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濱遜歷險記

魯濱遜歷險記

本書是18世紀英國著名作家笛福的代表作品,也是英國乃至整個歐洲文學史上第一部真正意義上的小說。三百多年來在世界各地讀者中廣泛流傳,歷久不衰。小說的主人公魯濱遜出身於一個英國中產階級家庭,一生志在遨遊四海。一次在去非洲航海的途中遇到風暴,隻身一人漂流到一個無人的荒島上,開始了一段與世隔絕的生活。魯濱遜憑著強韌的意志與不懈的努力,在荒島上頑強地生存下來。經過了整整28個年頭,才有一艘英國船路過該島,魯濱遜得以返回故鄉。

內容簡介

《魯濱遜歷險記》是一篇好看的故事,一部具有豐富思想價值的教科書,為不同國家,不同時代的人提供著啟迪和營養。這是它的價值所在,也是它長盛不衰的秘密所在。本書翻譯無論是準確性還是真實性都較以前的譯本有了較大的提升,在語言風格上更貼近原書。此次的精裝版本更是值得名著愛好者們收藏

作者簡介

作者簡介:丹尼爾·笛福(Daniel Defoe 1660-1731),英國作家,新聞記者,小冊子作者。英國啟蒙時期現實主義小說的奠基人,被譽為“英國和歐洲小說之父”。譯者簡介:朱賓忠,文學博士,武漢大學外語學院英文系教授,博士生導師。翻譯有《少年維特之煩惱》、《彼得·潘》、《生活的藝術》、《我自靜默向紛華》等書。

