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黎強,重慶渝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重慶市第三屆人大代表、巴南區第十二屆政協常委。刑拘黎強的原因是,調查發現其涉嫌非法經營、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鬥毆等犯罪行為,防止犯罪嫌疑人黎強毀滅、偽造證據或者逃逸,因此向當地人大機構提出,擬對其採取強制措施。 2009年6月19日,巴南區公安分局成立特偵組對民眾反映的黎強及渝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涉黑涉惡舉報線索進行核實。經調查已初步掌握黎強及渝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的相關犯罪證據,認為黎強涉嫌非法經營、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鬥毆等。為防止犯罪嫌疑人黎強毀滅、偽造證據或者逃匿,擬對其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涉黑被捕
重慶市人大常委會批准了對該市人大代表、一家知名民營企業老闆黎強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的許可,黎強因被舉報“涉黑涉惡”而被查,警方稱目前已經基本掌握其犯罪證據。 這是該市近期展開大規模“打黑”行動以來,首次批捕的較大規模的民營企業老闆。
有當地居民稱,黎強是重慶市巴南區民營企業中的“二號人物”。目前尚無法確認黎強旗下擁有的總資產究竟是多少,但據該公司發布於一些招聘網站上的信息稱,重慶渝強實業集團每年為社會提供3000多個就業崗位,該集團“創建於1992年4月,註冊資本3000萬元,主營道路客運兼營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駕駛員培訓、汽車租賃、汽車維修等於一體的綜合性民營企業”。渝強實業旗下的重慶黎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於1998年註冊,註冊資本為2000萬元。
官方頭銜
現任重慶市第三屆人大代表、重慶市巴南區第十二屆政協常委、重慶市工商聯(總商會)會長、中國道路運輸協會出租與租賃協會常務理事、重慶市道路運輸商會(協會)常務副會長。 黎強系被民眾舉報到國家信訪局,該舉報獲“中央領導及市委市政府領導”批示,巴南區公安分局於2009年6月19日成立特偵組,對民眾反映的黎強及重慶渝強實業集團公司涉黑涉惡舉報線索進行核實,目前當地警方已經初步掌握黎強及重慶渝強實業集團的相關犯罪證據,並認為黎強“涉嫌非法經營、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鬥毆等”。 官方信息稱,刑拘黎強的原因是,防止犯罪嫌疑人黎強毀滅、偽造證據或者逃逸,因此向當地人大機構提出,擬對其採取強制措施。
強制措施
CBN獲得的其他信息還顯示,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此前幾天已經對黎強採取了相關控制措施,並進行了相關處理。2009年7月16日上午,在巴南區交通局的牽頭下,該市公安局特偵組、區法院、區法制辦、區交通局、區建委、區工商分局、區社保局、區房管局、區運管所等部門負責人在區政府二樓會議室就當前渝強公司安全穩定有關事宜進行了專題研究。
該會議就渝強公司無臨時負責人和資金無法正常運轉的問題,涉及房地產的相關問題,旅遊項目的相關問題,以及交通運輸等6個相關問題做出了分別部署。在黎強被刑拘期間,該會議決定由市公安局特偵組徵求黎強本人意見,委託臨時總負責人,全權處理公司一切事務;如黎強不願意委託臨時總負責人,則由區法院牽頭,區法制辦、區工商分局等部門共同商議,提出解決方案。 該會議還就渝強公司是否設定臨時賬戶、公司的資金如何支付和監管的問題做了安排。
一位幾年前曾與黎強有過直接接觸的當地企業界人士稱,黎強為人低調,是個典型的生意人。 在調查中發現,這個“低調的生意人”曾在2004年12月在巴南區人民廣場,擺下幾百桌酒席,開企業年終團拜會,在當地轟動一時。2006年2月,黎強旗下的重慶渝強實業集團公司將“婆婆”重慶市運管局推上被告席,理由是市運管局在渝黔高速公路客運班車經營權招投標中,制定出歧視民營企業的招標評分辦法,導致所有民營運輸企業落標。
涉足地產
渝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創建於1992年,最早從事運輸行業,經過10多年的發展,已經擁有下轄近20家企業,其業務也從運輸發展到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駕駛員培訓、以及旅遊開發等項目。是巴南區的納稅大戶。該公司曾榮獲全國計程車管理優勝企業,重慶市非公有制經濟先進單位;百戶就業先進企業等眾多榮譽。
