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謨

黃謨(1905—1951),字孔嘉,福建明溪縣城關東門人。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廈門集美高級師範學校畢業,後參加國民黨福建省第一期黨政訓練班受訓。民國16年(1927年),在長汀省立七中讀書時,曾秘密加入共產黨組織,與其弟黃誥參加校中的進步活動,辦《珩聲》刊,抨擊社會的黑暗面等。同年,蔣介石發動“四·一二”反革命大屠殺後,9月,他叛離共產黨,加入國民黨組織。並在國民黨福建省黨部工作,歷任科長、總幹事、上海警備司令部編輯處參謀、淞滬警備司令部上校參議、津浦南段警備司令部上校參謀、廬山暑期訓練團辦公廳上校組員、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上校副科長、江蘇省政府調查室秘書及福建省政府調查室副主任秘書,一直到福州解放。

主要成就

民國36年(1947),在選舉“國民大會代表”期間,黃利用封建結盟手段極力籠絡各鄉鄉長、保甲長、鄉民代表主席等為他效命。同年11月21日下午,楓溪鄉選舉“國民代表”時,看見選民投葉大增的票名,黃指使張全龍等大鬧楓溪第一投票所,把縣政府派往主持選舉的投票所主任李志打得遍體鱗傷。“國代”選舉結果,黃謨得票多於葉大增,國民黨中央圈定得票次多的葉大增當選為“國大代表”,出席南京“國民大會”。民國37年(1948)4月,在南京召開“國民大會”期間,黃謨抬棺材到“國民代表”大會堂外請願,絕食抗議。葉大增病故後,民國37年(1948)8月18日,由福建省選舉事務所補發給黃謨“國民代表”的當選證書,遞補為“代表”。民國38年(1949)8月福州解放後,黃謨在福州被公安局逮捕。1951年在福州被處決,年4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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