序言

近年來,經典重譯成為譯界一道搶眼的風景,幾乎沒有哪個出版社不推出幾本重譯的經典。重譯本質量參差不齊,不少人對此情況表示擔憂。我覺得這種擔心有點杞人憂天。經典重譯是譯者對原作的再創造,是一種文學活動,重譯的經典如果粗製濫造,質量低劣,達不到其應有的文學水平,自將為讀者所拋棄,就像拙劣的文學創作一樣,在文學的長河裡被時間和讀者的選擇淘洗掉。認為低劣的創作或者譯作會產生不堪構想的後果,是誇大了文學的作用,把文學當流行病或者軍火看待了。同時,經典重譯也是一種商業活動。既然是商業活動,則只要不觸犯國家法律,任何人都可以參與,期待分一杯羹。至於是否能分得一杯羹,那要看產品質量。質量低劣,讀者不買賬,出版社無錢可賺,無利可圖,吆喝一陣,自然退出,而不負責任的譯者也將失去炮製偽劣產品的機會。譯品質量好,受到讀者的肯定或者歡迎,出版社有利可圖,自會加大投入,越做越好;優秀的、負責任的譯者有機會施展自己的才華,既可獲得經濟回報,又可成名成家,而讀者也從更好的文化產品中獲得教益和愉悅,一舉三得,豈不美哉!
還有人擔心譯本太多,彼此質量不相上下,豈不造成浪費?竊以為,文化產品就該具有多樣性,不同的譯本妍媸各異,正可以讓人瑕瑜互見,增加智識和樂趣。這樣的譯本對文化產品,是豐富,而不是浪費。另一方面,水平大致相同的譯本多了,就有可能讓更有實力和才氣的譯者博採眾長,生產出質量更高的譯品來。其實,從藝術史上看,任何優秀的藝術品,也都是以一大批平庸的作品的存在為前提的。有了眾多平庸作品的綠葉,才會有優秀作品的紅花。所以,無論從哪一方面看,水平一般的譯本都有存在的理由,應該得到容忍,甚至鼓勵。
經典重譯也是一個世界性的文學現象。許多國家對經典重譯都是鼓勵和歡迎的。以英國為例,迄今為止,古英語史詩《貝奧武甫》已經有65個現代英文譯本,而最受推崇,評價最高的是著名學者、愛爾蘭詩人謝默斯·希尼(Seamus Heaney)2000年的譯本。可以構想,如果沒有在他之前的那么多譯本,恐怕也就產生不了他那廣受讚譽的傑作。再以荷馬史詩《伊利亞特》(Iliad)為例,從1616年喬治·查普曼(George Chapman)推出第一個譯本到2004年愛德華·邁克柯羅瑞(Edward McCrorie)推出最近的一個譯本為止, 300多年間有重大影響的譯本就有24個,其中不少都是出自文學大家或者著名翻譯家的手筆,如亞歷山大·蒲柏(Alexander Pope)、威廉·卡倫·布賴恩特(William Cullen Bryant,1871)、威廉·莫里斯(William Morris,1887)和羅伯特·菲茲傑拉德(Robert Fitzgerald)。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國外成例,足堪借鑑。如果我們以包容和鼓勵的心態去對待經典重譯,相信更多更好的譯本將湧現出來。當然,如果我們能像國外那樣培養一批嚴肅、負責的翻譯批評家,來對翻譯作品,尤其是重譯的經典作品的不同譯本,就各自的優劣得失進行富有說服力的分析和批評,而不是如當前翻譯研究界某些從業者那樣對翻譯作品因人論事,要么大肆吹捧,要么詆毀貶低,那么有理由期待我們的經典重譯會取得更為令人滿意的成就。
本書的譯名改為《魯濱遜歷險記》,而不是通常的《魯濱遜漂流記》,理由有三。第一,這本書在1902年和1905年分別由開明書店和商務印書館組織人員翻譯出版時,中國尚處在新文化運動前夕,白話文尚未成為主流語體,“漂流”這個詞有“飄零、流浪”的意思,故開明書店沈祖芬的譯本《絕島漂流記》,商務印書館林紓、曾宗鞏的譯本《魯濱遜漂流記》,都用“漂流”一語,暗示飄零與流浪,同時表示與海洋生活有關,這對於當時的讀者是恰當的。然而在當下語境裡,“漂流”則指一種專門的水上運動,不復有“飄零、流浪”之意了。繼續沿用“漂流”一語,顯然與語言的時代性脫節。其二,小說原文的標題“The Life and Adventures of Robinson Crusoe”中“Adventure”一詞強調的是冒險或者歷險,在英美文化傳統中,這是有目的的主動行為,強調的是有所作為,而中國文化中,“(四海)飄零”是無目的的被動行為,強調的是生活無著;就內容而言,魯濱遜一生中最主要的經歷是在孤島上度過的28年,同海上漂流無關,小說的最後兩章寫他回英國的旅程,是穿越西班牙經巴黎回國,主要是在歐洲大陸的山地行走,更是與海洋不沾邊,所以用“漂流”來譯“Adventure”無論在文字層面,還是在內容層面,都是對原文的不忠實。第三,包含“Adventure”一詞的文學作品標題一般都譯為“歷險記”,比如馬克·吐溫的Adventures of Tom Sawyer,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分別譯作《湯姆·索耶歷險記》和《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所以,改為《魯濱遜歷險記》符合一般翻譯通例。
《魯濱遜歷險記》1719年出版後,立即受到熱烈歡迎,短時間內多次重印,之後多年暢銷不衰,陸續被譯成世界各國文字,並被改編為電影、電視系列劇和電子遊戲。這是與小說本身具有強烈的趣味性和娛樂性分不開的。小說儘管人物單一,但是情節起伏,充滿懸念與變化,細節動人,情感真摯,異域風情十足,令人浮想聯翩。有驚濤駭浪中的出生入死,有食人生番手下的死裡逃生,有與不知名凶獸的搏殺,有與兇殘嗜殺的海盜們的生死較量,有耕耘與收穫的喜悅,有勞而無功的煩惱,有身陷絕境的苦苦掙扎和灰心喪氣,也有化險為夷或者戰鬥勝利的如釋重負和欣喜若狂。對兒童,它是一部激動人心的異域歷險記;對成人,它是一段戰鬥與征服的勇士傳奇;對商人而言,這是一個時來運轉發財致富的好故事;在冒險家看來,這是無畏者探索世界、征服世界的終極回報。總之,每個人都可以在這部作品裡找到自己的興趣點,獲得閱讀的快感。
