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定
鶴壁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內設政府法制協調科、行政複議應訴科2個正科級科室政府法制協調科:負責文秘工作;負責市政府法制工作綜合研究、對外聯繫、信息交流、法制宣傳和幹部培訓;負責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審核備案和有關政策性檔案的彙編和清理工作;承擔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徵求意見的答覆工作;組織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協調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政府之間在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實施和行政執法中的矛盾和爭議;研究全市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
行政複議應訴科:承辦市政府領導確定受理的行政複議案件;受市政府委託,承擔行政、經濟、民事訴訟應訴和行政複議案件代理工作;承辦市政府決定受理的行政賠償案件;指導、協調全市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和行政賠償案件工作;負責全市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案件的匯總和上報工作。
工作職責
一、承擔鶴壁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履行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政策研究和情況交流等職責,負責制定全市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總體要求、階段性目標、具體任務和保障措施並監督實施。二、負責審查修改市政府各部門上報市政府審議的規範性檔案草案;對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有關政策性檔案從法律角度進行審核;負責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解釋和其他政策性檔案涉及法制問題的解釋工作;組織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和有關政策性檔案的彙編和清理工作;承擔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會報送備案工作。
三、研究全市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
四、協調各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之間在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實施和行政執法中的矛盾和爭議。
五、負責對縣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的規範性檔案和行政執法活動進行監督,糾正違法、不當的行政行為。
六、審理不服縣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的決定,申請市政府複議的行政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訴訟和經濟、民事訴訟;承辦市政府決定受理的行政賠償案件;指導全市行政複議、應訴、賠償工作。
七、承辦上級法律、法規、規章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
八、負責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審查、培訓考試以及《河南省行政執法證》、《河南省行政執法監督證》的管理工作。
九、開展政府法制理論研究和政府法制宣傳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