渝強集團下屬的僅從事運輸的實體,就有宇康運輸、強勁運輸、學海客運等多家運輸公司。在客運方面,渝強集團也是我市著名的客運企業,下屬公司擁有100多輛客運汽車。擁有多條線路的運營許可權。以學海客運為例,就是大學城的主要公交企業,擁有廣泛客源的沙魚線(沙坪壩—魚洞)、解魚線等線路的運營許可權。近年來,渝強還涉及了不少房地產開發項目和旅遊開發項目。
逮捕
他在警方公布的67名黑惡團伙首犯及骨幹分子中,頭銜是最多的。除了是渝強公司董事長外,他還掛有多個官方或半官方頭銜,包括:重慶市第三屆人大代表、重慶市巴南區第十二屆政協常委、重慶市工商聯(總商會)會長、中國道路運輸協會出租與租賃協會常務理事、重慶市道路運輸商會(協會)常務副會長。
據警方調查,黎強擁有20多家企業,涉及道路客運、房地產開發、汽車維修等領域,為爭奪客運線路不惜以“涉惡涉黑”手段進行爭奪。 他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經營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尋釁滋事罪、妨害公務罪、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罪被逮捕。
惡行路霸
1996年7月,黎強註冊成立他的第一家企業重慶渝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到2008年當選重慶市第三屆人大代表時,他已掌控著重慶主城區近20條客運線路、成為擁有20餘家企業的億萬富翁。2009年10月26日9時32分,帶著手銬走上被告席的黎強頭髮花白、臉色灰暗、帶著一副黑框眼鏡,讓人難以將他與昔日“紅頂”商人的風光形象聯繫起來。 隨後,在公訴人對起訴書近3個小時的宣讀中,黎強竟是主使多起砸車、堵路、打架鬥毆的“路霸”,從“以暴經營”到後來的“以黑養商”,正是黎強從一名下崗工人迅速竄富的發家訣竅。
投入黑車
這個城市客運管理中的一大頑疾,卻是黎強手中的致富法寶。黎強團伙強占重慶客運市場份額的慣用手法是先投入“黑車”進行非法營運,然後採取攔車、砸車、堵路、打架鬥毆等違法犯罪手段,排擠、打壓其他客運公司。
利用堵車
老百姓出行最為頭痛的問題之一,為搶奪客運市場,黎強團伙在上下班高峰時間造成主城區多次交通大癱瘓。2001年5月,為了保持在魚洞至朝天門線路的壟斷性,黎強授意其公司車主和駕駛員攔堵該線路上的其他公司客車,連續3天造成巴南區進出城區主幹道癱瘓等等。
以暴經營
2000年9月30日,渝強公司的20輛“黑客車”部分被扣留,黎強決定將其強行取回,當日23時,在黎強的授意下,汪崇智等人駕駛一輛軍用貨車搭載數十名著軍人服裝的人員,何永紅等組織魚沙線20餘名車主在手臂統一佩戴白色布條,並攜帶鋼管、撬棍等,將被扣車輛取回。
以黑養商
黎強手下的客運線路隨意漲價,引起乘車民眾不滿後,他們就花錢請社會無業人員維持線路秩序,維持高票價。對於競爭對手,黎強更是暴力打壓排擠,多次授意手下群毆其他公司客車駕駛員,公交公司駕駛員陳國慶被暴打致傷住院22天;公運九公司和長運合川分公司車輛在沙坪壩區多處被渝強公司17家車主攔截,其車胎被放氣、車燈被潑油漆等,持續時間約1個月,直至兩家公司放棄該線路營運;當手下實施暴力被抓後,黎強還給每個被抓捕人在看守所上賬500元,給帶頭鬧事者1萬元,而打傷人的醫藥費也全由渝強公司報銷。
犯罪事實
經濟轉軌、社會轉型期,維護穩定是社會共識,也是考核各級政府的重要指標,然而黎強卻藉此向政府施壓,藉機獲取營運指標等利益。據指控,黎強是重慶市區兩級政府多起上訪、集訪事件的幕後操縱者。公訴機關指控,2000年10月,為了使渝強公司非法營運的“黑客車”轉正,在黎強等人策劃下,伍樹峰等人組織多名車主及家屬分乘兩輛客車到重慶市政府打出橫幅、高呼口號進行集訪,當年底渝強公司獲得11個營運車指標。2004年10月,黎強為給沙坪壩區政府施壓以達到收購特鋼廠生活服務車的目的,授意來有剛組織數十名車主去區政府上訪,事後渝強公司還補助自己開車去上訪的駕駛員200元油費。 通過操縱上訪獲取營運指標屢屢成功後,黎強團伙勢力不斷壯大,其控制客運市場公然對抗政府對客運行業正常管理秩序的意圖日益明顯。2005年11月,黎強召集其他幾家民營客運公司負責人共同組建“共創公司”,公司章程中規定如公司董事因執行公司事務、執行董事會決議的行為被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或被拘留,則其他董事每人補助被追究者人民幣200萬元作補償。 隨著房地產業的高漲,黎強開始涉足商品房建設領域,而其經營模式依然沿用自己在客運市場上“先上車後補票”非法經營手段。重慶黎強房地產公司承建“巴南人民廣場”工程後,在開發中擅自將原規劃為16層的建築修建為32層,通過篡改規劃許可證騙取預售許可證。這次操作成功後,黎強房地產公司變本加厲,在未辦理認可行政審批手續情況下開發建設大量門面和商品房並予以出售。 據指控,黎強作為渝強公司、強勁運輸公司、渝強實業出租汽車公司、黎強房地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參與非法經營數額1.2億餘元,違法所得5711萬餘元,參與逃避繳納稅款6200餘萬元。
