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語
本品存在呼吸抑制、藥物濫用和誤用的風險。
本品中所含的氫嗎啡酮是一種阿片類受體激動劑,其濫用風險與其他嗎啡類藥物類似,屬於一類管制藥。因此該藥品的使用、開處方以及發藥時均應根據當地的醫療條件考慮本品可能導致的誤用、濫用和挪用的風險。
按一類管制的阿片類受體激動劑,包括嗎啡、羥嗎啡酮、氫嗎啡酮、羥考酮、芬太尼和美沙酮,均有極高的藥物濫用可能,藥物過量導致呼吸抑制的風險也極大。酒精、其他阿片類藥物,其它中樞神經系統鎮靜劑(如:鎮靜催眠藥、肌松藥)均能加大氫嗎啡酮的呼吸抑制風險,以及其它不良反應甚至是死亡的風險。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為鹽酸氫嗎啡酮,其化學名稱:4,5α-環氧-3-羥基-17-甲基嗎啡喃-6-酮鹽酸鹽。
化學結構式:http://x1.webres.medlive.cn/drugref/ChemPreparationDetail/201502131806470485.jpg
分子式:CHNO·HCl
分子量:321.8
輔料:枸櫞酸、枸櫞酸鈉、注射用水。
性狀
本品為無色的澄明液體。
適應症
本品適用於需使用阿片類藥物鎮痛的患者。
規格
(1)2ml:2mg (2)5ml:5mg (3)10ml:10ml
用法用量
1.常規劑量注意事項
為保證藥物劑量準確,請在開處方和使用本品時注意,寫明藥物的劑量(以mg為單位)和容積。請確保在與患者溝通後給予合適、正確的藥物劑量。
請依照急、慢性疼痛鎮痛藥物使用原則,以及患者自身情況的綜合評估結果,判定是否應給予患者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鎮痛。用藥劑量應該個性化,應根據不同情況給予不同劑量,如:患者從未使用過阿片類藥物鎮痛;或者患者使用了阿片類藥物和/或同時服用了其他藥物;或者根據中華醫學會止痛治療原則進行慢性疼痛的階段性治療。
疼痛的性質(嚴重程度、頻率、病因、病理生理學)以及患者自身的身體狀況,都應作為藥物起始劑量所需考慮的因素。阿片類鎮痛藥,包括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對特定的患者而言治療窗較窄,尤其是合用了中樞鎮靜藥物的患者,針對此類患者,只有當患者的受益大於風險時方可考慮使用本藥物。
2.個性化劑量
藥物起始劑量應個體化,在擬對患者給予鎮痛治療之前,應當考慮以下情況:
·患者的年齡、基本情況、以及身體狀況;
·患者對阿片類藥物的耐受程度;
·患者以前服用的阿片類藥物的日劑量、藥物效力、以及藥物自身特性等;
·合併用藥;
·患者疼痛類型和嚴重程度;
·藥物濫用或成癮的風險因素:包括患者以前或者目前是否有藥物濫用的問題,是否有藥物濫用的家族史,以及是否有精神疾病史或者發生過呼吸抑制等;
·鎮痛效果和副作用之間受益和風險的考慮;
使用過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的患者應當進行定期的重新評估。如果藥物鎮痛效果不佳,且阿片類藥物導致的不良事件還可以耐受,可以考慮逐步增加氫嗎啡酮的劑量。如果在給藥間隔早期發現藥物導致的嚴重副作用,則可以相應減少鹽酸氫嗎啡酮的劑量。如果在給藥間隔早期發現藥物導致的嚴重副作用,則可以相應減少鹽酸氫嗎啡酮的劑量。如果在給藥間隔後期發生突破痛,則給藥間隔時間應當被縮短。藥物劑量調整應當更多的考慮鎮痛的需要以及不良事件的嚴重程度,而不應該單純地調整劑量。
3.未使用過阿片類藥物的患者的治療
未使用過阿片類藥物的患者,需使用氫嗎啡酮鎮痛時,其起始治療一般使用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
3.1 皮下注射或肌肉注射
起始劑量為每2~3小時按需要給予1mg~2mg。根據臨床條件,對於未使用過阿片類藥物的患者起始劑量可以低一些。根據患者疼痛程度、不良事件的嚴重程度,以及患者年齡和潛在疾病情況,調整用藥劑量。
3.2 靜脈注射
起始劑量未每2~3小時0.2~1mg。需根據藥物劑量緩慢靜脈注射至少2~3分鐘以上。通過滴定劑量達到鎮痛程度和不良事件均可接受的程度。年老患者和身體虛弱的患者應相應降低起始劑量至0.2mg。