毋庸置疑,一部好的作品,絕不僅僅是有趣的,它還必須是有用的,能對人有所啟迪,有所教益。《魯濱遜歷險記》給人最明顯的教益有三個方面:知識和理性的重要性,宗教與信念的重要性以及善良和博愛的重要性,以下分述之。
魯濱遜是一個受過教育的文明人,正如小說第一章里所說的那樣:他“接受了足夠的教育”。他是一個有準備的人,一個頭腦被現代理性和文明知識所武裝的人。他一上岸,立刻查看地形,爬上一棵樹過夜,以免遭遇猛獸突襲。第二天,看到自己孤零零一個人流落荒島,並沒有悲天憫人,自怨自艾,而是平靜地面對逆境,立即開展自救行為——從尚未完全沉沒的大船里儘可能搶救一些物品。有些物品,看上去毫無用處,比如打濕的火藥桶、纜繩和鐵器,但是以他的知識,他意識到這些東西具有潛在的價值,而把它們運上岸。後來,這些東西都逐漸被派上了用場。他在島上選擇住所,再一次運用了一個文明人的知識和理性,他決定住所必須滿足幾個條件:“要有利健康,有淡水;其次,要能躲避熾烈的陽光;再次;要安全,以免被猛獸或者野人吃掉;最後,要能看到海,因為假如上帝派條船來,我得看得見,不至於錯失得救的機會。”(見第四章)這是一個“野人”或者教育不足的現代人所想不到的。在島上的二十多年間,他多次遭遇困難,比如無法製造陶器,還遭遇到野人和海盜來襲的兩次大的危機,都靠了知識和理性得以解決,化險為夷。魯濱遜的荒島生存,其實並不是一個人面對蠻荒的世界,他一刻也沒有離開現代文明社會,時刻依靠著現代文明所生產的知識和培育的理性來面對蠻荒的世界,來適應自然和改造自然,為自己的生存贏得機會,並最後把一個荒島改造成人間樂園。
在一個沒有同伴,沒有語言交流的世界,即使有充足的食物,如果沒有某種精神的力量支撐,人恐怕依然難以存活,即使活下去,恐怕也只能是動物似的生存了。魯濱遜在荒島將近三十年,不僅活得很好,而且心智和精神都正常;不僅正常,而且還越來越成熟、堅定、高尚,成為一個比他流落荒島之前精神世界更豐富、更完美的人。他的精神支撐是他隨身攜帶的一本《聖經》。請看《聖經》如何給他精神的力量:
一天清早,我躺在床上,滿腦子想著野人到來的危險,感到極為不安。這時候,《聖經》上的話出現在我的腦海里:“困難的時候向我祈禱,我將會拯救你,而你就會讚美我。”想到這裡,我滿心歡喜地下了床,心中不僅感到安慰,還感到受到了指引和鼓舞,我認真地祈禱上帝來拯救我:我祈禱過後,拿起《聖經》,翻開來閱讀,映入眼帘的第一句話是:“侍奉上帝,要滿心歡喜,他會使你意志堅強。侍奉,我說,上帝。” 倘要描述這句話給我帶來的安慰,簡直是不可能的。作為回應,我心存感恩,放下《聖經》,不再沮喪,至少當時如此(見第十一章)。
在他陷入疾病、恐懼、絕望之時,讀著《聖經》,他會獲得指引,得到安慰和激勵,同時意識到自己的過錯,認真地懺悔,而在懺悔中,他的靈魂得到淨化和升華,使他堅定了生存和得救的信念。可以說,讓他肉體得救的是他的知識和理性,讓他心靈得救的是他的基督教信仰。
18世紀是啟蒙主義思想逐漸成為西方主流思想的時期。啟蒙主義宣揚自由、平等、博愛、天賦人權等人道主義觀念。這些觀念,尤其是博愛觀,在魯濱遜這個人物身上有明確的反映。博愛的最根本要求是善待他人,不論同族還是異族,同類還是異類,只要是有生命之物,都以悲憫之情去對待。《魯濱遜歷險記》中有一個意味深長的細節,魯濱遜為了生存,獵殺了一隻山羊。書中寫道:“我第一次朝這些羊開槍,就打中了一隻母羊,當時她正給身旁的小羊餵奶,這讓我心裡很難過。老羊倒下後,小羊還呆呆地站在她身邊,直到我走過去,把老羊提了起來。不僅如此,當我把老羊扛在肩上往回走的時候,小羊還緊緊地跟著我一直到了柵欄前。於是我把老羊放下,把小羊抱起來,帶著它翻進柵欄,想把它馴養大。可是,它什麼都不吃,我只好把它殺了吃掉。”(見第四章)這個細節顯示魯濱遜既不是一個假惺惺的偽善者(寧願等著小羊餓死也不殺它),也不是一個缺乏同情心的嗜殺者(殺死母羊後也立即殺死小羊),他只是為了求生才不得已殺生,能不殺,儘量不殺,顯示了對其他生命的愛惜。這樣的行為,才符合我們對於一個有博愛意識的文明人的預期。另外,在對待野人的態度上,他也並沒有以白人的居高臨下的態度,把他們視為低劣的可以盡情屠殺的異類,而是反覆思考殺死野人在道義上是否具有合法性;在與野人的交戰中,他儘量避免過多傷人,顯示了可貴的博愛意識。這也讓魯濱遜這個人物在讀者的心中更為親切和可愛。
一句話,《魯濱遜歷險記》是一篇好看的故事,一部具有豐富思想價值的教科書,為不同國家,不同時代的人提供著啟迪和營養。這是它的價值所在,也是它長盛不衰的秘密所在。
對於經典作品的每一次重譯,都是譯者站在前人肩膀上,站在時代的跑道上,向原作的一次趨近的努力。在翻譯這部作品過程中,我發現了一些前譯本的疏漏和錯訛,尤其是關於魯濱遜宗教思考的文字以及關於島上生活細節的描述,根據自己對原文的理解進行了修正和補充,某種程度上使譯作向原作更靠近了一點。但是,總體上我的譯作離原作的距離還有多遠,還有賴讀者諸君以及譯界同仁的評判與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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