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晉南朝時稱正式戶籍為黃籍。《晉令》:“郡國諸戶口﹐黃籍﹐籍皆用一尺二寸札﹐已在官役者載名。”札是木牘﹐稱為“黃籍”﹐當是用黃色藥物處理過﹐以防蟲蛀。其後用黃紙代替木牘﹐也是用黃檗處理過的紙﹐可避蠹魚。東晉前只有黃籍﹐東晉時出現白籍﹐它是由於東晉政府設定僑州郡縣以安置北來流民而產生的。流民在以其原籍命名的地方行政機構里登記臨時戶籍﹐以白紙書寫﹐故稱白籍(見僑州郡縣)。入白籍的僑人享受免調役的優待。東晉政府後來實行土斷﹐省並僑州郡縣﹐命令僑人在其定居之處編入正式戶籍﹐取消其免調役的優待﹐白籍戶便成為黃籍戶。當時稱為“土斷白籍”或“土斷僑流郡縣”。由於歷次土斷多不徹底和流民的繼續南下﹐所以雖經土斷而白籍戶仍長期存在﹐至南朝後期消失。
又魏晉九品中正制的中正品第皆用黃紙寫定並藏於司徒府﹐也稱黃籍。此外﹐唐代稱正式的職田﹑公廨田簿籍為黃籍﹐臨時的則稱為白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