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雲蒸

黃雲蒸到任後,深入了解民情官情,爾後,著手全面整治。 為隴州的長治久安計,黃雲蒸注重於治本。 而黃雲蒸知州任上,卻是恪盡職守,一心為隴州百姓謀利造福。

黃雲蒸,字大矞,號苑思。清惠北鰲塘鋪前黃(今泉港區前黃鎮前黃村)人,為明萬曆年間四川合州知州黃文惠的侄兒。生卒年不詳,約生活於明萬曆末年至清康熙六年( 1618—1667年)之間。
黃雲蒸生長於豪門世家,受家庭嚴格的教育和約束,他不僅學識淵博,且德行高尚。他於明崇禎十五年(1642年)鄉試(明朝福建最後一次鄉試)中舉,距祟禎自縊於北京景山明朝覆亡僅兩年時間。此後十年,正是改朝換代社會動盪年頭。時東南沿海由北而南的南明小朝廷一個個如曇花般稍現即逝。鄭成功據守金廈,清軍蜂擁入閩,戰事如火如荼。此時的黃雲蒸正同家人一道,四處流浪,直至清順治十二年( 1655年)。是年,一來為了避亂(鄭成功等抗清義軍與清軍正展開拉鋸戰),二來為了實現士子科考登第的夙願,黃雲蒸上京參加當年的“春闈”(即會試,於春天舉行),一舉登鄒忠倚榜進士。
進士及第,經過例行的三年見習和吏部銓選候缺後,黃雲蒸於順治十四年(1657年)被選任為陝西隴州知州。該州大部分地方山高嶺峻,樹木繁茂;因渭河流經境內,沼澤地里蘆葦叢生。盜賊出沒於高山峻岭蘆葦叢中,非常猖獗。境內屢屢發生盜竊搶劫案件,民怨載道。歷任官員為捕盜疲於奔命,卻收效甚微。此外,當時北方戰事初定,流亡避亂的百姓紛紛回原籍或是擇地而居,境內豪強也趁機圈圍肥沃的土地占為己有,使流亡在外的百姓回籍後無地可耕,只好又輾轉流離,增加了社會混亂。隴州地方又屬邊地要衝,官府公文上傳下達,官員上調下派,軍隊調動,糧草運輸,郵件往返等等,常常出現人馬車船首尾相銜,連續不斷的情形。當地官府疲於奔命,便往民間大量抓夫派差。隴州百姓既要防範盜賊,又要逃避和應付官府的兵差夫役,可謂苦不堪言。
黃雲蒸到任後,深入了解民情官情,爾後,著手全面整治。一是整頓捕衙,加強捕盜力量從嚴緝捕盜賊,懲辦首惡,寬嚴有度,使竊賊迅即減少。二是嚴禁官府人員隨意抓夫派差,以減輕百姓的勞力負擔,即使是公務或緝盜需要,也不允許隨意騷擾百姓。再是禁止在拓荒中隨意圈地,劃定田地供流散人員開墾等等。因此,隴州地面遂出現了安定祥和的氣象。黃雲蒸所主政的隴州,因政務通暢,政績斐然,被公譽為關中各州縣“治績第一”。
為隴州的長治久安計,黃雲蒸注重於治本。他進一步招人墾荒,修築橋樑,建造城池,使百姓安居樂業。任內,他還主持修纂《隴州志》一十六卷。
在封建社會裡,不少官吏巧取豪奪魚肉百姓,有道是“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而黃雲蒸知州任上,卻是恪盡職守,一心為隴州百姓謀利造福。在短短几年時間裡,使隴州經濟發展、交通通暢、社會安定,而他自身卻是兩袖清風。難怪黃雲蒸離任後,隴州百姓“感念其德”,把他入祀於“名宦祠”中。
順治十七年(1660年),黃雲蒸被薦參加“分闈”考試(各省分場考試,當時朝廷稽考有政績官員以備提拔的一種形式)。黃雲蒸與吳之瑜、康體謙等三名漢官,被時人譽為“冰鑒”,意指他們節操高尚,純潔無瑕,如同明鏡,可辨真偽善惡。試後,升調入京為員外郎(部院司官,從五品銜)。
不久,黃雲蒸老母仙逝,照例回籍守制。三年“丁憂”過後,朝廷下旨擢升他為陝西道台,是時他已身染重病,未及赴任便病逝於家中,卒後贈奉孝大夫。
史載黃雲蒸遺著有《隴州志》一十六卷和《詩駿選刻》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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