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平縣工業信息化局

(七)擬定企業改革工作規劃,指導和協調企業改革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企業下崗人員再就業工作;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幫助並指導擬上市企業做好相關協調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行業協會工作;承擔全縣企業法律顧問執業指導工作,組織和指導經濟幹部、企業經營管理者的教育培訓工作。 (含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政策;組織開展相關行業和重點用能單位的節能管理及節能監察執法工作;指導並監督管理相關行業資源綜合利用及認定工作;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節能改造項目、示範工程和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工作;擬訂縣級財政用於工業、信息化節能專項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推動散裝水泥生產發展和推廣套用工作。 信息及產業發展股擬訂信息化規劃和政策,統籌規劃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企業信息化發展、電子商務推廣和信息化套用推進工作;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聯通和重要信息的開發利用、共享;擬訂縣級財政信息化專項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通信業發展;負責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指導相關部門擬訂通信管線、公共通信網、專用信息網的規劃;指導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數字認證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一、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縣工業信息化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承擔調節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推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建設和管理的職責;擬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並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定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
(二)擬訂工業、信息化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三)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有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編制近期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煤、電、油、運調度和協調保障工作;承擔工業用煤、成品油的協調和緊急調運工作;協調電力調度,推進電力需求預測管理工作;參與協調交通綜合運輸,負責鐵路運輸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綜合協調應急狀態下重要工業品的供應保障工作;負責信息化應急協調、無線電應急處置工作,參與產業損害調查工作。
(四)負責提出全縣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備案和核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承擔全縣技術改造管理和資金安排工作;負責部門預算內的政府信息化項目的審核工作;承擔工業、信息化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減免稅審核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投資項目機電設備招標工作。
(五)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國家和省、州、縣重大技術攻關項目及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與工業、信息化新產品、新技術簽定工作;擬訂縣級財政技術創新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新興產業發展和傳統產業的技術進步;推進產學研結合,推動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技術中心的建設工作。
(六)負責工業、信息化行業管理;負責全縣民用航空產業、通用飛機發展的協調和推進工作;推進生產性服務業、船舶和汽車製造業的發展;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建設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職責,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負責鹽業行業管理工作並指導協調菸草工業和專賣管理工作;管理藥品儲備;負責軟體企業認定、軟體產品登記、系統集成認證、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資質認證工作。
(七)擬定企業改革工作規劃,指導和協調企業改革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企業下崗人員再就業工作;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幫助並指導擬上市企業做好相關協調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行業協會工作;承擔全縣企業法律顧問執業指導工作,組織和指導經濟幹部、企業經營管理者的教育培訓工作。
(八)負責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和城鎮集體工業經濟的指導、綜合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和城鎮集體工業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指導和管理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和信用擔保、小額貸款行業。
(九)貫徹實施節約能源和促進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的法律法規;擬訂並實施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 (含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政策;組織開展相關行業和重點用能單位的節能管理及節能監察執法工作;指導並監督管理相關行業資源綜合利用及認定工作;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節能改造項目、示範工程和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工作;擬訂縣級財政用於工業、信息化節能專項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推動散裝水泥生產發展和推廣套用工作。
(十)擬訂信息化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通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企業信息化發展、電子政務、電子商務推廣和信息化套用推進工作;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擬訂縣級財政信息化專項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一)指導協調通信業發展;負責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指導相關部門擬訂通信管線、公共通信網、專用信息網的規劃;牽頭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監督管理全縣網路和信息服務市場;聯繫並協調在縣無線電管理部門及在縣電信運營企業相關工作,協調指導黨政專用通信工作。
(十二)承擔網路安全及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職責;指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三)開展工業和信息化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相關企業開展區域化合作、國際化經營;承擔中央、省、州駐縣企業的服務和協調工作。
(十四)承擔全縣煤炭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擬訂煤炭工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煤炭生產運行調度;依法對煤炭資源開發進行管理和監督;負責審批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煤炭產品經營資格證。
(十五)負責民爆器材行業生產、銷售和安全生產監管:協同有關部門對煤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管;參與並指導協調煤炭行業重特大安全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