3.3 肝臟損傷患者
該類患者的起始劑量應根據損傷程度調整為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常規起始劑量的1/4~1/2。[見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部分]
4.從另一種阿片類藥物治療轉換過來的患者
應按照下面的等效鎮痛劑量表(表1)決定該類患者使用氫嗎啡酮注射液的合適劑量。給予患者目前所用阿片類藥物日劑量等效劑量的氫嗎啡酮,考慮到不完全性交叉耐藥的可能性,可以將藥物劑量減少1/2。根據本藥物給藥間隔重新劃分新的給藥次數(如:在2-3小時的給藥時間內給予8次劑量的藥物)。依據患者反應調整藥物劑量。對於使用了沒有進入列表的阿片類藥物的患者,首先應當換算出目前服用的其他種類的阿片類藥物的劑量相當於多大的嗎啡劑量,然後再根據表中數據估算出大致等效的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劑量。
http://x1.webres.medlive.cn/drugref/ChemPreparationDetail/201502151030220220.jpg
5.藥品用法和配製
對於非口服給藥的藥物,在使用前,需觀察藥品是否有可見異物或者是變色。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可能會出現輕微的淺黃色變色,但其藥效沒有降低。在25℃避光條件下,本品與臨床各輸液相容,可穩定存放24小時。
不良反應
因為臨床試驗是在各種不同條件下進行的,在藥物臨床試驗中觀察到的不良反應發生率不能與另一種藥物臨床試驗的不良反應發生率直接比較,也可能無法反映臨床實踐中觀察到的發生率。
與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有關的嚴重不良反應包括呼吸抑制和呼吸暫停,並在較重程度上可出現循環抑制、呼吸驟停,休克、心跳驟停。
在說明書其他部分描述中出現的嚴重不良反應包括:
呼吸抑制和對顱內壓繼發性的作用[見警告和注意事項];
低血壓[見警告和注意事項];
胃腸道作用和對膽道口括約肌的作用[見警告和注意事項];
藥物濫用、成癮性和依賴性[見藥物濫用和依賴];
對駕駛及操作機械能力的影響[見警告和注意事項]。
最常見的不良反應是胸悶、頭暈、鎮靜、噁心、嘔吐、出汗、面部潮紅、煩躁不安、興奮、口乾、瘙癢。這些不良反應在非臥床病人和那些沒有劇烈疼痛的病人中似乎更加突出。
比較少見的不良反應
心臟疾病:心動過速、心動過緩、心悸;
眼部疾病:視力模糊、復視、瞳孔縮小、視力障礙;
胃腸道疾病:便秘、腸梗阻、腹瀉、腹痛;
普通的不適和給藥部位症狀:虛弱、感覺異常、寒戰、注射部位的皮疹;
肝膽疾患:膽絞痛;
代謝和營養障礙:食慾下降;
骨骼肌和結締組織疾病:肌肉僵硬;
神經系統疾病:頭痛、震顫、感覺異常、眼球震顫、顱內壓升高、暈厥、味覺異常、不自主肌肉收縮、暈厥前期;
精神障礙:躁動、情緒改變、精神緊張、焦慮、抑鬱、幻覺、定向力障礙、失眠、多夢;
腎和泌尿系統絮亂:尿瀦留、尿急、抗利尿作用;
呼吸、胸和縱膈疾病:支氣管痙攣、喉痙攣;
皮膚和皮下組織疾病:注射部位疼痛、蕁麻疹、皮疹、多汗;
血管疾病:面部潮紅、低血壓、高血壓。
在國外上市後的不良反應
下列不良反應為氫嗎啡酮在國外上市後的使用中發現的。因為這些事件源自一個不確定人數的自願報告,故不能可靠地估計其發生率或確立與藥物暴露的因果關係:過敏性反應、精神錯亂狀態、驚厥、嗜睡、運動障礙、呼吸困難、勃起功能障礙、疲勞、肝酶升高、痛覺過敏、注射部位反應、肌陣攣、口咽腫脹、血管神經性水腫。
禁忌
以下情況下均禁止使用本品:
·對氫嗎啡酮、氫嗎啡酮鹽、藥品中其他成分過敏者;
·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均禁止使用阿片類藥物,如,患者有呼吸抑制症狀但缺少心肺復甦裝置或監控設施的情況下:患者換有急性或嚴重的支氣管哮喘。
·存在或病情有進展為胃腸道梗阻的風險的情況下,尤其是麻痹性腸梗阻患者應禁止使用本品,因為氫嗎啡酮會導致胃腸道蠕動減弱並可能加重梗阻程度。
注意事項
1.錯誤用藥的風險
服用嗎啡的患者,其藥物劑量不能按等毫克的標準轉換成氫嗎啡酮的劑量。應當按照表1中劑量將嗎啡換算成氫嗎啡酮,以免藥物過量或死亡。
