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鮑廷乾(1915~1996),山東省冠縣史莊鄉鮑莊人。
生平
1944年11月調東北,曾任遼寧省政府機要秘書、鎮賚縣長、遼北第四專署專員、遼北省駐四平辦事處副主任、遼西省人民法院副院長。
建國後任東北行政委員會人民法院處長。1954年10月,任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1957年被錯劃為右派。後到吉林農學院任實習農場場長、圖書館長。1978年平反,任中共吉林農業大學黨委書記。1982年10月,任吉林省人大常委會法制辦公室主任。1983年11月離休,享受副省級待遇。1996年5月27日在長春逝世,終年81歲。
評價
他一生追求真理,剛正不阿,道路坎坷。50年代中期,在所發表的文章和一些會議上,他提出實事求是、司法獨立辦案、不能進行有罪推定等超前觀點,成為被劃為右派的主要原因。被打成右派後,他向黨組織表示:自己以前不反黨,今後也不會反黨,相信黨會糾正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