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黃山市徽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座落於徽州區岩寺鎮文峰路58號,於2010年3月在原“黃山市徽州區人事局”、“黃山市徽州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基礎上合併組建而成,8個內設機構,為區政府的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實施人才強區戰略,加強各類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特別是徽州特色人才隊伍建設。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貫徹落實統籌城鄉就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實施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公務員法及其公務員分類、錄用、考核、獎懲、任用、培訓、辭退等方面的配套法規,承擔公務員管理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及聘任制公務員管理工作,並實施監督檢查。
(五)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有關政策和標準,貫徹實施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的有關制度辦法,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六)負責全區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七)綜合協調、歸口管理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定引智國外智力有關政策、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八)貫徹實施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的有關政策,貫徹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的相關政策。
(九)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訂相關改革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相關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十)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貫徹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有關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辦法,貫徹實施國家榮譽制度,擬訂政府獎勵制度。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落實農民工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三)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有關制度辦法和勞動關係相關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落實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的相關政策辦法,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規案件。協調處理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信訪事項。
(十四)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全區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管理,局內設八個機構科室,分別為局辦公室、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公務員局、人才流動服務中心、勞動監察科、勞動仲裁科、就業培訓科、社會保險科,下設四個經辦機構,分別為徽州區社會保障基金管理和服務中心、徽州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和服務中心、徽州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和服務中心、徽州區勞動就業管理局。
經辦機構
1、徽州區社會保障基金管理和服務中心
設在岩寺鎮文峰路58號南二樓。中心主任胡四新,其主要工作職責是依據社會保險法規、政策和運作方案,負責本區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農村養老保險的社會保險登記,編制基金征繳方案和按規定支付各項保險待遇,負責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設立和管理,組織開展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2、徽州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和服務中心
設在岩寺鎮文峰路58號南三樓,中心主任羅偉偉,其主要工作職責是依據醫療保險法規、政策和運作方案,負責本區各類用人單位參加醫療保險的社會保險登記,編制醫保基金的征繳方案,按規定審核支付醫保個人帳戶和住院治療費用,對超出基本醫療保險範圍的重、特大病人實行醫療救助,對定點醫藥機構和定點實行管理。
3、徽州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和服務中心
設在岩寺鎮文峰路58號南一樓。中心主任吳杏花。其主要職責是執行社會保障政策、承辦社會保險事務、管理社會保險基金、提供社會保險服務、維護參保人員權益。負責全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參保登記、保險費收繳等
4、徽州區勞動就業管理局
設在岩寺鎮文峰路58號北樓一樓,局長方備利,其主要工作職責是協調指導全區勞動就業服務工作,具體組織實施“再就業”工程,對失業職工進行失業登記,審核辦理下崗失業職工再就業優惠證,組織開展職業培訓和轉業轉崗培訓,對下崗、失業職工實行勞動事務代理,負責管理勞動力市場和職業介紹中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