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統計政策、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制定地方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法律、法規及規章,擬訂全市性統計規範性檔案;指導全市統計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監督管理各縣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按照國家和省統一部署,貫徹落實全國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方案,組織實施全市人口普查、經濟普查、農業普查等國情國力普查和投入產出調查等大型專項調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能源、投資、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各縣區、市政府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實施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監測評價考核和社情民意調查。
(六)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七)審批市級部門統計標準,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市級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全市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八)協助縣區管理統計局局長和副局長,指導全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監督管理縣區政府統計部門由中央財政、省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
(九)建立並管理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組織制定各縣區、各部門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縣區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協助省統計局領導和管理設在市的調查機構、直屬事業單位以及設在縣區的調查機構。
(十一)承辦市政府和省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科室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管理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信息、檔案管理、安全保衛、保密、信訪和收發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及基本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政府採購工作,管理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和國有資產,承擔全市統計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事項,協助縣區管理統計局正、副局長的有關工作,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務評聘工作,負責全市統計幹部教育工作,負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統計體制改革及統計工作發展規劃,起草重要的統計工作檔案;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依法檢查、處理重大的統計違法案件;辦理統計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組織協調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
(三)國民經濟綜合統計科。監測預警全市國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整理並提供全市的經濟、社會、科技等綜合性統計數據,管理綜合統計資料庫;負責統計數據發布和統計新聞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局制定的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統計調查制度、統計標準、改革規劃和方案;組織協調、制定全市經濟社會統計調查制度和統計標準;依法審批、備案各縣區、各部門的統計調查項目;承辦涉外調查機構資格認定和涉外社會調查項目審批工作,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四)核算監測科。組織實施國家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國內生產總值;組織投入產出調查,編制全市投入產出表、資金流量表(實物交易部分)、資產負債表和國民經濟賬戶;開展全市綜合經濟與資源環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監督管理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組織開展對重要的統計監測評價考核指標體系進行研究;組織制定有關監測和評價考核方案;組織實施對縣區等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或重要專門事項的監測評價;參與市政府對縣區政府目標考核工作;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監測評價考核基礎工作。監督管理各縣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五)工業統計科。組織實施工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六)能源統計科。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市及各縣區、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七)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科。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房屋、公用事業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八)貿易外經統計科。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九)社會和人口統計科。組織實施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文化產業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綜合整理和提供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統計數據;組織實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人口與城鎮化調查、勞動力調查、工資統計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就業等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主要領導
孫靜:局長
楊國才
副調研員
分管:政策法規科、人口普查工作
宋朝暉
主要分工: 負責農調隊全面工作。
楊偉民
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管:貿易外經統計科、計算站
萬太金
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管:工業統計科、能源統計科
薛保春
局長、黨組書記
主持全面工作
分管:辦公室、國民經濟綜合統計科
樊新寶
正縣級幹部
分管: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科、社會和人口統計科、人口普查工作
張獻方
紀檢組長、黨組成員
分管:監察室
工作動態
為全面推進依法統計工作,根據市政府辦《 2013 年度鶴壁市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計畫》(鶴政辦 〔 2013 〕 18 號 )和省統計局辦《關於印發 2013 年全省統計法制工作要點的通知》(豫統辦文 〔 2013 〕 26 號 ),結合本局實際,就做好 2013 年依法統計工作制定本計畫。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國務院關於印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通知》(國發〔 2004 〕 10 號)、《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國發〔 2010 〕 33 號)、《河南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意見的實施意見》(豫政〔 2011 〕 62 號)和《鶴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 2013 年度市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計畫的通知》(鶴政辦〔 2013 〕 18 號)要求,牢固樹立法治環境就是經濟發展環境、抓依法行政就是抓發展的理念,大力提升統計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法治化水平,為我市在中原經濟區建設中先行先試走在前面創造良好的統計法治環境。
二、主要內容
(一)健全和完善統計管理制度和保障機制
