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龍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2、“黃龍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三岔工商所”,副科建制,行政編制4名。 3、“黃龍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瓦子街工商所”,副科建制,行政編制4名。 4、“黃龍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白馬灘工商所”,副科建制,行政編制4名。

根據市編辦、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工商局《關於黃龍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機構編制、人員劃轉的通知》(延市編辦發[2012]23號)檔案要求,經縣委研究決定,設立黃龍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主要職責
1、負責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
2、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對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實施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3、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管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4、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的責任,按照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合法權益、消費者合法權益。
5、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檢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職責。
6、負責對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
7、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承擔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相關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
8、負責依法對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9、負責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管,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負責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10、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
11、負責商標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指導企業、單位和個人的商標註冊行為,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專用權的保護。
12、負責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13、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為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提供服務。
14、承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機構設定
黃龍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全縣工商行政事務工作的政府組成部門。行政性質,科級建制。
四、人員編制
工商局行政編制12名。其中: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工作人員9名。
五、派出機構
1、“黃龍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關工商所”,副科建制,行政編制11名。其中:設所長1名,工作人員10名。
2、“黃龍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三岔工商所”,副科建制,行政編制4名。其中:設所長1名,工作人員3名。
3、“黃龍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瓦子街工商所”,副科建制,行政編制4名。其中:設所長1名,工作人員3名。
4、“黃龍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白馬灘工商所”,副科建制,行政編制4名。其中:設所長1名,工作人員3名。
工商所主要職責是:負責辦理轄區內個體工商戶的開業、變更、歇業登記的初審、呈報。受縣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委託,辦理轄區內個體工商戶驗照等工作;建立轄區內市場經營主體的分類監管檔案,並進行日常監督管理;監督管理轄區內各類商品市場的交易活動,開展市場巡查,嚴把市場準入關,監督檢查市場主體的經營資格和交易活動,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巡查回訪工作,依法指導、服務和規範管理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行為;負責本轄區內商標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依法申請和使用註冊商標,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查處商標假冒、侵權行為;負責對轄區內的戶外廣告、印刷品廣告、店堂廣告等商業廣告進行監督檢查,查處廣告經營和廣告宣傳中違法、違章行為;依法查處利用契約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以及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開展“契約解憂”工作,協助做好“守契約、重信用”評選活動;受理本轄區內消費者、經營者的投訴,制止不正當競爭和查處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查處違法違章行為,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指導本轄區內個體勞動者分會、消費者委員會分會和各市場服務管理小組的工作;負責扶持本轄區內經營主體,促進城鄉經濟發展。保護合法經營,取締無照經營,嚴厲查處超範圍經營,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開展工作;開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宣傳、諮詢活動;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職責;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所屬事業機構
1、“黃龍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分局”,股級建制,全額事業單位,編制4名。
主要職責:負責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對各類外商投資主體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實施監督管理;實施企業年度檢驗工作和個體工商戶驗照工作;負責企業登記管理信息庫的建立和企業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等工作,承擔各類企業、個體戶信用分類監管工作;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和私營企業協會工作。
2、“黃龍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檢查大隊”,股級建制,全額事業單位,編制4名。
主要職責: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承擔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相關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負責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的監管工作;組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
3、“黃龍縣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股級建制,全額事業單位,編制4名。
主要職責: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案件;負責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工作;指導系統12315網路體系建設工作;指導消費者協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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