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市地方稅務局

麗江市地方稅務局自1994年6月機構分設以來,經過2002年、2005年及2008年的地稅機構改革基層稅收征管機構撤併,截至2010年,全局下設市局直屬徵收分局、市局稽查局以及古城區、玉龍縣、永勝縣、華坪縣、寧蒗縣地方稅務局,縣(區)地方稅務局下設18個分局,5個稽查局,2個稅務所。市局機關內設辦公室、計會科、征管科、稅政科、規費科、法規科、人教科、監察室(派駐機構)、信息中心、地方稅務研究會(社團組織)等機構。
截至2010年,全市地稅系統共有在職幹部職工和退休人員506人。其中:在職幹部職工445人,退休人員61人。在在職幹部職工445人中:政治面貌方面,有249名共產黨員,13名共青團員,黨團員占幹部職工總數的61%。文化結構方面,具有本科學歷及以上學歷195人,占幹部職工總數的44%;大專學歷176人,占幹部職工總數的40%;中專及以下學歷74人,占幹部職工總數的16%。年齡結構方面,30歲以下37人,占總數的8%;31-35歲77人,占總數的17%;36-40歲75人,占總數的17%;41-45歲128人,占總數的29%;46-50歲94人,占總數的21%;51-60歲34人,占總數的8%。
麗江市地方稅務局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

一、主要職責

(一)擬訂地方稅收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組織地方稅收收入,力爭稅款應收盡收。
(二)參與研究綜合經濟政策,提出完善地方稅收管理的建議。
(三)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貫徹執行,組織實施地方稅務系統稅收業務、徵收管理規章制度;組織實施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四)組織地方稅稅源管理、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納稅評估、反避稅、國際稅務管理、稅務稽查、地方稅發票、票證管理等工作。
(五)負責地方稅收減免及其他地方稅涉稅審批事項。
(六)貫徹執行納稅服務管理制度和規範,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組織稅收宣傳,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的納稅服務。
(七)負責組織規定範圍內基金、規費的徵收工作。
(八)負責組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思想政治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基層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
(十)承辦雲南省地方稅務局麗江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定

(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麗江市地方稅務局機關設10個內設機構(正科級)和機關黨委。
1、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信訪、保密、保衛、事務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組織起草、審核重要文稿;負責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政務信息公開;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2、政策法規科
擬訂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執行;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事項並負責辦理;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備查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及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及國家賠償。
3、計畫財務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稅源調查、稅收收入分析預測、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負責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和稅費票證的領發、管理等工作;負責除社會保險費外的費票繳銷及與銀行的對賬工作;貫徹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管理規章制度;負責編制部門預算、決算;負責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負責資產購置、使用、處置、清理等工作;負責本系統內部財務審計。
4、徵收管理和納稅服務科(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科)
貫徹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辦法;提出完善專業化徵收管理的建議;負責稅收征管數據的管理套用及稅收征管風險管理、綜合性納稅評估;負責征管質量考核和征管狀況監控分析;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工作;負責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的實施;負責納稅服務工作;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負責稅務著裝管理工作;參與註冊稅務師的管理。
負責大型企業稅源管理、納稅評估、納稅服務和日常檢查工作;組織實施匯合(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工作;牽頭組織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5、稅政科
負責營業稅、資源稅、文化事業建設費、地方稅務系統征管範圍內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筵席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菸葉稅、契稅、耕地占用稅及其他地方稅的稅收業務管理;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重點企業的稅源管理、稅基管理、涉稅事項審批、彙算清繳;負責相關稅收收入分析。
6、規費管理科
負責社會保險費及規定範圍內的其他規費的徵收管理;負責社會保險費對賬和報表的統計、編制、上報;負責各項規費政策的貫徹落實;負責組織規費綜合性政策調研,參與起草有關規費政策、規章、法律文書和報告;負責對有關費種的具體業務進行指導、解釋和處理。
7、科技信息科
貫徹實施信息化建設和管理規章制度、信息化建設規劃、實施方案;負責軟體推廣套用和技術培訓;負責信息化建設所需設備配置;負責稅費徵收數據的採集、分析和監控;負責信息系統運行維護和安全管理。
8、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所在單位及下屬系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執行上級決定、命令的情況;負責協助所在單位及下屬系統組織協調反腐倡廉建設工作;負責受理對所屬行政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負責受理所屬行政監察對象不服處分的申訴;負責調查所在單位及下屬系統的違紀違法案件;負責組織實施廉政教育、制度建設、監督檢查工作。
9、宣傳教育科
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教育培訓工作規劃、年度計畫;負責教育培訓項目的開發及管理;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負責教育培訓經費的預算及管理。
10、人事科(離退休人員辦公室)
負責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隊伍建設工作;承擔管理許可權內的幹部任免、考核和領導班子管理工作;參與制定幹部教育培訓規劃;辦理出國(境)人員的有關事務;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本系統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直屬機構

麗江市地方稅務局設2個直屬機構。
1、麗江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為麗江市地方稅務局的直屬機構,正科級。根據法律法規的授權,依法承擔查處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的工作。設綜合科、一科、二科、三科、四科5個內設機構(不定機構規格)。
2、麗江市地方稅務局直屬徵收分局,為麗江市地方稅務局的直屬機構,正科級。根據麗江市地方稅務局的委託,依法承擔規定範圍內的稅收徵收管理工作。設綜合科、一科、二科、三科、四科、五科6個內設機構(不定機構規格)。

(三)派出機構

古城區地方稅務局、玉龍納西族自治縣地方稅務局、永勝縣地方稅務局、華坪縣地方稅務局、寧蒗縣地方稅務局,為麗江市地方稅務局派出機構,正科級。
麗江市古城區地方稅務局:設9個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股、計畫財務股、徵收管理和納稅服務股―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股、稅政股、規費管理股科技信息股、監察室、人事教育股),1個直屬機構(稽查局)和5個派出機構(一、二、三分局)。
玉龍納西族自治縣地方稅務局:設9個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股、計畫財務股、徵收管理和納稅服務股―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股、稅政股、規費管理股科技信息股、監察室、人事教育股),1個直屬機構(稽查局)和5個派出機構(一、二、三、四分局和一所)。
永勝縣地方稅務局:設9個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股、計畫財務股、徵收管理和納稅服務股―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股、稅政股、規費管理股科技信息股、監察室、人事教育股),1個直屬機構(稽查局)和5個派出機構(一、二、三、四分局)。
華坪縣地稅局,設9個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股、計畫財務股、徵收管理和納稅服務股―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股、稅政股、規費管理股科技信息股、監察室、人事教育股),1個直屬機構(稽查局)和5個派出機構(一、二、三、四分局)。總編制82名,其中行政編制51名,事業編制30名,工勤編制1名。
寧蒗縣地方稅務局,設9個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股、計畫財務股、徵收管理和納稅服務股―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股、稅政股、規費管理股科技信息股、監察室、人事教育股),1個直屬機構(稽查局)和5個派出機構(一、二、三分局和一所)。總編制82名,其中行政編制51名,事業編制30名,工勤編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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