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解釋
麻紡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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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
—紡前麻纖維加工活動;
—苧麻紗、苧麻紗線、苧麻布(包括土紡夏布、苧麻帆布、苧麻色織布等)、苧麻混紡交織布;
—亞麻紗、亞麻紗線、亞麻布(含亞麻帆布、亞麻色織布等)、亞麻混紡交織布;
—大麻及其他麻紗、線、麻布;
—在同一企業內進行的與上述產品生產活動相聯繫的麻紡織染整或印染有關工序的整理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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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括:
—苧麻涼蓆、苧麻桌布等麻製品生產,列入(麻製品製造);
—麻繩生產,列入(繩、索、纜的製造)。
我國最早採用的紡織原料是麻、葛纖維,這一歷史可追溯到遠古時代。在古文獻中稱做“布”的並不是指現在的棉織品,而主要是指麻、薴、葛等植物纖維織品。《小爾雅》記:“麻紵葛曰布。”1972 年江蘇吳縣草鞋山新石器時代的遺址中,出土了三塊珍貴的葛布殘片,浙江吳興錢山漾出土了幾塊苧麻布殘片。經分析可看到四五千年前我國葛麻紡織技術已有了相當水平。戰國時期精細的苧麻布已和絲綢比美,貴族常用它作為互相饋贈的貴重禮品。長沙馬王堆一號漢墓出土的精細麻布,已接近今天的白府綢。由於葛對氣候和土質的要求較高,種植範圍又只限於一些山區。苧麻的加工比較麻煩,細麻與絲綢價格昂貴,只有貴族享用,平民穿不起,因此在很長時期內,大麻粗衣一直成為我國廣大人民,特別是勞動大眾的主要衣著。宋元以來,隨著棉花的廣泛種植和利用,逐步取代了麻纖維作為大宗衣料的地位。但清光緒年間(1875 年)美國還專門從我國浙江移植大麻到肯塔基州,成為麻紡織工業原料之一。而苧麻作為紡織原料,至今仍舊馳名中外,用它織成的夏布也遠銷世界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