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建經過
根據《中共陝西省委辦公廳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鹹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陝辦字[2009]85號),設立市統計局 ,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範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統計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負責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擬訂全市統計調查計畫,組織和監督檢查全市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依法查處違反統計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行為。
(二)完成國家、省上統計調查任務,執行國家統計標準,貫徹全國統一基本統計報表制度。
(三)會同或協同有關部門依法組織實施國家重大的國情國力普查計畫和全市的社會經濟調查,匯總、整理全市基本統計資料;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能源監測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研究、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開展統計分析及統計諮詢服務,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四)統一檢查、審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推廣計算機及傳輸技術在全市統計工作中的運用。
(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參與對市級業務主管部門和各縣市區目標責任的考核工作。
(七)開展統計研究工作,承擔有關統計科學項目的研討工作。(八)依據國家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建立健全機關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面向社會公開有關政務信息。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增加能源統計、服務業統計和社會發展統計方面的有關職責。
(二)加強對全市各縣市區、各部門統計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統計數據發布的管理。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統計局內設機構7個:
1、秘書科
承擔局機關黨務、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承辦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局機關文秘、辦公自動化、信息公開、機要保密、對外宣傳及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及社會保險等工作;組織實施局系統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承擔局系統幹部職工思想教育、計畫生育以及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事務工作;負責局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承擔局系統安全保衛、信訪穩定及應急管理等工作。
2、法規教育科
組織全市統計法規宣傳貫徹和檢查工作;依據《統計法》及“實施細則”承擔統計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查處統計違法案件;組織和指導全市統計幹部崗位培訓及繼續教育工作;指導基層統計網路建設和統計基礎工作,加強全市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3、國民經濟綜合統計科
對全市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綜合分析研究,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負責蒐集、整理和提供全市經濟、社會和科技各項綜合性統計數據和統計資料,編寫或編輯統計公報、統計年鑑等信息資料;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指導全市綜合統計分析研究工作。
4、工交投資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工業、交通運輸、郵政電訊、能源、原材料、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資料的收集、整理,並對其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進行統計分析;指導各縣市區固定資產投資及工交企業專業統計工作。
5、社會貿易統計科
組織實施人口與勞動、科技進步、服務企業、行政事業單位、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旅遊業的統計調查資料的收集整理,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並進行統計分析研究;完成國家規定的各種統計報表上報任務;歸口管理和蒐集教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出版、檔案、環保、計畫生育、民政、司法等部門的統計工作和統計數據。
6、能源核算與監測統計科
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市及各縣區市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7、農村統計科
負責組織實施全市農村經濟(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業總產值和增加值的核算;承擔全市農業普查業務工作任務,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開展全市縣(市)、鄉鎮和村三級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統計;協同市級涉農部門完成農業機械化、農業生產資料使用、鄉村水電和農田水利等農業生產條件統計,並對農業能源消耗情況進行年度統計;對有關專業進行指導培訓;對全市農業及農村社會經濟發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檔案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市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2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統計師1名;科級領導職數1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