庭審五天
黎強團伙涉黑案被列為公安部掛牌督辦的第7批涉黑案件,重慶市五中法院2009年10月26日開庭審理此案,31名被告人出庭受審,法院將用5天時間庭審此案,30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到庭旁聽,40名律師到庭辯護。 涉黑“老大”黎強被控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尋釁滋事罪、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罪、行賄罪、非法經營罪、偷稅罪等九項罪名。 在26日的庭審中,黎強表示基本承認非法經營罪和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罪兩項罪名,對公訴機關指控的其餘7項罪名表示“不認罪”,並拿出起訴書按著上面指控的每一項犯罪事實一一辯解,多表示不清楚或事後才被下屬告知。
重慶涉黑團伙首犯
2009年,重慶市開展打黑除惡專項鬥爭,19個涉黑團伙首犯被捕,67名黑惡團伙首犯和骨幹分子被警方先後執行逮捕。 | ||
姓名 | 涉嫌罪名 | 背景 |
陳明亮 | 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賭博罪、組織賣淫罪 | 江州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
岳村 | 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 | |
陳坤志 | 涉嫌故意殺人罪 | 萬貫財務公司負責人,楊家坪一酒店股東 |
龔剛模 | 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 | 重慶市銀鋼集團銷售公司總經理 |
樊奇杭 | 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等罪 | |
黎強 | 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等罪 | 重慶渝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
王天倫 | 涉嫌故意傷害罪 | 重慶今普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長 |
馬當 | 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 | 大正集團董事長 |
岳寧 | 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等罪 | 重慶萬豪白宮夜總會董事長 |
謝才萍 | 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罪 | 在重慶市多個區縣開設賭場,文強弟媳 |
楊天慶 | 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罪、包庇罪 | 唯一一個沒有保護傘的涉黑團伙 |
劉鍾永 | 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妨害公務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非法採礦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 無證非法開採小煤窯 |
王紫綺 | 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 | “亮點賓館”涉黑案主要疑犯 |
其他被捕黑社會頭目和骨幹:孫仁飛;鄧毅;屈伸;劉井勇;張茂才;張生林;楊波;彭幫國;李家斌;王勇;周勇(大);周勇(小);吳川江;李仕軍;鄧宇平;潘艷;譚華;王小軍;張孟軍;付仕培;陳曉容;伍樹芹;伍樹峰;何永紅;黃冬梅;湯炳;趙波;鄔學利;吳剛;張進;陳金海;傅渝;李飛;李智祥;張思洪;鄭偉;岳心;曾濤;張建偉;王萍;蔣冬;戴力;鄧濤;李亞玲;李滄海;王天秀;李德強;劉滿富;李滄海;王天秀;李德強;劉滿富;蘇定明;來有剛;黎德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