1 .建立健全預警和應急制度。各縣區統計局和局屬各單位要認真研究制定或完善統計網路安全等專項預警和應急管理制度,對不適應當前形勢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制度及時修訂。提高應對突發事件和風險的能力,妥善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維護正常的統計秩序。
2 .大力推進統計信息公開。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 492 號)和《統計法》中統計資料公布的相關規定,建立健全和進一步完善統計信息定期發布制度,拓展發布形式,凡是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統計信息,都要依法向社會公開,方便社會公眾查詢。對當事人申請公開統計信息的,要依法做好統計信息公開工作。
3 .完善依法統計經費保障機制。繼續堅持統計行政事業性零收費。努力保障必要的統計執法、普法經費,保證執法用車需要,加大辦案設備等配備,保證統計法制工作正常開展。
(二)促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
4 .完善統計行政決策機制。健全重大統計決策聽取意見制度、聽證制度、合法性審查制度、集體決定製度、實施情況後評價制度和統計行政執法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對決策過程進行控制。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對超越許可權、違反程式決策造成重大損失的,嚴肅追究決策者的責任。
5 .嚴格規範性檔案管理。加強學習教育,認真落實《鶴壁市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制定和備案辦法》(市政府令 2010 年第 3 號),制定規範性檔案要嚴格遵守法定許可權和程式,不得違法剝奪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權利和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義務。制定作為行政管理依據的規範性檔案,要採取多種方式廣泛聽取意見,並由局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未經聽取意見、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的,不得發布施行。強化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繼續執行局屬各單位製作規範性檔案必須經政策法規科審查,全局印發規範性檔案必須向市政府法制辦備案,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不斷提高檔案備案的按時率、報備率、合法率。嚴格執行未經《鶴壁政府法制》公布的規範性檔案不得作為行政管理依據的規定。開展規範性檔案清理,對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與法律法規不一致或相互之間不協調的規範性檔案及時修改或廢止。
(三)規範行政執法行為
6 .全面推進服務型統計執法建設。認真貫徹《鶴壁市統計局關於推進服務型統計執法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鶴統文〔 2012 〕 74 號),發揮統計職能,構建服務性統計執法模式。履行統計執法職責,規範統計執法行為。改進統計執法方式,促進執法關係和諧。加大統計執法信息公開力度,推進文明執法。建立協調配合機制,推進聯合執法和協同執法工作,增強統計執法合力,提升統計執法質量和效能。把重大行政處罰備案、行政執法舉報投訴、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和行政處罰事前提示、事中指導、事後回訪制度的貫徹落實作為重點工作積極推進。開展服務型統計執法宣傳月活動,營造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的良好氛圍。
7 .嚴格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履行職責。認真貫徹落實《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行政強制法》、《行政複議法》等通用法律,結合《統計法》、《河南統計管理條例》、《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和《河南省經濟普查辦法》等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完善統計執法程式,實行統計執法風險管理,保障統計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國家和人民利益不受損失。
8 .繼續做好規範統計行政處罰裁量權工作。認真實施統計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和基準制度,推行體現裁量內容的行政處罰文書,規範裁量權的行使。要完善配套制度,確保執法人員實施自由裁量規範操作。加強統計執法人員培訓,確保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落實到位。要嚴格貫徹落實內部制約制度、杜絕不執行行政處罰裁量標準的行為。
9 .加強統計執法隊伍建設。組織統計執法人員參加通用法律知識培訓、統計法律知識輪訓和新法律法規專題培訓,並把培訓情況、學習成績作為考核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嚴格落實統計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嚴格審查、發放執法證件。
(四)依法有效化解行政爭議
10 .加強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充分發揮行政複議在解決行政爭議中的主渠道作用,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行政複議渠道,依法表達訴求、維護權益,注重運用調解、和解方式解決行政糾紛。開展統計行政執法複議案卷評查活動,加強統計行政執法人員對複議案件的認識理解,並規範複議行為,提高辦理行政複議案件的能力和水平。認真做好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
11 .探索建立行政調解機制。 認真梳理統計部門在組織管理統計活動各環節可能發生的行政爭議,並在深入調研座談的基礎上,制定《行政調解工作制度》, 科學界定調解範圍,規範調解程式。對已經發生的行政爭議,要查明事實、分清是非,在不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在當事人自願的基礎上爭取調解處理,增進有關當事人與行政機關之間的相互理解和信任。
12 .拓寬民眾訴求反映渠道。高度重視民眾訴求,進一步把解決、回應民眾訴求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建立民眾舉報投訴制度,及時解決民眾舉報投訴的問題。
(五)強化對行政行為的監督
13 .加強統計執法監督。加強監督檢查,確保統計執法行為合法有效。建立統計執法聯動監督機制。以統計執法案卷評查為主要載體,結合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工作,加強對縣區統計局和局屬各科室統計執法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並糾正違法行政行為,保障執法效果和辦案質量。
14 .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要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和司法機關依法實施的監督,更加注重接受社會輿論和人民民眾的監督,拓寬監督渠道,方便民眾舉報執法違法行為。高度重視新聞輿論監督,對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認真調查、核實,依法及時處理。
15 .深入推行統計執法責任制。局政策法規科要按照《河南省行政機關執法條例》及其實施辦法、《河南省行政執法責任追究試行辦法》和《鶴壁市統計局統計執法責任追究辦法》的規定,對統計執法違法行為要及時立案調查,對確認存在違法行為的,及時報請局黨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統計執法責任。
(六)加強組織領導和考核
16 .健全推進依法統計的領導體制和機制。各縣區統計局的主要負責人和局屬各單位負責人要對本縣區、本單位依法統計工作負總責,切實承擔領導責任,部署、落實依法統計工作,並定期考核。認真研究部署全面推進依法統計、加強統計法治建設的具體任務和措施,及時解決統計執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抓好依法統計示範單位創建工作,注意培育先進典型,及時總結交流和推廣經驗。各縣區統計局每年要向市統計局報告推進依法統計情況,市統計局每年要向市政府和省統計局報告推進依法統計情況。
17 .加強依法行政宣傳教育。統計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帶頭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樹立社會主義統計法治理念,自覺養成依法統計的習慣,切實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統計改革、推動統計發展、化解統計矛盾、維護統計和諧的能力。通過法制工作經驗交流座談會、法制講座等形式,組織學習憲法、統計法、河南統計管理條例和通用法律知識。充分發揮鶴壁統計信息網作用,利用好鶴壁政府法制網、鶴壁統計信息網等網路媒體,大力宣傳推進依法統計工作情況,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18 .加強依法統計工作考核。認真組織實施依法統計責任目標考核,著力增強依法統計意識,規範統計行為,強化統計層級監督,提高依法統計水平。對成績突出的縣區統計局、局屬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對工作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