及余肉�o劾鼠掠治�o傳爰書�o訊鞫論報�o並取鼠與肉�o具獄磔堂下。 其父見之�o視其文辭如老獄吏�o大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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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讞
承辦案件的官員不得越級行使審判權。除有上請制度給官僚貴族以法律特權外,遇有疑案不能決者,也應逐級上報請示,即“縣道官疑獄者,各讞所屬二千石官,二千石官以...
解釋 注 -
張家山漢簡奏讞書研究
張家山漢簡奏讞書研究,由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於2006年5月1日出版。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