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學習經歷
1978.08-1982.06,浙江大學熱物理工程系(能源系內燃機專業)學習;1995.09-1996.12,在浙江大學巨觀經濟管理研究生班學習;1996.09-1998.06,在浙江大學經濟學院政治經濟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班學習,獲經濟學碩士學位;
2002.05-2002.09,在中央組織部組織的清華大學、美國哈佛大學公共管理高級培訓班學習。
任職經歷
1977.08-1978.08浙江省安吉縣山河鄉插隊知青;1978.8-1982.7,浙江大學熱物理系學習;
1982.09-1984.05,浙江省安吉縣計經委科員、科長、工業局副局長;
1984.05-1987.10,浙江省湖州市經濟委員會技改科科長、主任助理;
1987.10-1989.10,浙江省湖州市計畫委員會副主任;
1989.10-1992.12,浙江省湖州市計畫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1992.12-1997.04,浙江省湖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黨委書記;
1997.04-2002.04,浙江省湖州市副市長;
2002.04-2003.02,浙江省湖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2002.05市政府黨組副書記);
2003.02-2003.02,浙江省湖州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2003.03-2003.05,浙江省湖州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03.05-2007.01,浙江省湖州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7.01-2009.04,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黨委書記;
2009.04-2012.05,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根據省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精神局調整為省衛生廳管理的副廳級機構,撤銷黨委建制組建黨組);
人物事件
黃萌是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1998年至2011年間,黃萌在擔任湖州市副市長、市委副書記、市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賄送的現金、汽車、裝修材料、貴重物品等財物,總計人民幣1000餘萬元。由該院立案偵查的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局長黃萌(正廳級)受賄案2012年4月27日在金華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檢方指控黃萌涉嫌受賄1000餘萬元。法院沒有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