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內容
2011年2月,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矽谷華裔眾議員方文忠和南加州眾議員霍夫曼在州議會上提出AB376號議案,禁止加州食用和銷售魚翅。2011年9月6日,加州參議院以25票對9票通過了這項議案。在此之前,眾議院已經以60比8的壓倒性勝利通過該議案。
根據議案,加州將從2013年1月1日起禁止在該州出售、擁有和銷售魚翅。這項議案將在加州州長布朗簽署後成為法律。這意味著加州中餐館和零售店將永遠告別魚翅。
出台背景
加州是在美華人的主要聚集地之一,也是世界上除了亞洲以外魚翅需求量最高的地區,美國85%的魚翅乾貨都是通過加州進口。龐大的華人群體,使得加州成為美國消費魚翅量最大的地區,每年有多達1億條鯊魚遭到捕殺,其中約有7300萬條因魚翅而喪生。由於鯊魚肉幾乎沒有商業價值,漁民經常在割掉鯊魚的鰭後,將鯊魚扔回大海,任憑其死去。如果全球對魚翅需求量不減少,將會導致鯊魚大量消失,這將給海洋生物多樣性、食品安全帶來災難性影響。
雖然美國聯邦法律禁止將無鰭鯊魚帶到岸上,但法律允許進口魚翅。為了保護野生鯊魚資源,美國夏威夷、俄勒岡和華盛頓州已經禁止食用魚翅。禁食魚翅有益於保護鯊魚和海洋生態。
爭議焦點
方文忠和霍夫曼提出這項議案後,在加州華裔社區引起強烈反響,從政界到普通民眾表現出兩極分化的態度。以環保組織為主的支持者表示,不斷增長的魚翅消費是導致鯊魚種群數量銳減的重要原因。
加州參議員余胤良和一些餐館經營者則表示,這項議案的通過和執行非但不能更好地保護鯊魚和海洋生物環境,反而會向社區傳達錯誤信息,因為它只針對魚翅,而沒有明確規定鯊魚其他部分的具體用途,實則是一項歧視華裔社區、漠視華裔飲食文化的議案。
遏制野生動物非法交易的非政府組織“野生救援”協會發表聲明,對加州通過鯊魚禁令議案表示支持。該協會主席史蒂夫稱,鯊魚生活在地球上已經有4億年的歷史了,卻可能因為人類對魚翅的消費讓其走向滅絕。當漁業方面的規定無法減少對鯊魚的過度捕撈時,類似“魚翅禁令”這樣的措施十分重要。
關於魚翅
魚翅是鯊魚鰭,在亞洲的飲食文化中常被看成是珍貴的菜餚。
專家認為魚翅並沒有特別的營養,一碗雞湯所含的脂肪、鈣、碳水化合物、蛋白質和能量要多於等量的魚翅。此外,魚翅可能含有水銀等其他有害物質,不適合懷孕婦女和兒童食用。