(十六)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州工信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縣工業信息化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事務工作;負責會議的會務和議題資料準備;督促檢查會議議定事項的落實;綜合協調各科室的相關工作;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承擔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目標管理工作;參與指導企業引進人才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檔案、機要、計畫生育、整髒治亂、保密工作、信息、提案議案、財務和新聞發布等工作;承擔黨組中心學習組和黨組民主生活會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務及工、青、婦工作;負責局機關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學習等有關工作;承擔黨建扶貧及幫困工作。負責機關後勤行政管理工作。
(二)工業運行股
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有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編制近期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煤、電、油、運調度和協調保障工作;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綜合協調應急狀態下重要工業品的供應保障工作;參與重要物資的應急調度工作。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等的規劃、政策;推進產學研結合,推動企業技術改造創新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工作;協調、組織實施省州縣科技專項課題和全縣工業、信息化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推廣套用、產學研結合、技術裝備、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等項目;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新產品、新技術鑑定工作;提出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新工藝等項目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擬訂縣級財政用於技術創新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工作;負責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建設工作。
(三)規劃投資和節約能源股
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相關企業開展,對外交流合作事項,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行業協會工作。
擬定工業、信息、節能發展規劃;提出重點行業生產力布局、重點產品結構的調整方案;提出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擬提出申請國家、省財政性資金項目和縣級、縣級財政資金安排方案,協調組織實施全縣重點工業項目;負責編制、申報儲備工業項目,建設縣級項目庫工作。
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信息化中長期節能規劃和年度節能計畫,組織實施相關行業、重點用能單位節能宣傳管理和節能目標評價考核工作;指導促進新能源產業、環保產業發展;承擔相關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工作;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節能改造項目、示範工程和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工作;擬定縣級財政用於工業、信息化節能專項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相關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擬定並實施工業、信息化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的規劃;承擔發展循環經濟、低碳經濟的職責,推動用循環經濟改造傳統產業和工業企業;指導協調相關行業資源綜合利用及認定工作。指導推進全縣工業園區產業定位和發展規劃;指導工業園區、工業產業帶軟環境建設和招商引資等工作。
(四)煤炭管理及安全生產股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煤炭產業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相關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履行煤炭行政執法職責;承擔全縣煤炭行業有關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的調研和法制宣傳教育等工作;負責全縣煤炭行業的生產協調與監督管理工作;編制全縣煤炭工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煤炭行業運行統計,煤炭生產和煤炭市場資格準入許可受理、審核、報批及監管工作;指導、協調煤炭生產、經營企業產、供、運、銷及調運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煤炭行業,新建煤礦、技術改造建設項目方案的評估、審核與報批工作。
依照國家有關行業和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相關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執法職責;負責承擔國家的相關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的調研和法制宣傳等工作;負責協助上級對民用爆破物品行業的生產和銷售的管理及生產許可、安全許可工作的初審;協助上級對新建項目、改擴建項目申請和年度生產計畫的初審工作;承擔民爆物品銷售許可申請的受理、審查和《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頒發及日常監督管理。
組織對全縣工業、信息化行業生產企業、煤炭生產企業及民爆器材企業進行安全生產檢查;負責民爆器材銷售企業倉儲設施建設項目的初審和參與驗收工作;負責民爆器材生產、銷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協助上級對民爆器材產品質量監督和科研項目管理;配合和協助有關部門對全縣工業、信息化行業生產企業及民爆器材企業安全生產檢查;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研究擬定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管理的政策、法規;承擔全縣企業法律顧問執業指導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縣政府減輕企業負擔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參與擬定工業、信息化方面綜合性經濟法規和政策並監督檢查;監督檢查全縣產業政策、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等相關經濟法規執行情況;加強煤炭執法,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執法監督檢查,維護煤炭企業生產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負責縣非公有制經濟投訴的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負責局機關普法、法制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本局信訪、維穩工作。
擬訂企業改革工作規劃,指導和協調企業改革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企業下崗人員再就業工作;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信息及產業發展股
擬訂信息化規劃和政策,統籌規劃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企業信息化發展、電子商務推廣和信息化套用推進工作;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聯通和重要信息的開發利用、共享;擬訂縣級財政信息化專項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通信業發展;負責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指導相關部門擬訂通信管線、公共通信網、專用信息網的規劃;指導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數字認證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貫徹落實國家產業政策,負責產業規劃、產業法規、產業技術標準,實施產業管理;監督管理國家、省和州財政性專項資金使用及相關項目建設;提出相關產業規劃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議;負責或參與相關產業生產許可證發放和相關產業準入事項。
承擔鹽業行政管理、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藥品儲備管理工作;指導鹽業行政執法;指導和協調菸草工業生產和專賣管理;擬訂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產業專項資金的安排使用;承擔省、州長駐黃企業的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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