2.呼吸抑制
呼吸抑制是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最嚴重的不良反應。呼吸抑制最常出現於老年患者、疲勞過度、伴隨低氧血症或高碳酸血症,以及上呼吸道阻塞的情況下,上述情況下即使是中度治療劑量也可能危險地導致肺通氣能力下降。呼吸抑制也是阿片類藥物未耐受患者使用高劑量藥物,或阿片類藥物和其他抑制呼吸藥物聯合使用時,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
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應極謹慎地套用於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或肺源性心臟病患者,存在實質上的通氣儲備降低、低氧症、高碳酸血症的患者,或者原本存在呼吸抑制的患者。存在上述情況的患者額,即使使用常規治療劑量的阿片類鎮痛劑也可能導致呼吸能力降低,使氣道阻力增大從而導致呼吸暫停。因此,此類患者可以考慮改換其他類型的非阿片類鎮痛藥,或者在較好的醫療監控條件下給予最低有效劑量的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
3.誤用,濫用和挪用阿片類藥物
3.1 藥物管制
本品中含有氫嗎啡酮成分,氫嗎啡酮是一種與嗎啡成癮性相似的一類管制藥,因此本品可被濫用並用來犯罪。
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中所含的氫嗎啡酮是一種阿片類受體激動劑,其濫用風險與嗎啡類似,屬於一類管制藥。氫嗎啡酮有濫用風險,因此藥物濫用者和成癮者都可能會通過違法途徑獲得此藥物。挪用一類管制藥是違法行為。
濫用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可能導致藥物過量和死亡。當同時伴有酒精依賴或者其他藥物濫用時,上述不良事件發生的風險會加大。一類管制的阿片類激動劑濫用風險極高,導致致命的呼吸抑制不良反應的風險也極高。
3.2 藥物濫用
本品僅用於具有專業醫療保健資質人員的直接監督下非口服使用。
本品的濫用會導致過量和死亡的危險。若同時存在酒精濫用或其他藥物濫用,則會導致該危險的增加。非口服藥物的聯用通常和傳染病相關,例如肝炎和愛滋病。
本品的濫用途徑與其他阿片受體激動劑合法或非法的濫用途徑相似。因此,醫生或藥師在開處方、發藥、訂購和管理本品的同時,需考慮誤用、濫用和挪用的風險。處方醫師應當監測所有病人接受阿片類藥物濫用、誤用和成癮的跡象。此外,患者在接受阿片類藥物的治療前應對其進行潛在的阿片類藥物成癮性的評估。具有阿片類藥物濫用危險的人群主要包括有家庭或個人藥物濫用史(包括藥物濫用和酒精濫用)的人群及患有精神病(例如抑鬱症)的人群。這些患者仍然適合使用阿片類藥物,但需要在嚴密的監測下使用以防濫用。
阿片類藥物常被具有藥物所致精神障礙的人(具有藥物濫用和成癮性的人,後者也經常被稱為是具有“藥物依賴性”的人)和通過非法分銷渠道挪用藥品的犯罪分子所尋求。氫嗎啡酮注射液常成為這種挪用藥品的目標。
“需求藥物”的行為對藥物濫用或依賴患者來說非常普遍。尋求藥物的策略包括緊急呼救,在臨近辦公結束時間問診,拒絕接受合理的檢查、測試或轉診,反覆的“丟失”處方,更改或偽造處方,以及拒絕向質量醫師提供藥物使用史或相關信息,但並不僅限於這些方法。以“經常變更醫生”來獲得額外的處方是未治癒的藥物使用障礙者和挪用管制藥品的犯罪分子經常使用的手段。
在處方中使用或藥房分配本品時應考慮到誤用和濫用的危險。儘管如此,對濫用和成癮的顧忌不能妨礙適當的疼痛治療。因此,對每一位患者來講,疼痛治療都應當是具有個體化,並能夠平衡潛在的受益和風險。
成癮被定義為一種有關遺傳、心理和環境等方面的慢性神經生物學絮亂的現象,其具有一種或多種的以下特徵:無法控制使用藥物,強迫使用藥物,不顧健康損害的持續使用藥物以及極度渴望使用藥物。藥物成癮性是一種可以利用多種方法治療的疾病,但是該病的複方也很常見。
藥物濫用和成癮性是獨立的,有別於生理依賴性和耐受性。醫師應當意識到所有的成癮患者中,成癮並不一定伴隨著並發的耐受性和生理依賴的症狀。此外,阿片類藥物的濫用會在沒有成癮性的情況下發生,其特點是經常在與其他精神類藥物的聯合治療中誤用於非醫學目的。因此,強烈要求醫師認真記錄藥品的處方信息,包括藥品的數量,使用頻率和補貨需求。
