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遵憲(1848-1905)

黃遵憲(1848-1905)
拼音:
解釋:清末詩人。字公度,號人境廬主人,嘉應州(今廣東梅州市)人。光緒年間舉人。歷任駐日、英參贊,駐美總領事,署理湖南按察使。因積極參與戊戌變法被革職。論詩主張“我手寫我口”,反對擬古主義。有《人境廬詩草》、《日本國志》、《日本雜事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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