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勝縣地方稅務局

三、組織全縣地方稅收及國家稅務總局和省政府規定的由地方稅務局徵收的各種基金、規費收入,正確執行地方稅收政策,編報地方稅收長遠規劃和年度稅收計畫,並做好監督、執行、檢查和落實工作。 七、根據稅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地方各稅種稅收政策的貫徹落實;負責對涉及地方稅收的經營性發票、票證的發放、管理和違章處罰。 八、組織稅收法規宣傳,研究地方稅收理論、地方稅收政策,健全完善稅收體系,了解經濟信息,掌握稅收動態。

簡介

雲南省麗江市永勝縣地方稅務局為雲南省人民政府垂直管理機構,正科級建制。縣局機關內設機構共9個:辦公室、稅政股、政策法規股、徵收管理股、計畫統計股、人事教育股、規費管理股、監察室、稽查局。縣局派出機構4個:雲南省永勝縣地方稅務局一分局;雲南省永勝縣地方稅務局二分局;雲南省永勝縣地方稅務局三分局;雲南省永勝縣地方稅務局四分局。

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各項稅收法律、法規、規章。
二、參與研究本地區經濟發展措施,分析經濟和稅收問題,為縣委、縣人民政府調整產業結構、重大經濟決策提供科學、合理的意見和建議。
三、組織全縣地方稅收及國家稅務總局和省政府規定的由地方稅務局徵收的各種基金、規費收入,正確執行地方稅收政策,編報地方稅收長遠規劃和年度稅收計畫,並做好監督、執行、檢查和落實工作。
四、健全征管機構,強化征管手續,完善征管制度,組織實施稅收征管體制改革,堅持依法治稅,檢查各納稅戶執行國家有關地方稅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章執行情況,打擊各種稅收違法行為。
五、調查研究地方稅收各納稅戶的生產經營情況,幫助指導納稅戶改善現行經營管理,涵養地方稅源,增加地方稅收,促進地方經濟的發展。
六、組織開展稅源調查,督促地方稅收收入計畫的完成,監督稅款的徵收、入庫,對征、解、提、退進行核算,負責本系統財務制度和經費審計監督以及稅收統計、會計資料的匯總和報表工作。
七、根據稅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地方各稅種稅收政策的貫徹落實;負責對涉及地方稅收的經營性發票、票證的發放、管理和違章處罰。
八、組織稅收法規宣傳,研究地方稅收理論、地方稅收政策,健全完善稅收體系,了解經濟信息,掌握稅收動態。
九、負責我縣地稅幹部隊伍的建設,加強幹部的素質培養;負責我縣地稅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
十、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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