正確地對患者進行評估,合適的處方,定期的對患者進行再次的治療評估,正確的藥品發放、儲存和管理都能夠幫助限制阿片類藥品的誤用和濫用。因此,強烈要求醫師認真記錄藥品的處方信息,包括藥品的數量,使用頻率和補貨需求。
醫護專業人員應與其行業內專家或藥物管制部門權威溝通,以獲得如何發現濫用及挪用本藥品的信息。
3.3 藥物依賴
阿片類藥物的耐受性表現為為了保持一個特定的療效而增加對劑量的需求,例如為了鎮痛(病情惡化改善後或其他的外部因素導致)而增加劑量。在一個特定的個體中,阿片類藥物的耐受性根據不同的療效會有不同的發展程度和發展速度。不同的阿片類藥物作用的程度和速度在不同的患者中也存在差異,無論該藥物的療效(例如鎮痛)還是不良反應(例如噁心)。一般情況下,患者為控制疼痛而適當的靜脈滴注阿片類鎮痛藥能產生顯著的呼吸抑制作用的耐受性。相反,即使在使用了很長一段時間藥物之後,阿片類藥物也很少會使患者對便秘作用產生耐受性。
生理依賴表現為突然停止使用藥物或連續使用拮抗劑而產生的戒斷症狀。在慢性阿片藥物治療中,生理依賴和耐受性是很常見的一種現象。
阿片類藥物的戒斷症狀表現為以下幾點:躁動不安、流淚、流鼻涕、打哈欠、排汗、寒戰、肌痛和瞳孔散大。其他的症狀和體徵也可能發生,包括:煩躁、焦慮、背痛、關節痛、乏力、腹部痙攣、失眠、噁心、厭食、嘔吐、腹瀉、血壓升高、呼吸頻率加快、心率加快等。
一般情況下,阿片類藥物的使用是有規律的,不會突然中斷。
4.與酒精和其他中樞神經系統鎮靜劑的相互作用
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與以下藥物聯用時會導致呼吸抑制、低血壓、深度鎮靜、以及昏迷或死亡的風險加大,如:其他中樞神經系統鎮靜劑,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藥物:其他的阿片類藥物、違禁藥物、鎮靜藥、催眠藥、全身麻醉藥、吩噻嗪類藥物、肌松藥、其他類型鎮靜藥、酒精。患者服用中樞神經系統鎮靜劑時,須謹慎並減少本品藥物使用劑量。
5.新生兒戒斷綜合徵
由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藥物依賴母親生下的新生兒也將表現出藥物依賴以及戒斷症狀。戒斷症狀包括興奮、過度啼哭、振顫、身體反射亢進、呼吸頻率加快、大便次數增加、噴嚏、打哈欠、以及嘔吐頻率增加、發燒。戒斷綜合徵的嚴重程度並不總是與母親持續使用阿片類藥物的時間或者劑量相關聯。新生兒阿片類藥物戒斷綜合徵可能威脅新生兒的生命,因此治療時需依照新生兒專家的建議進行。[見藥物濫用和依賴]
6.顱內壓增加和頭部損傷患者的使用
在伴有二氧化碳瀦留、繼發腦脊液壓力升高、頭部損傷、顱內損害或其他有顱內壓升高可能時,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的呼吸抑制作用可明顯地增大。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可能導致瞳孔反應和意識反應,從而掩蓋了頭部損傷患者顱內壓進一步升高的臨床過程和神經學體徵。
7.降壓作用
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可能引起因血容量不足而導致的血壓維持能力減弱的患者嚴重的低血壓,或引起正使用藥物如吩噻嗪、全身麻醉藥,或其他降低血管緊張度藥物的患者嚴重的低血壓。[見藥物相互作用]。
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可能引起非臥床病人體位性低血壓。
因能導致血管舒張,從而進一步降低心輸出量和血壓,循環系統休克患者慎用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
8.胰腺/膽道疾病和其他胃腸道症狀下的使用
給予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可能掩蓋患者急性腹部症狀的診斷或臨床過程[見禁忌症]。
危險期的腸梗阻的患者慎用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
