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概況
黃陵縣人民法院於1948年建院,後幾經搬遷,現位於黃陵縣城高陽路17號。黃陵縣人民法院下設辦公室(網路信息管理中心)、監察室、執行工作局(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司法警察大隊、書記員管理辦公室、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立案庭、審判監督庭(審判管理辦公室)10個部門和店頭人民法庭、隆坊人民法庭、田莊人民法庭3個派出法庭。全院現有幹警93名,一線在職幹警82人,法律本科以上學歷41人,占幹警總數44%。全院有三級高級法官1名,四級高級法官11名,一級法官11名,二級以下法官3名。
指導思想
法院在黃陵縣委的堅強領導下,堅持“三個至上”指導思想,能動司法、科學發展,積極踐行“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全力推進三項重點工作。兩年來,共受理各類案件1558件,審執結1549件,結案率99.4%,其中民商事案件調撤率83%。為最佳化黃陵的法制環境、構建和諧平安黃陵,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務,得到黨委政府和上級法院的充分肯定和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
榮譽表彰
2009年、2010年我院連續兩年被陝西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思想宣傳工作先進單位;被陝西省高院授予全省司法警察工作先進集體;2010年被陝西省委政法委、省高院授予全省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先進集體,被陝西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推進三項重點工作先進集體,全省法院開展審判“五進”活動和徵詢庭審旁聽公民對裁判意見建議活動工作先進集體,全省法院信訪工作先進集體;被陝西省婦聯授予全省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工作先進集體,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級文明單位標兵”稱號,連續兩年在全縣綜合考評中評為優秀單位。
主要職能
(一)依照法律規定審判本行政區域內由本院管轄的一審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依法受理和審查各類告訴、申訴案件;審判各類再審案件,接待處理民眾來信來訪。
(三)依法辦理髮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判決和裁定的執行事項以及刑事案件判決和裁定中有關財產部分的執行事項;辦理法律規定由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的執行事項。
(四)協助執行死刑、警衛法庭、押解人犯、送達法律文書,維護本機關工作秩序。
(五)對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組織業務培訓;按照許可權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協助縣主管部門管理縣人民法院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工作。
(六)管理人民法院的有關經費和物資裝備。
(七)承辦其他應由人民法院負責的工作。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能,縣人民法院內設3室1局(下設2庭)1隊5個審判庭和3個基層法庭
1、辦公室(加掛網路信息管理中心牌子)
正科級建制,編制4人,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中一名副主任兼網路信息管理中心主任),文書1名。
主要職責: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處理司法公務,辦理各項會議事務;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等文稿;負責對外接待事項;負責本院重大活動的組織實施;協助有關部門管理本院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本院非法官幹警考試錄用和進入審核報批工作;負責本院機關的幹部任免、調配、獎懲、工資福利、退休和法官等級、法警警銜評定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人事檔案管理;負責本院思想政治、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表彰獎勵、總結推廣先進典型經驗;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工作;負責人民陪審員管理工作;負責文秘、資料、檔案管理、司法統計,機要、保密、新聞宣傳、財務工作;負責網路信息的的管理維護工作;負責槍枝彈藥、車輛、財物等管理工作;管理機關後勤事務工作;承辦院黨組決定的事項和院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2、監察室
正科級建制,編制2人,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要職責:負責檢查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遵守和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制定和完善本院廉政制度,檢查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執行廉政制度的情況;負責受理對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違紀違法行為的控告、檢舉;負責調查處理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違反審判紀律、執行紀律及其他紀律的行為;負責受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不服紀律處分的複議和申訴;負責組織協調、檢查指導糾正審判工作、執行工作和法院其他工作中損害民眾利益的不正之風;負責組織安排、檢查本院預防腐敗工作,開展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司法廉潔和遵紀守法的教育。
3、書記員管理辦公室
副科級建制,編制2人,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副科級)。
主要職責:負責本院書記員的統一管理和使用;負責本院書記員各項工作的統一安排;負責裁判文書送達、訴訟檔案立卷等輔助性工作;負責書記員的培訓和考核工作。主要工作職責:負責本院書記員的統一管理和使用;負責本院書記員各項工作的統一安排;負責裁判文書送達、訴訟檔案立卷等輔助性工作;負責書記員的培訓和考核工作。書記員履行以下職責:辦理庭前準備過程中的事務性工作; 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擔任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記錄工作; 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 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4、執行工作局
正科級建制,編制6人,設局長1名,副局長1名,執行一庭庭長1名,執行二庭庭長1名,執行員2名。
主要職責:依法辦理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判決和裁定的執行事項,辦理本院生效刑事案件判決和裁定中有關財產部分的執行事項;辦理法律規定由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的執行事項,辦理上級法院指定執行的事項。
5、司法警察大隊
副科級建制,編制5人,大隊長1名,教導員1名。
主要職責:負責預防、制止和懲治妨礙審判活動的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審判秩序,保障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警衛法庭、押解人犯、傳帶證人、鑑定人,傳遞證據材料;負責送達法律文書;負責執行傳喚、拘傳、拘留;負責參與對判決、裁定的財產查封、扣押、凍結或沒收活動;協助執行死刑;維護本院正常工作秩序;完成其他相關工作任務。
6、刑事審判庭
副科級建制,編制3人,設庭長1名,審判員2名。
主要職責:依法審理本院管轄的一審刑事案件;負責審理上級法院指定受理的一審刑事案件。
7、民事審判庭
副科級建制,編制3人,設庭長1名,審判員2名。
主要職責:依法審理本院管轄的一審民事案件;負責審理上級法院指定受理的一審民事案件。
8、行政審判庭
副科級建制,編制2人,設庭長1名,審判員1名。
主要職責:依法審理本院行政案件;負責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執行其生效文書的非訴訟行政案件;負責審理上級法院指定受理的一審行政案件。
9、審判監督庭
副科級建制,編制2人,設庭長1名,審判員1名。
主要職責:依法審理本院決定再審案件;依法審理上級法院指令再審的案件;負責本院案件質量管理評查工作;辦理其他與審判監督工作有關事項。
10、立案庭
副科級建制,編制3人,設庭長1名,審判員2名。
主要職責:負責本院訴訟、執行和申訴、申請再審等案件的審查、立案、登記、送達、排期、移送、督查工作;接待、處理各類來信、來訪;監督、指導基層法庭的立案和信訪工作;負責訴訟費收繳和司法救助工作;對本院審判、處理的各類案件進行流程管理。
11、基層法庭
全縣共設3個派出法庭。分別是:(1)黃陵縣人民法院店頭人民法庭。副科級建制,編制2人,設庭長1名,審判員1名。(2) 黃陵縣人民法院隆坊人民法庭。副科級建制,編制2人,設庭長1名,審判員1名;(3) 黃陵縣人民法院田莊人民法庭。副科級建制,編制2人,設庭長1名,審判員1名。
主要職責:負責審理轄區輕微刑事自訴案件; 負責審理轄區一般的民事糾紛案件;指導轄區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辦理其他應當由人民法庭辦理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