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清河烈士

青年時期因家貧到泰國謀生,曾在曼谷南風臘蟻順利米行當搬運工人,1946年參加“泰國米業勞工聯合會”,後任南風臘區幹事。 1946年參加泰華愛國救鄉運動米、航業聯合反對國民黨發動內戰及貪污救濟糧的鬥爭,並成為鬥爭的積極分子。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雲南省景谷縣人民政府為其樹碑紀念。

青年時期因家貧到泰國謀生,曾在曼谷南風臘蟻順利米行當搬運工人,1946年參加“泰國米業勞工聯合會”,後任南風臘區幹事。他團結中泰工人,逐步成長為泰國勞工運動的骨幹。1946年參加泰華愛國救鄉運動米、航業聯合反對國民黨發動內戰及貪污救濟糧的鬥爭,並成為鬥爭的積極分子。1948年6月,被剛上台執政、實行排華政策的泰國鑾披汶政府以莫須有的罪名逮捕入獄。同年秋,經泰國華僑組織營救出獄後,回國到雲南思普地區參加人民解放戰爭,參與了瀾滄根據地的建軍、建政工作。後奉派到景谷縣鳳崗鹽管會當幹部,並加入中國共產黨。1949年11月13日深夜,雲南省景谷縣大地主惡霸李希哲,回響國民黨反動殘餘勢力固守大西南組織大叛亂的計畫,在當地發動武裝叛亂,派武裝圍攻鹽管會,將他和在鹽管會工作的泰國歸僑黃?勁、林盛謀等多人逮捕14日把他們押到冬谷田集體殺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雲南省景谷縣人民政府為其樹碑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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