因氫嗎啡酮可引起膽道口括約肌痙攣,並減少膽汁和胰腺分泌,包括急性胰腺炎,包括急性胰腺炎的膽道疾病患者慎用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
9.特別危險的患者
老年或者衰弱的患者,存在腎、肺或肝功能損傷的患者,粘液性水腫或者甲狀腺功能低下的患者,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例如阿狄森氏病)的患者,中樞神經系統抑制或昏迷患者,中毒性精神病患者,前列腺肥大或尿道狹窄患者,急性酒精中毒,震顫性譫妄患者,伴有呼吸抑制的脊柱後側突患者,應慎用或者減少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的初始劑量。
給予包括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的阿片類鎮痛藥可能會加劇驚厥性疾患患者的驚厥。
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與其他阿片類藥物合用,可能會加重驚厥性疾患患者的驚厥,並可能誘發或加重一些臨床情況下的發作。
曾報導非口服給予嚴重受損病人高劑量的氫嗎啡酮出現輕到重度癲癇發作和肌陣攣。
10.在藥物和酒精依賴患者中的套用
酒精依賴和其他藥物依賴患者慎用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因為觀察到這些患病人群阿片類藥物耐受,依賴和成癮風險的機率增加。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與其他中樞抗抑鬱藥物濫用可給病人帶來嚴重風險。
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含有氫嗎啡酮,是沒有被批准作為控制成癮疾病使用的阿片類藥物。無論其作用是有效或緩解,氫嗎啡酮在藥物或酒精依賴病人中的正當套用是因為其需要使用阿片類鎮痛藥的對疼痛的控制。
11.在非臥床病人中的套用
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可能影響從事如駕車或操作機器等具有潛在危險工作的能力。患者應相應的注意。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可能引起非臥床病人體位性低血壓。
12.非口服給藥
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可靜脈注射,但注射應非常緩慢。快速靜脈注射阿片類鎮痛藥可增加如低血壓和呼吸抑制等副作用發生的可能性[見用法用量]。
13.運動員慎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孕婦用藥
1.1致畸作用
妊娠C類:在孕婦中沒有足夠和良好的對照研究。氫嗎啡酮能通過胎盤。只有當對胎兒潛在利益大於潛在風險時,才能在懷孕期間使用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
妊娠大鼠口服劑量達7mg/kg/天,沒有觀察到致畸性或胚胎毒性,按體表面積計算,此劑量比人用劑量24毫克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每4小時4mg)高出3倍。給予懷孕敘利亞倉鼠和CF-1小鼠氫嗎啡酮,在主要器官發育過程中發現致畸作用,可能是與鎮靜和缺氧相關的母體毒性的結果。在器官發育(妊娠8-10天)期,給予敘利亞倉鼠單次皮下注射的劑量14-258毫克/公斤氫嗎啡酮,劑量≥19毫克/公斤產生顱骨畸形(露腦和顱裂)。在CF-1小鼠器官形成期(妊娠7-10天),通過滲透泵連續輸入氫嗎啡酮(15mg/kg 超過24小時),產生軟組織畸形(隱睪、齶裂、畸形心室和視網膜),骨骼變化(枕骨分裂、棋盤樣和分裂胸骨,爪子和異位骨化點的骨化延遲)。按體表面積計算,分別給予倉鼠和小鼠中劑量約6倍和3倍於人用劑量24毫克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每4小時4mg)時,觀察到畸形和變異。
2.分娩時用藥
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在分娩時應慎用。阿片類藥物能通過胎盤,可能會對新生兒產生呼吸抑制和生理影響。使用阿片類鎮痛藥物可能出現竇性胎兒心率模式。包括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在內的阿片類鎮痛藥,有時可能通過暫時降低子宮收縮的強度、持續時間和頻率而延長分娩時間。但是這種影響不是連續的,通過增加宮頸擴張程度抵消,從而縮短分娩時間。
包括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在內的阿片類鎮痛藥可能會導致新生兒呼吸抑制。密切觀察其母親在分娩過程中使用阿片類鎮痛藥的新生兒呼吸抑制跡象。使用特定的阿片受體拮抗劑,如納洛酮或納美芬,可逆轉阿片類藥物引起新生兒呼吸抑制。
無論是在出生時或在保育室,其母親長期服用阿片類藥物的新生兒也可能會出現戒斷症狀,因為他們已經產生身體依賴。然而,者不等同於成癮[見藥物濫用和依賴]。不像成人阿片類戒斷綜合徵,新生兒阿片戒斷綜合徵,可能會危及生命,應根據新生兒專家的治療方案進行治療[見警告和注意事項]。如果有的話,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對孩子以後的生長、發育和功能成熟的影響是未知的。
3.哺乳期婦女用藥
在人類的乳汁中已發現低濃度的阿片類鎮痛藥。在病人使用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和此類的其他藥物時,原則上不應哺乳,因為這些藥物可在乳汁中排出。
兒童用藥
兒科患者使用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確。
老年用藥
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的臨床研究沒有包括足夠數量的65歲及65歲以上的受試者,以確定它們是否與年輕受試者反應不同。在一般情況下,老年患者的劑量選擇應謹慎,起始劑量通常選擇劑量範圍的最低值,特別注意肝、腎、心臟功能下降,以及合併疾病或其他藥物治療情況。呼吸抑制是老人或體弱者的主要風險,通常是非阿片類藥物耐受的患者初始套用大劑量的結果。這些患者注射給藥應謹慎[見用法用量、警告和注意事項]。
藥物相互作用
1.與其他中樞抑制劑的相互作用
病人接受其他中樞神經系統抑制劑,包括鎮靜劑或安眠藥、全身麻醉藥、吩噻嗪、中樞作用的止吐藥、安神藥和酒精時,應謹慎使用和減少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的劑量,因為可能會導致呼吸抑制,低血壓和深度鎮靜或昏迷。
當考慮這種聯合治療時,一種或兩種藥物的劑量應減少。阿片類鎮痛藥,包括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可增強神經肌肉阻斷劑的作用,並增加呼吸抑制的程度。
2.與混合的激動/拮抗阿片類鎮痛藥的相互作用
使用過或正在使用全阿片激動鎮靜劑,如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進行治療的病人應慎用激動/拮抗止痛劑(如噴他佐辛,納布啡,布托啡諾)和部分激動鎮痛藥(如丁丙諾啡)。在這種情況下,混合的激動/拮抗止痛藥可能會降低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的鎮痛效果和/或可能使這些患者突發戒斷症狀。
3.單胺氧化酶抑制劑(MAOIs)
單胺氧化抑制劑可增強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的活性。在單胺氧化抑制劑停藥後至少14天,才能使用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
4.抗膽鹼能藥物
抗膽鹼能藥物或其他具有抗膽鹼能活性的藥物與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同時使用可能增加尿瀦留和便秘的風險,這可能會導致麻痹性腸梗阻。
藥物過量
1.症狀與體徵
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急性藥物過量的症狀與體徵包括:呼吸抑制、嗜睡發展為木僵或昏迷、骨骼肌鬆弛、濕冷皮膚、瞳孔收縮、心動過緩、低血壓、部分或完全氣道阻塞、非典型性打鼾、呼吸暫停、循環衰竭、心臟驟停和死亡。
甚至在完全黑暗的環境下,氫嗎啡酮也可能導致瞳孔縮小。瞳孔縮小是阿片類藥物過量的體現,但並不是特異性病徵(腦橋出血或缺血引起的損傷也會導致該體徵的出現)。顯著的瞳孔擴大可以在藥物過量並且缺氧的情況下觀察到。
2.治療
對於藥物過量的治療,主要精力應當放在氣道開放和輔助設施及控制通氣的重建。藥物過量同時伴有循環休克和肺水腫的現象時,應當採取適當的措施(包括給氧及血管類升壓藥物)。心臟驟停或心律失常可能需要心臟按摩或除顫。
納洛酮作為阿片類拮抗劑,對解救由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過量或特異性敏感引起的呼吸抑制非常有效。因此,在呼吸抑制發生的同時,應當靜脈滴注適量的該拮抗劑。在沒有臨床顯著呼吸或循環抑制的情況下,不得使用納洛酮。因為在這種情況下,突然或完全使用拮抗劑會導致急性戒斷綜合症。納洛酮應謹慎的用於已知或懷疑具有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生理依賴的患者。
由於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在起作用期間,其呼吸抑制效應可能超過拮抗劑的效應,因此病人需在密切的觀察下不斷的反覆使用一定劑量的拮抗劑以保持呼吸正常,有需要時可使用其他有效措施。
臨床試驗
對單劑量鹽酸氫嗎啡酮口服液的術後鎮痛療效進行了雙盲平行試驗,5mg和10mg的鹽酸氫嗎啡酮口服液的鎮痛療效顯著超過安慰劑。
對靜脈注射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在術後鎮痛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進行了前瞻性、多中心、隨機分組、盲法、陽性藥物對照的臨床試驗研究。主要有效性指標:術後VAS評分降至<40mm時間、術後48h嗎啡和鹽酸氫嗎啡酮的總用量。研究結果表明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與鹽酸嗎啡注射液,在7:50(1:7.14)的劑量下有相似的鎮痛有效性和安全性,即0.14mg氫嗎啡酮的鎮痛效能與1mg嗎啡相似。
對間斷肌肉注射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在術後鎮痛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進行了前瞻性、多中心、隨機分組、盲法、陽性藥物對照的臨床試驗研究。主要有效性指標:術後24h內平均靜息VAS評分。研究結果表明:氫嗎啡酮2mg與嗎啡10mg肌注比較,可以產生與嗎啡相似的術後鎮痛效果,可使24h內平均靜息VAS評分保持在15mm以下。等效劑量的氫嗎啡酮的鎮痛效果在起效階段較嗎啡強。術後2次注射可以滿足80%病人24h內的鎮痛需要。氫嗎啡酮對血壓、心率、呼吸頻率、Sp02、鎮靜程度、ALT、AST、BUN、CRE的影響與嗎啡相似,不良反應的發生率略高於嗎啡,發生噁心嘔吐時對生活質量的干擾較嗎啡大。
藥理毒理
阿片類鎮痛藥明確的鎮痛機制還不明確,然而,特殊的中樞神經系統阿片受體是被確定的。阿片類藥物被認為是與這些受體結合而產生藥理作用。
鹽酸氫嗎啡酮是一種μ-阿片受體激動劑,其主要治療作用是鎮痛。同類的其他阿片受體激動劑包括嗎啡,羥考酮、芬太尼,可待因,氫可酮和羥嗎啡酮等。
1.中樞神經系統
阿片受體激動劑的藥理作用包括抗焦慮、使欣快、放鬆心情、鎮咳以及鎮痛。
氫嗎啡酮通過直接影響腦幹的呼吸中樞而產生呼吸抑制。呼吸抑制產生的機制也與腦幹呼吸中樞對二氧化碳壓力增加的敏感度降低有關。
氫嗎啡酮可能導致瞳孔縮小。瞳孔縮小是阿片類藥物過量的通常體現,但並不是特異性病徵(腦橋出性或缺血引起的損傷也會導致該體徵的出現)。
2.消化道和其他平滑肌
類似氫嗎啡酮的阿片類藥物會導致胃、膽道和胰腺分泌物的減少。氫嗎啡酮會導致胃竇和十二指腸的收縮,從而降低其蠕動,同時降低小腸的推進性收縮,並減緩食物的消化。結腸的蠕動將會降低,其收縮加劇可能會導致痙攣,最終導致便秘。氫嗎啡酮會導致膽道壓力的顯著升高從而導致Oddi括約肌(膽總管末端和胰管末端的環形平滑肌與肝胰壺腹周圍的環形平滑肌一起合稱為Oddi括約肌)的痙攣。
3.心血管系統
氫嗎啡酮會產生由外周血管擴張或組胺釋放導致的低血壓。外周血管擴張或組胺釋放的其他表現為瘙癢、潮紅和紅眼。
在普遍人群中,阿片類藥物對心肌的影響並不顯著,根據不同的阿片止痛劑、不同病人的血液動力學情況、不同的水合作用和交感神經系統傳導而異。
4.內分泌系統
阿片類藥物會對下丘腦-垂體-腎上腺或-生殖腺軸產生影響,導致血清催乳素的增加和血漿皮質醇及睪酮的減少,臨床表現和體徵能從這些激素的變化體現出來。
5.免疫系統
體外和動物試驗表明,阿片類藥物對免疫功能有著多種影響,但是臨床意義未知。
非臨床毒理學
1 致癌、致畸及生育功能減退
1.1 致癌
尚未進行長期的動物學研究以評估氫嗎啡酮的致癌風險。
1.2 致畸
在體外細菌回復突變試驗(Ames試驗法)中,氫嗎啡酮不會導致突變。無論是在體外人體淋巴細胞染色體突變試驗或是小鼠體內微核試驗中,氫嗎啡酮都不會導致突變。
1.3 生育功能減退
根據體表面積換算,當給予雌老鼠或雄老鼠7mg/kg/天的劑量時,該劑量相當於人類劑量(24mg鹽酸氫嗎啡酮注射液,每4小時4mg)的3倍,氫嗎啡酮對於生育能力、生殖能力和生殖器官形態並不造成影響。
藥代動力學
1.分布
在治療血藥濃度下,氫嗎啡酮與血漿蛋白的結合率8-19%,在靜脈注射一定劑量後,穩態分布容積[均值(%CV)]為302.9%(32%)L。
2.代謝
氫嗎啡酮是通過肝臟中的葡萄糖醛酸大量代謝,高於95%的劑量代謝為氫嗎啡酮-3-葡糖苷酸,並伴隨少量的6-羥基還原代謝產物。
3.排泄
在尿液中,只有少量的氫嗎啡酮是以原形排出的,大多數以氫嗎啡酮-3-葡萄糖醛酸代謝物以及少量6-羥基還原代謝產物排出。全身清除率約1.96(20%)升/分鐘。氫嗎啡酮靜脈注射後最終消除半衰期約為2.3小時。
4.特殊人群用藥
4.1肝功能損害者
口服單劑量4mg氫嗎啡酮(2mg氫嗎啡酮速釋片)後,與正常肝功能患者相比,中度肝功能損害患者(Child-Pugh B級)氫嗎啡酮的暴露量(最高血藥濃度(Cmax)和藥時曲線下面積(AUC))增加4倍。因此,中度肝功能損害患者的初始計量應減為1/2~1/4,並且在使用的過程中嚴密觀察。嚴重肝功能損害患者的氫嗎啡酮藥代動力學尚未研究。該人群更進一步的氫嗎啡酮Cmax和AUC的增加是可預見的,並應當在首次給藥劑量中考慮[詳見肝功能損害患者用藥]
4.2 腎功能損害者
在口服單劑量4mg氫嗎啡酮(2毫克的氫嗎啡酮速釋片)後,腎功能損害會對氫嗎啡酮的藥代動力學產生影響,與正常腎功能患者(腎臟清除率(CLcr)<30ml/min,)比較,中度腎功能損害患者(腎臟清除率(CLcr)=40-60ml/min)對氫嗎啡酮的暴露量(最高血藥濃度Cmax和藥時曲線下面積(AUC))會增加2倍,重度腎功能損害患者(腎臟清除率(CLcr)<30ml/min)對嗎啡的暴露會增加4倍。此外,與正常腎功能患者(最終消除半衰期為15小時)相比,嚴重腎功能患者的氫嗎啡酮藥代動力學會產生一個更加緩慢的消除,消除半衰期為40小時。根據患者腎功能障礙的程度,首次劑量需控制在1/2~1/4,並在使用中嚴密觀測。[詳見腎功能損害患者用藥]
4.3 兒童用藥 對兒童的氫嗎啡酮藥代動力學尚未評估。
4.4 老年用藥 在高齡人群中,年齡對氫嗎啡酮的藥代動力學無影響。
4.5 性別
性別對氫嗎啡酮的藥代動力學的影響很小,在一個可比較的AUC0-24水平下,女性患者表現出比男性高出25%的Cmax,該結果無臨床意義。
4.6 種族 種族對氫嗎啡酮藥代動力學的影響尚未研究。
4.7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氫嗎啡酮可透過胎盤吸收,同時在母乳中發現低劑量的氫嗎啡酮。氫嗎啡酮可能在分娩時導致新生兒的呼吸抑制。
貯藏
遮光,密閉保存。
包裝
(1)2ml:2mg 低硼矽玻璃安瓿,10支/盒
(2)5ml:5mg 低硼矽玻璃安瓿,5支/盒
(3)10ml:10mg 低硼矽玻璃安瓿,5支/盒
有效期
24個月。
執行標準
YBH0322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